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乡镇污水综合治理工程(独山镇源潭湾村大竹园组、庙山组污水处理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竞争性谈判发包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AHKJ-20230303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乡镇污水综合治理工程(独山镇源潭湾村大竹园组、庙山组污水处理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三)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境内
(四)建设单位: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人民政府
(五)代理机构:安徽坤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建设规模: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七)建设内容:本项目为裕安区乡镇污水综合治理工程(独山镇源潭湾村大竹园组、庙山组污水处理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发包范围
本项目发包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施工现场踏勘情况确定。
三、项目发包价(最高限价)
发包价(最高限价):43万元(含代理费、清单控制价编制费、预算审核等费用,标准按照裕安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签订施工合同实际开工后可预付合同价的10%,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后拨付审计价款的80%,预留审计价款的10%作为运维费用,分两个年度拨付(无息),每一个年度拨付审计价款的5%。【承包人可以通过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用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五、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
(一)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六、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其施工安全责任、市场价格等风险及各种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概不负责。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七、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一)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参与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
(四)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五)本项目是否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 √是 □否
八、现场踏勘
(一)承包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承包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标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承包人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人:王所长 电 话:17756478223
(二)发包答疑:承包人若对本项目发包有任何疑问,应向答疑联系人提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发包公告上传之日起3日内。
答疑联系人:陈 工 电 话:13731974801
九、发包方式:竞争性谈判
十、发包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办法
(一)发包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15时30分
(二)发包地点:六安市高速财富广场25楼
(三)发包文件获取时间: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四)发包文件获取方式:工程发包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预承包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上下载。
备注:各承包人须在本发包公告规定的发包时间前,由承包人授权委托人携带(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章公章)和本人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 ②发包人的推荐函)递交响应文件,否则,预承包人递交的发包项目响应文件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发包人及电话: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人民政府
电话:17756478223
代理机构及电话:安徽坤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731974801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项目答疑:参与本项目发包的企业若有任何疑问,发包截止时间2日前应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疑问回复在发包截止时间1日前统一予以回复。
(二)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价为依据,根据承包人自身管理水平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核算发包价,若参与发包、则默认发包价为承包价,成交后发包单价则作为合同单价,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三)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如有变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变更,否则变更部分工程不列入工程决算。
(四)鼓励承包企业选用裕安区生产企业生产的设备、材料等建设材料。
(五)本项目禁止挂靠或出借资质,承包人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转包或违法分包、挂靠或出借资质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发包单位: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安徽坤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3日
附件: 谈判文件-裕安区乡镇污水综合治理工程(独山镇源潭湾村大竹园组、庙山组污水处理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doc谈判文件-裕安区乡镇污水综合治理工程(独山镇源潭湾村大竹园组、庙山组污水处理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doc 附件: 图纸、工程量清单、推荐函.rar图纸、工程量清单、推荐函.rar
序号 | 序列名称 | 序列 |
1 | 工程名称 | 裕安区乡镇污水综合治理工程(独山镇源潭湾村大竹园组、庙山组污水处理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2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境内 |
3 | 招标人 | 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人民政府 |
4 | 工程设计单位 | 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5 | 建设规模 | 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
6 | 工程概况 | 本项目为裕安区乡镇污水综合治理工程(独山镇源潭湾村大竹园组、庙山组污水处理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7 | 招标范围 | ☑招标公告及图纸设计范围其他说明: |
8 | 标段划分 | 1 个标段 |
9 | 承包方式 | 施工总承包 |
10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1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 | 工程工期 | 计划工期30日历天。严格执行谈判文件确定的期限。违背工期管理的,将按合同专用条款及专用条款的补充条款进行处理。预计开竣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
13 | 质量标准要求 | 质量标准:合格。其它说明:/ |
14 | 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 详见清单编制说明。 |
15 | 评标定标办法 | 谈判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人最终提交的确认价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符合工程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如果最后一轮报价出现多家投标人报价相同时,谈判小组将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
16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17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不配套按不实质性相应谈判文件要求处理。3、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是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社保证明。例:7月19日开标,则连续5个月是指 6 月、5月、4月、3月、2月;连续3个月是指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或4月、3月、2月,其他类推)。如年满60周岁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可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发放3个月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能体现聘用企业名称及拟委任姓名的工资打卡流水账单原件扫描件);属于弄虚作假的,按本招标文件第 9.2.5 条的规定处理。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水利部流域机构所属企业,可由流域机构设在相关省的管理机构出具) 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4、本工程拟派专职人员的具体资格和数量要求:施工员: 1 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 1 人,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 1 人,应持有 有效 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18 | 响应文件份数及封装 | 一正二副。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制作装订,正本装入1个密封袋,副本装入一个密封袋,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 |
19 |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 不采用 |
20 | 投标有效期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90天内有效。 |
21 |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 该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22 | 中 标 人履约保证金 | 保证方式:中标人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中标人按合同总价额即中标价的2%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以现金进行履约保证的,应将现金提交到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标人以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担保履约的,应将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交至招标人保管。中标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担保期限不得少于中标项目的合同期限。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担保期限到期但中标项目尚未竣工验收的,中标人应当进行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而没有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暂停支付中标人同等金额的项目工程款。提交时限:中标人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提交完毕次日起10日内与招标人(发包人)签订合同。汇入账户名称:招标人另行通知 汇入银行名称:招标人另行通知汇入银行帐号:招标人另行通知市直预算单位作为招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纳入市财政代为管理的预算单位往来资金账户管理。其他单位作为招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自行指定账户管理。中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发包人)签订合同,超过时限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谈判文件约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其中标资格无效,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
23 | 安全文明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依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
24 | 总包及分包规定 | 不允许分包 |
25 | 材料要求 | 1.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中标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如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中标人必须服从。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如业主对工程质量有特殊需求的,对主要设备及材料应提供不少于三个的参考品牌。同时为了便于中标人施工、节约运输成本,建议中标人选定的主要设备、材料等使用六安市或裕安区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 |
26 | 现场条件 | 具备开工条件 |
27 | 招标人提供的谈判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 √谈判文件√清单文本一份□勘察资料 套 份。√图纸目录,施工全图,设计变更文件 份。□建设单位有关技术规定 |
28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3月15日15时30分 |
29 | 开标地点 | 六安市高速财富广场25楼 |
30 | 递交响应文件注意事项 | 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人需将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装订并密封,并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至六安市高速财富广场25楼。 |
31 | 开标注意事项 | 本项目开标会议采取现场开标方式举行,请各潜在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会,由承包人授权委托人携带(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章公章)和本人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②发包人的推荐函)递交响应文件,否则,预承包人递交的发包项目响应文件无效。因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评审到报价阶段时,各投标人需将谈判文件中附件1:最终报价/第 轮报价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递交。 |
32 | 评标委员会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33 | 评标注意事项 | 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证书、奖项证书、荣誉证书或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及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编入响应文件中,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评标开始后不接收外部提供的任何证明资料。 |
34 | 人员到岗履职要求 | 投标人一旦中标,资格审查申请书或响应文件所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员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间必须在岗在位,项目经理(建造师)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个小时,每月不得少于22天。中标人(承包人)及其项目班子成员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招标人(发包人)将视情况的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责令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对于终止合同的,招标人(发包人)可以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以补偿建设单位受到的损失包括工期延误损失。中标人(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资格审查和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因病且长期(至少在六个月及其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确需更换的(短期即六个月以内因病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由中标人临时指定不低于该生病人员资质、资历和技术水平的人员代为行使职责,康复后应立即返岗履职),须凭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盖有医院公章的证明、病历原件提前14天通知招标人(发包人)并取得招标人同意;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资历和技术水平。中标人(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或班子成员,即使征得了发包人同意,该行为仍视为中标人(承包人)违约(属于去世或突发性事故、灾难致残、病危或因癌症等原因已失去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的除外),若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按中标价的1%支付违约金,按中标价的1%计算金额少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支付违约金;更换班子其他人员按中标价的0.5%支付违约金,按中标价的0.5%计算金额少于10万元的,按10万元支付违约金。因病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班子成员在治疗及康复期内(至少六个月)参与六安市项目投标的,作投标无效处理。招标人认为中标人有不能胜任工作的项目班子成员的,可要求中标人(承包人)更换和调整,直到满意为止。 中标人(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或班子成员需请假离开现场的,时间在半天以内的须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半天以上两天以内的须经工程师出具书面意见报招标人(发包人)现场负责人同意;时间超过两天以上的,需经招标人(发包人)现场负责人出具书面意见报招标人(发包人)审核同意。请假人离开前应书面指定临时代表,代为行使项目经理或班子成员的权力;该临时代表的一切行为,招标人(发包人)均认为是项目经理或该班子成员的行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中标人(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按前述程序规定取得书面同意离岗的,第一次离岗按中标价的0.1%支付违约金(不少于1000元);第二次离岗按中标价的0.2%支付违约金(不少于1000元);第三次及其以后每次均按中标价的0.5%元支付违约金(缺席、离岗次数以天为计),合计(缺席、离岗)次数超过10天的或者年度累计请假超过26天的,按违约处理,除由中标人(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罚款外,招标人(发包人) 按规定清除出场,招标人(发包人)将中标人(承包人)违约事实形成证据,提出给予中标人(承包人)及该项目班子成员6个月至3年的在六安市投标资格限制的处理意见,报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落实具体的投标资格限制期限并曝光(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有前述行为的,按前述标准的50%支付违约金)。政府投资的其他项目的中标人(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有前述违规行为的,比照处理,违约金支付按照前述标准的50%执行。中标人(承包人)响应文件所列项目经理(建造师)和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在综合评分中享受了资质(资格)、业绩、奖项、信誉等加分待遇的。享受加分待遇的人员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岗在位且不得更换。无论什么理由更换都将被视为中标人(承包人)违约,按中标价的5%支付违约金,招标人(发包人)将中标人(承包人)违约事实形成证据,提出给予中标人(承包人)及该项目班子成员6个月至3年的在六安市投标资格限制的处理意见,报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落实具体的投标资格限制期限并曝光。 |
35 | 围、串标行为认定 | 本项目开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依法否决相应的投标,并将具体情况报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关,依法进行处理。(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9)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投标人投标报价与公布的控制价相比降幅过小,明显缺乏竞争性,有围标、串标嫌疑的。 |
36 | 其他要求 | 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纸质 £ 数据电文 3.中标人承建项目时,需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部。4.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因其放弃投标,导致投标人少于 3 家引起招标失败的,该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若发现投标人属于出借资质或挂靠的(包括在评标中和评标后发现),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将投标人违约事实形成证据,提出给予投标人及该项目班子成员 1 年至 3 年的在六安市投标资格限制的处理意见,报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落实具体的投标资格限制期限。若发现中标人属于出借资质或挂靠的(包括在评标中、公示期间、签订合同前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招标人将中标人(承包人)违约事实形成证据,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提出给予中标人(承包人)及该项目班子成员 1 年至 3 年的在六安市投标资格限制的处理意见,报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落实具体的投标资格限制期限,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提请执法机关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6.招标人可组织对中标人及其项目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其中属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中标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分管业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班子成员必须参加合同签订前招标人组织的约谈。拒不参加的,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合同签订资格。 7.招标文件中约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均由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的约定作出不予退还决定。 8.关于对中标人有关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要求。为尽快办理施工许可证,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办理工程质量报监、安全报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中需由中标人提供的一切材料,同时缴纳需由中标人缴纳的一切费用。每逾期一天,由中标人按工程中标价的 0.5‰支付违约金。 9.市政府本级投资建设项目执行《六安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非市政府本级投资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的收退可参照《六安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执行。 10.其他要求:①中标人必须按照有关要求悬挂、张贴、更换施工围挡等处的公益广告、标语以及其它宣传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后续不再单独列支。 ②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严格执行关于现场施工的有关规定。 ③投标人在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时,必须考虑夜间加班计划,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④中标后施工项目部须配备专车用于材料送检等。 ⑤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做好施工围挡及公益广告设置工作,围挡外侧必须包含公益宣传图语,涉及一切费用体现在报价中,后续不再单独列支。 ⑥投标人须按照环保部门及招标人要求在现场设置 PM2.5、PM10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转,有关费用体现在报价中,后续不再单独列支。 ⑦投标人在中标后须做好施工现场隔音降噪措施,且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有关需求,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后续不再单独列支。 ⑧投标人在中标后项目施工现场须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 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质函〔2021〕738 号)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配备疫情防控专管员,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后续不再单独列支。投标人中标后应严格执行六安市实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不得违反。 11.依据六建质【2018】103 号文规定,市城区在建项目施工工地设置喷淋设施降尘要求如下:建筑工地周边 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 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 100%硬化、土石方开挖 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 100%密闭运输、建筑工地 100%安装使用喷淋设施“七个百分百”要求。扬尘覆盖网重量须≥50g/㎡。 12.本工程所有主材、成品、半成品必须经招标人审核认可后方可进场实施。 13.本工程规范规定要求的所有试验、检测费用,投标人应包含在报价中(如各种设备和材料的专项检测等),相关费用在投标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14.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项目:甲醛、苯、氨、氡、TVOC,检测点数:依据规范及测点设置:按照GB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执行。如有新的规范要求,按照新的要求执行,费用不予调整。 检测位置须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具体检测点数由投标方根据建筑规模及图纸自行计算,必须检测合格并满足验收要求,并在检测合格的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四份技术检测报告,确保通过竣工验收。 1)如检测不合格,中标单位免费整改并进行复检,直至检测合格; 2)如检测内容不能满足验收要求,中标单位将免费为本项目进行补测,直至满足验收要求; 3)如检测质量如未达到国家和规范要求的,中标单位重新检测; 4)如出具的检测报告若不能满足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并因此而影响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中标单位赔偿由此而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上述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如因检测不合格或验收没有顺利通过而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按合同相应条款执行。如有新标准按照新标准执行,相关费用不变。 15.工程招标完成后,因工程验收主管部门颁布新的验收规范及收费标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缴纳验收费用,确保通过验收,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充分考虑,慎重合理报价,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16.招标人在出具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合同之前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给招标人的补偿,并按招标文件约定予以通报建设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管部门。 17.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不得挂靠、转包,否则清除出场。在履行合同中,如中标单位出现严重违约等行为导致双方解除合同或导致招标人单方面解除合同,则针对已经实施的工程,按已完合格工程的 50%价款予以结算,且向建设行政主管单位或招标投标监管部门予以通报。 18.中标人必须负责招标人项目的全过程相关审查、验收、监督等的一切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对接、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9.中标人中标后所使用的设备器材等产品,如有行政许可、认证、备案等要求,均需取得到对应许可、认证、备案机构或部门的认可。中标人必须自行自费按相关部门要求对相关材料设备进行复验,并确保合格。 20.临时设施的建设:请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的情况及现行总平面图纸,自行确定每个标段的临时设施位置和布置。不管何种原因,临时设施的位置及地点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提供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的建设及土地使用费用包括在本次报价中,结算不予考虑任何变更所增加的费用。 21.请各位投标人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投标,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并报主管部门按相关管理规定依法严重处理。 22.第三方向中标人提起与本项目有关的诉讼、仲裁争议,招标人或工总承包单位被列入案件被告或被申请人或第三人的,中标人需承担招标人、施工总承包单位参加诉讼仲裁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成本支出,并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等额扣除 |
37 | 中标服务费 | 本次招标代理费、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及清单控制价编制费由中标人支付,请投标人在其投标报价时考虑相关费用。中标人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及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裕政办【2018】4号)收取,清单控制价编制费按照皖价服【2007】86 号文收费标准收取,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按实际发生收取。 |
38 | 解释权 |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在招标人。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是否通过 |
1 | 主要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 | 充分理解施工需求,对现场环境熟悉,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由谈判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关键工序、技术保障措施。 | |
2 | 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 |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供的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 | |
3 | 确保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 |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供的确保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 | |
4 | 确保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 |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供的确保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 | |
5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由谈判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措施。 | |
6 | 工程重难点及对应保证措施 |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供的确保工程重难点及对应保证措施施进行评审 | |
7 | 项目班子人员配备 | 1.项目建造师任职资格:满足谈判文件要求。2、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满足谈判文件要求。3.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项目班子成员人员数量、结构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
询标内容(由评委填写) | |
投标人的意见(作出确认或说明、纠正、补充、承诺等意见) | 投标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评标委员会结论意见 | 各评委签字: 年 月 日 |
招标代表的意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监督人员意见 | 监督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单位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结构形式 | 层数 | 生产能力 | 设备安装内容 | 合同价格(元)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序号 | 材料、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质量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文件名称 | 套数 | 费用(元) | 质量 | 移交时间 | 责任人 |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备注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执业资格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施工管理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分包的工程项目 | 分包人名称 | 分包项目造价(万元) | 备注 |
项目名称 |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 |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间 | 安全生产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理时间及文号 |
工 种级 别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工 种级 别 | |||||||
合同名称 | |
合同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金额 | |
开工日期 | |
完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以及电话 | |
合同项目描述 | |
备注 | 合同项目描述内容至少包括项目概况、本合同在项目中的 地位 (部位、合同价格所占比例) 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有关验收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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