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2008030113
预算金额8450.00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恒兆科技有限公司151.3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金洲中心消防站车辆配备(包5:特种防护装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GK-202008030113-1


采购人(全称): 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恒兆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金洲中心消防站车辆配备(包5:特种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00803011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必须符合行业GA634-2006《消防隔热服》标准要求,并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 1.2隔热服包括隔热上衣、隔热裤、隔热头罩(带头盔)、隔热手套以及隔热脚套组成, 1.3上衣应有空气呼吸器背囊。 其他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62500
2 消防员避火防护服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提供相应检验报告复印件。 1.2由头罩、上衣、裤子、手套、靴子组成,面料为进口碳纤维防火布材料,由耐火纤维布、防火层、耐火隔热层、防水层、阻燃隔热层、舒适层组合而成。 1.3各对称部位应基本一致,面料表面应平整,不应有破损、防护服外贴条应齐全,不应有部件欠缺。 1.4交货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其他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44000
3 二级化学防护服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产品为整装进口产品(不包含香港、澳门、台湾生产或国外厂家国内生产产品); 1.2 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 1.3提供相应认证或检测报告。 其他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0 100000
4 一级化学防护服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产品为整装进口产品(不包含香港、澳门、台湾生产或国外厂家国内生产产品); 1.2符合欧洲消防气密性防化服标准EN943-2:2002(ET)或符合美国防化服标准,包括对化学战剂的防护NFPA1994:2007标准, EN 943-1:2002, SOLAS II-2, Reg. 19等国外防化服标准;提供相应认证或检测报告。 1.3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 其他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5 234000
5 特级化学防护服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必须为整装进口产品(不包含香港、澳门、台湾生产或国外厂家国内生产产品); 1.2防护服面料可修补可循环使用,同时符合NFPA1991:2005(美国消防行业标准)和EN 943-1:2002(欧洲气密型化学防护服标准)并提供相关的检验或认证文件; 1.3 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防化服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 其他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175000
6 化学防护手套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 必须符合国家GA770-2008《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技术标准并有相应检测报告; 1.2为整装进口产品 其他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 1800
7 内置劳动保护手套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符合国家GB12014-2009《防静电工作服》要求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 1.2交货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其他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0 810
8 防高温手套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提供相应检验报告复印件。 1.2 交货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其他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 2000
9 消防员防蜂服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提供相应检验报告复印件。 1.2 交货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其他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15000
10 电绝缘装具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绝缘服装符合Q/321203 CAA023-2005标准要求;绝缘靴符合GB12011-2000标准要求;绝缘手套符合GB/17622-2008标准要求;三者均需提供国家级检验机构检验报告复印件。 1.2 交货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其他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10800
11 防静电服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符合国家GB12014-2009《防静电工作服》技术标准并提供相应检验报告复印件。 1.2 交货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其他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5 40500
12 消防阻燃毛衣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消防阻燃毛衣符合GB/T5454-1997《纺织品燃烧性能试验氧指数法》等相关标准的要求。并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完整的检验报告。 其他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0 16200
13 消防员降温背心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提供相应检验报告复印件。 1.2 交货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其他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5 7500
14 移动供气源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符合国家GA1261-2015《长管空气呼吸器》标准要求,并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完整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1.2符合国家GA124-2013《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标准。 1.3气瓶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发[2000]250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 其他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 31000
15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满足GA632-2006《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CNCA-C18-04: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消防装备产品》、CCCF-XFZB-0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消防装备产品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产品》标准。 1.2获得由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其他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288000
16 强制送风呼吸器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 滤毒罐符合GB2890-200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技术标准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 1.2 交货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其他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12800
17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满足GA411-2003标准《化学氧消防自救呼吸器》; 1.2获得由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其他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20000
18 消防专用救生衣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通过国家级相关检测机构检测,并提供相应检验报告复印件。 1.2适用于消防部队抗洪抢险和处置水域事故时使用。采用固有浮力材料与充气气囊复合配置浮力的方式,配备示位灯、哨笛等水上救援工具。 1.3 供货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其他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5 72000
19 消防坐式半身安全吊带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必须为整装进口产品(不包含香港、澳门、台湾生产或国外厂家国内生产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国或地区的检验或认证文件。 1.2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 1.3必须符合国家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并在投标时或交货验收时出具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完整检测报告(投标时提供的优于交货验收时提供的)。 其他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12500
20 消防全身式安全吊带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必须为整装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国或地区的检验或认证文件。 1.2交货验收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进口的报关单,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认。 1.3必须符合国家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并在投标时或交货验收时出具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完整检验报告(投标时提供的优于交货验收时提供的)。 1.4该产品应通过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3C认证,并在投标时或交货验收时提供认证证书; 其他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2875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15135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伍拾壹万叁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编号:NXCG-202008030113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GRF-BS

25套

2500

62500

2

消防员避火防护服

BHF-BS

4套

11000

44000

3

二级化学防护服

SPC2400

50套

2000

100000

4

一级化学防护服

CPS5900

15套

15600

234000

5

特级化学防护服

CPS7900

5套

35000

175000

6

化学防护手套

SPC2400-1

10付

180

1800

7

内置劳动保护手套

CMST-BS

90付

9

810

8

防高温手套

GWST-BS

10付

200

2000

9

消防员防蜂服

FFF-BS-2

5套

3000

15000

10

电绝缘装具

DJF10

3套

3600

10800

11

防静电服

FJDF-BS

15套

2700

40500

12

消防阻燃毛衣

BS-MY

60件

270

16200

13

消防员降温背心

GB-06

15件

500

7500

14

移动供气源

CHZK/4/6.8F/30

2台

15500

31000

15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

RHZYN240B

6台

48000

288000

16

强制送风呼吸器

VERF-Q-Q

4台

3200

12800

17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HFZY30

25个

800

20000

18

消防专用救生衣

XJSY50/100/150

75件

960

72000

19

消防坐式半身安全吊带

090703

25个

500

12500

20

消防全身式安全吊带

0922

25个

1150

28750

21

消防通用安全绳

FZL-S-T14

13根

1200

15600

22

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

CAMP

13套

8000

104000

23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BHL6703

13个

650

8450

24

消防用荧光棒

ZHB

180个

100

18000

25

水域救援漂浮救生绳

12mm

10根

795

7950

26

消防员水域救援防护服

DT006

13套

13500

175500

27

水域救援头盔

DTST-01A

13个

680

8840

合计:1513500.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非进口产品签订合同后叁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甲方投入使用;进口产品签订合同后六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甲方投入使用。


3.2 履行地点: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免费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调试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78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产品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56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项目验收合格满壹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剩余的5%,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对应金额的有效发票。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融支行(湖南恒兆科技有限公司:810000157828000001)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标有合法品名及商标、原装包封的经合法渠道取得的原厂制造合格产品,质量、技术性能符合招标文件及现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设备质量技术性能的要求。

2)乙方提供的产品符合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和相应质检证书,并在供货时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文档资料等有关文件。

3)乙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消防专业的各类规范、标准,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4)项目整体质保期壹年,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乙方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如果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其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货物有其他潜在缺陷及乙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或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乙方更换,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6)在质保期头三个月内,如货物有严重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乙方免费予以更换;在质保期内,如同一货物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质量问题,乙方免费予以更换,以保证甲方设备正常运行。

7)乙方在产品系统集成过程中,如果产品间技术性能相互不兼容而影响系统性能,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由乙方赔偿。

8)如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时间无条件将货物退场,且所属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另行组织,按时运输合格产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现场。

9)质保期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甲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 知识产权保护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3.保密义务

4)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向乙方直接提出索赔或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或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时,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

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做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不可抗力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根据甲方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甲方购买类似货物超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中未终止的义务。

7.3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费用和损失,指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主张权益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有效印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高新区金洲北路001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开福区四方坪街道德雅路1488号
法定代理人: 苏继桃 法定代理人: 曹秋香
委托代理人: 潘灿 委托代理人: 曹秋香
电话: 0731-87806222 电话: 0731-86240351
传真: 0731-87806662 传真: 0731-86240351

附件列表
  1. 情况说明包5(1).pdf情况说明包5(1).pdf
  2. 中标通知书.pdf中标通知书.pdf
  3. 分项报价表.pdf分项报价表.pdf
  4. 开标一览表.pdf开标一览表.pdf
  5. 合同明细.xls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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