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余姚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 |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宁波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3年度余姚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经市财政局批复,余姚市2023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预算3163.49万元。其中年初本级预算2003万元,上级补助1160.49万元(含上年结转332.49万元),其中宁波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823万元,中央级福利彩票公益金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及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殡葬等特殊群体直接受益的项目;适当支持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 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规定,2023年度余姚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了包括老年人福利类、残疾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社会公益类等四大类项目,共计安排2381.47万元。其中市本级项目294.79万元,市对乡镇(街道)转移支付类项目2086.68万元。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文件精神,积极应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重点保障老年人的休养、照料、护理等服务,促进老年人福利事业发展,共安排福彩公益金用于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818.08万元,占总支出的76.34%,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一)市本级项目 资助智慧养老项目112.07万元。主要用于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开发、建设、运营。 (二)市对乡镇(街道)转移支付类项目 1.资助县以下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39万元。主要用于陆埠镇老年人活动中心改造项目30万元;用于养老机构燃气安全防控装置补助9万元。 2.资助养老服务补贴1205.8万元。 其中用于2022年第四季度至2023年第三季度居家养老服务补助688.89万元。服务以生活照料、健康护理、精神慰藉等为重点,满足了居家养老人员多层次的服务需求,提升了居家养老人员的生活品质。 其中用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助资516.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其中:凤山街道27.04万元、阳明街道45.94万元、梨洲街道41.74万元、兰江街道31.29万元、郎霞街道23.1万元、低塘街道34.65万元、马渚镇48.3万元、陆埠镇41.21万元、梁弄镇24.94万元、牟山镇17.58万元、丈亭镇16.8万元、三七市镇16.8万元、河姆渡镇18.63万元、小曹娥镇27.3万元、临山镇14.43万元、黄家埠镇27.3万元、大隐镇17.59万元、大岚镇14.44万元、四明山镇9.19万元、鹿亭乡18.64万元。对通过等级评定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按规定给予运营补助,推进了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长效运行,提升了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3.资助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30万元,主要用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助支出。 4.其他养老服务类项目431.21万元,其中:养老机构纾困帮扶补助171.78万元;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评估项目259.43万元。 二、残疾人福利类项目 为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共安排福彩公益金用于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32.17万元,占总支出的5.55%,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市对乡镇(街道)转移支付类项目 资助其他残疾人福利类等132.17万元,用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审核,资金由市民政局负责发放,落实残疾人民生保障政策,确保残疾人得到基本照护,维护社会稳定。 三、儿童福利类项目 为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共安排福彩公益金用于儿童福利类项目15.6万元,占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一)市本级项目 1.资助困境儿童助学项目0.5万元。主要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0.5万元,用于市福利院孤儿助学1名。 2.资助其他儿童福利类9.6万元,主要用于未保中心传统节假日主题活动、校园系统讲座、未保宣传月宣传工作、被侵害儿童及求助困境儿童的心理辅导等,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未来的美好生活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市对乡镇(街道)转移支付类项目 资助困境儿童助学项目5.5万元。主要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5.5万元,为6名孤儿发放孤儿助学金。其中:市福利院1.5万元,梨洲街道1万元、泗门镇1万元、牟山镇1万元、黄家埠镇1万元。 四、社会公益类项目 为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支持社会工作及志愿者服务、公益组织、社区治理、殡葬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共安排福彩公益金用于社会公益类项目415.62万元,占总支出的17.45%,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一)市本级项目 1.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19.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项目9.9万元,用于困境儿童入户探访、需求调研、个案帮扶、心理健康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建设,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服务满意度高。 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5万元,用于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支出,包含婚前辅导、离婚调适辅导、婚姻关系辅导、家庭关系辅导等,着力打造和谐的婚姻家庭环境。 婚姻家庭服务宣传活动服务费项目1.98万元,用于婚谷改革宣传活动服务费支出。发挥婚姻登记机关主阵地在婚俗改革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向新人们倡导婚事新办,喜事简办的文件婚俗新风尚。 婚姻家庭服务课题项目服务费2.5万元,结合余姚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的婚姻登记服务客户关系管理现状,分析其婚姻登记服务客户关系管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全面提升其婚姻登记服务竞争优势和良好的品牌形象。 2.资助婚姻登记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100万元。项目主要用于打造5A级婚姻登记机关,多措并举提优基础服务设施,创新服务方式,稳步推进改革,全力打造余姚市婚姻服务至美高地。 3.资助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6.72万元。项目主要用于三级“助联体”建设,汇集政府、社会、市场三方力量,打造社会救助“物质+服务”的实体化运营平台。 4.资助开展特殊困难群众帮扶服务25.9万元。项目主要用于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和创新能力建设,用于基层社会求助经办能力和创新能力项目建设,提升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开展社会救助入户调查、探访调查等购买服务项目,提升服务水平,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 5.资助其他社会公益类20.62万元。项目主要用于地名文化广场活动开展、策划、平台设计、书箱编撰等宣传活动等。 二、市对乡镇(街道)转移支付类项目 1.资助公益性殡葬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50万元,主要用于阳明街道群立村生态墓园建设补助支出,宣传殡葬政策法规,推进我市的节地生态安葬发展,让老百姓安葬得起,同时营造节地生态和移风易俗的社会氛围。 2.资助社会工作站(室)、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50万。主要用于5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开展服务项目。其中:大隐镇5万元、丈亭镇5万元、四明山镇5万元、马渚镇5万元、黄家埠镇5万元、陆埠镇5万元、小曹娥镇5万元、河姆渡镇5万元、低塘街道5万元、朗霞街道5万元。 3、资助开展特殊困难群众帮扶服务63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补助,资助全市21个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项目,每个乡镇(街道)补助3万元。 4.资助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80万元。用于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小区自治互助站建设50万元,其中:三七市镇10万元、阳明街道14万元、凤山街道4万元、梨洲街道8万元、兰江街道14万元;用于大岚镇大岚村结对帮扶项目30万元。 上述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投入,有效推进了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社会福利体系、社会救助体系和社区服务体系等建设和提升,为民生保障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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