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站高新区芯视界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四期地块工程监理澄清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axxbz0005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征0551-62678168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韦静0551-657776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芯视界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四期地块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4AXXBZ00053
原公告日期:2024-10-25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高新区芯视界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四期地块工程监理补疑1
项目编号:2024AXXBZ00053
各投标人:
1、 招标文件正文2.2.2商务评分标准-服务承诺:“投标人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同时,另行承诺下列内容的:1.承诺一旦中标,将根据工程需要及业主要求配备相关办公、交通工具、检测设备等设备,并负责一切相关的费用。2.承诺向招标人提供正常监理服务及以外其他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等服务。3.承诺一旦中标,承诺监理机构配备的所有人员均为中标人本单位人员。注:1.满足以上承诺的,得满分3分。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自行提供书面承诺作为评审依据。”修改为“1.承诺一旦中标,将根据工程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供相关办公、检测设备等设备,并负责一切相关的费用。2.承诺向招标人提供正常监理服务及以外其他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项目关联单位的协调等服务。3.承诺监理服务费用不因工程延期而增加。4.承诺一旦中标,将根据业主单位要求和工程建设需要,成立工程建设现场领导小组,并由总公司分管生产的领导任主要负责人,且按工程建设需要驻现场调度。5.其它优惠条件及承诺: 。注:1.前4条完全承诺得2分,否则不得分。第5条由评委评审,承诺有实际意义的(承诺农民工工资管理、信访处理、专人驻点负责质保期内服务、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得1分,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自行提供书面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10层
联系人:王征
联系方式:0551-62678168
招标代理: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联系人:韦静
联系方式:0551-65777686
2024年10月31日
原项目编号:2024AXXBZ00053
原公告日期:2024-10-25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高新区芯视界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四期地块工程监理补疑1
项目编号:2024AXXBZ00053
各投标人:
1、 招标文件正文2.2.2商务评分标准-服务承诺:“投标人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同时,另行承诺下列内容的:1.承诺一旦中标,将根据工程需要及业主要求配备相关办公、交通工具、检测设备等设备,并负责一切相关的费用。2.承诺向招标人提供正常监理服务及以外其他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等服务。3.承诺一旦中标,承诺监理机构配备的所有人员均为中标人本单位人员。注:1.满足以上承诺的,得满分3分。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自行提供书面承诺作为评审依据。”修改为“1.承诺一旦中标,将根据工程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供相关办公、检测设备等设备,并负责一切相关的费用。2.承诺向招标人提供正常监理服务及以外其他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项目关联单位的协调等服务。3.承诺监理服务费用不因工程延期而增加。4.承诺一旦中标,将根据业主单位要求和工程建设需要,成立工程建设现场领导小组,并由总公司分管生产的领导任主要负责人,且按工程建设需要驻现场调度。5.其它优惠条件及承诺: 。注:1.前4条完全承诺得2分,否则不得分。第5条由评委评审,承诺有实际意义的(承诺农民工工资管理、信访处理、专人驻点负责质保期内服务、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得1分,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自行提供书面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10层
联系人:王征
联系方式:0551-62678168
招标代理: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联系人:韦静
联系方式:0551-65777686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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