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清江浦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三期-枚乘路、华清路、维科路、朝阳路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08000337006826
预算金额2202.16万元
招标公司淮安市清江浦新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工0517-8351656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陆工1506126132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清江浦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三期-枚乘路、华清路、维科路、朝阳路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8000337006826 | 项目名称 | 清江浦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三期-枚乘路、华清路、维科路、朝阳路 | ||||||||||||||||||||||||||||||||||||||||||||||||||||||||||||||||||||||||||||||||||||||||||||||||||||||||||||||||||||||||||||||
标段编号 | E3208000337006826001001 | 标段名称 | 清江浦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三期-枚乘路、华清路、维科路、朝阳路10kV及以下杆线迁改工程 | ||||||||||||||||||||||||||||||||||||||||||||||||||||||||||||||||||||||||||||||||||||||||||||||||||||||||||||||||||||||||||||||
招标公告清江浦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三期-枚乘路、华清路、维科路、朝阳路10kV及以下杆线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江浦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三期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清发改复(2023)57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江苏淮安清江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淮安市清江浦新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清江浦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三期-枚乘路、华清路、维科路、朝阳路10kV及以下杆线迁改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淮安市清江浦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枚乘路、华清路、维科路、朝阳路、康庄路东侧。2.1.2建设规模:拟将枚乘路(康庄路以西)南侧、华清路(康庄路?西安路)南侧、维科路(康庄路?西安路)北侧以及朝阳路(康庄路?诚意路)南侧现有10KV架空杆线迁入地下,康庄路东侧新建电力排管,同时在改造中预留2路通讯线路管道,涉及10kV诚意G65线、10kV北阳G92线、10kV华清G66线、10kV康庄G72线、10kV禧乐G74线等五条10kV高压线路,并结合现有道路两侧用户以及园区产业定位,合理设置用户接入点,配套建设箱变、环网柜、电缆井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2.1.3合同估算价:22021632元。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2.1.5质量要求:(1)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落实工程设计技术原则,保证工程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保证竣工后顺利移交供电部门管理。(2)具体要求①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得到发包人的认可。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④安全质量:(1)不得存在: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2)不得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黑名单”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Ⅰ级“安全负面清单”陷入期限内。2.2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根据本项目核准备案、招标文件等确定的建设规模、工程内容、运行等要求完成项目红线范围内全部设计工作(含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以及对应测绘放线),包括不限于现有10kv杆线及附属配套供电设施拆除,新建地下电力排管、电缆等;配套电缆井、环网柜(含基础)、箱变(含基础)等供电附属设施,具体详见系统上传的图纸。电力排管涉及绿化带开挖敷设的,原有绿化恢复不在本次范围;涉及诚意路、枚乘路、康庄路与朝阳路路面开挖敷设的,道路恢复(道路基层、结构层以及面层)不在本项目范围,包含在“清江浦经济开发区排水三期?枚乘路、康庄路、诚意路、朝阳路排水管网改造及市政设施修复工程”范围内,承包人须与该项目设计单位做好对接,统筹考虑进行设计;涉及其他道路开挖敷设的,道路恢复在本次范围;2.施工范围: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清江浦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三期-枚乘路、华清路、维科路、朝阳路10kV及以下杆线迁改工程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供电系统相关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现有10kv杆线及附属配套供电设施拆除,新建地下电力排管、电缆等;配套电缆井、环网柜、箱变等供电附属设施,本项目主体及供电附属设施所涉及的土建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等)、装饰工程(抹灰、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安装工程(主电线电缆、电气接线、环网柜及箱变电气系统、接地系统等)、线路警示标志和《设计任务书》等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3.本项目完成后须提供项目范围内线路数据图,包括不限于线路走向平面图、各主要节点定位坐标图;4.本项目现有10kv杆线及附属配套供电设施拆除后废旧资产(不含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由投标人按《淮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进行运输处置,并承担费用,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单独列项。)归原资产归属单位所有,承包人须负责运输至原资产归属单位指定地点。淮安市境内运输费用(含起点、终点所需的物资装卸费)包含在报价中,投标人报价时候综合考虑,不单独计列;若实际运输范围超出淮安市,则超出的部分可额外单独列项计取费用;5. 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供电报停以及项目完成后送电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配合发包人将资产移交给供电公司,资产移交后承包人向供电公司提供保修服务,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无法移交,承包人应负责整改到位,直至移交完成,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整改后仍达不到接收要求,发包人将拒绝支付工程款,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6.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含质量保修阶段),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预、决算审计等工作;7.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相关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2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b、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3业绩要求:(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单项工程合同额在950万元及以上的且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下的杆线迁改或外线接入工程的总承包(EPC)业绩;②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单项工程合同额在950万元及以上的且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下的杆线迁改或外线接入工程的施工业绩;③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设计费单项合同额在55万元及以上的且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下的杆线迁改或外线接入工程的设计业绩;注:提供的项目业绩均应出具相关合同原件的关键部分(包括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关键条款等)和发票原件扫描件(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发票扫描件需清晰可辨,发票二维码区不得遮挡、涂抹,如因扫描件模糊无法查验真伪的,该业绩可能不被认可)作为支撑材料;施工类标段项目还需同时提供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业绩支撑材料;以上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造价、电压等级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类似工程造价、电压等级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设计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3.4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3)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号)的规定及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3.6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8)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3.8.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3.8.2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还必须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3.9特殊情况说明(1)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2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为准)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2)投标人近1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1年为准)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投标人近3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个月为准)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4)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为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3.10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3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1日17时0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http://222.184.89.82:9000/hatbhy。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5元,售后不退。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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