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教学仪器设备项目中标(成交)公告(二次)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18年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教学仪器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2018HACZ1725
项目分包(标段):第1包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地下结构检测仪器项目
第16包 建筑电气类MOOC教学平台及多媒体资源
第27包 过程原理与设备
第24包 应用统计实验室设备
第20包 高分子综合(加工)实验设备2
第28包 过程流体机械实验室
财政编号:RWHF2018-0640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7月31日
第1包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地下结构检测仪器项目: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泰埃克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清源路88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拾叁万叁仟元(¥233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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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8年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教学仪器设备采购一批。
第16包建筑电气类MOOC教学平台及多媒体资源:
中标供应商名称:深圳市松大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伍万玖仟伍佰元(¥159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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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8年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教学仪器设备采购一批。
第20包高分子综合(加工)实验设备2: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天岩机电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龙岗静安新城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捌拾贰万贰仟元(¥82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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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8年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教学仪器设备采购一批。
第24包应用统计实验室设备: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新安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91号立基大厦A座810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捌万陆仟捌佰元(¥186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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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8年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教学仪器设备采购一批。
第27包过程原理与设备: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汇泰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林路与翠微路交口新华徽府2幢1404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捌万伍仟贰佰捌拾元(¥4852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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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8年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教学仪器设备采购一批。
第28包过程流体机械实验室: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汇泰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林路与翠微路交口新华徽府2幢1404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拾肆万肆仟捌佰元(¥344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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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8年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教学仪器设备采购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丁刚,张玉荣,程旺兴,夏哲恒,朱鑫(第1包),蒋婷婷(第16包),徐文总(第20包),孙钊(第24包),刘涛(第27、28包)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建筑大学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紫云路292号
联系人:刘慕蓉
联系方式:0551-63828052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孙明明 联系电话:0551-66223869、66223646
公告期限:2018年07月31日至2018年08月01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2018年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教学仪器设备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