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高铁西路(站北大道-纬九路)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1666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罗亮昭
公告正文
高铁西路(站北大道-纬九路)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高铁西路(站北大道-纬九路)勘察
项目招标编号
E4501002816021666001001
招标人
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
高铁西路(站北大道-纬九路)工程规模如下:高铁西路位于南宁市峦城镇,为新建城市主干路,道路呈南北走向,起于站北大道,向北依次与高铁纬五路、高铁纬四路、高铁纬三路相交,终止于纬九路。道路设计速度50km/h,红线宽度40m,采用四幅路双向六车道断面形式,设计范围为K0+000-K1+048.185,实施长度约1.1km。本次勘察共布置一般路基钻孔 120个,预计平均孔深20m;布置边坡钻孔62个,预计平均孔深25m。本项目总计布置钻孔182个,预计总进尺3950m。本项目总投资暂定18000万元, 其中建安费12650万元。
开标时间
2023年5月17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7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5月19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3年5月24日
预中标人
广西城乡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
牵头单位:/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城乡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
下浮系数35.02%
勘察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 50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质量标准
真实反映地质情况,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
项目负责人
罗亮昭(身份证号:450501********0797;注册编号:AY124500298)
企业诚信评分
52.38分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合浦县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公园路东延线地
块及红线外配套市政道路工程
2.安福路(新际路-安吉大道)勘察
3.贺州市八步区城乡及东融产业园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专项勘察(二)
4.贺州市八步区城乡及东融产业园区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专项勘察(三)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合浦县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公园路东延线地
块及红线外配套市政道路工程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投标报价
下浮系数35.01%
勘察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 50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质量标准
真实反映地质情况,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
项目负责人
韦万正(身份证号:452702********0014;注册编号:AY144500337)
企业诚信评分
70.00分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牛湾岛大桥勘察
2.江南2号路(1号路-22号路)勘察
3.纬十三路接南梧高速立交改造勘察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1.广西财经学院明秀西路100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地质勘察
2.威宁和府项目勘察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建材桂林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
下浮系数35.08%
勘察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 50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质量标准
真实反映地质情况,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
项目负责人
陈宇棠(身份证号:450722*******0816;注册编号:AY154500399)
企业诚信评分
58.21分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 南宁市武鸣区标营新区路网工程勘察服务
2. 南宁教育园区经六路桥梁工程勘察服务
3. 中国-文莱香料之都勘察(广西)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1. 南宁市武鸣区标营新区路网工程勘察服务
2. 南宁教育园区经六路桥梁工程勘察服务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质疑和投诉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5535031

本表一式5份: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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