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外墙装饰一体板材料采购候选人公示
金额
75.4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w202312290715/01
预算金额75.48万元
中标公司芜湖炫业广告有限公司75.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外墙装饰一体板材料采购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W202312290715/01
项目概况标段/包名称:外墙装饰一体板材料采购
标段/包编号:HW202312290715/01
项目性质:承接项目分包采购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项目类型:物资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房地产
评审时间:2024-01-08
公示开始时间:2024-01-09 09: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1-11 09:00
附件:
备注信息:
公告内容:外墙装饰一体板材料采购评审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
外墙装饰一体板材料采购项目,于2024年1月8日10时00分在物业公司第一洽谈室开选,经评审小组评选,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芜湖炫业广告有限公司(参选报价:754892.26元);
第二中选候选人:合肥平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参选报价:756544.94 元);
公示期:自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1日下午17时00分截止。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高速地产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18655110838。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参选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参选人的比选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安徽省高速地产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第1个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名称:芜湖炫业广告有限公司
质量:
工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
其他事项:
第2个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平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
工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
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