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生命健康公共研发平台(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招标联系人朱利敏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利敏0573-8203139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30
公告正文
生命健康公共研发平台(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命健康公共研发平台(一期)已由南湖区行政审批局批复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210-330402-89-01-69723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总部院区三期工程(定制化研发单元南区)B楼7号楼(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705号)。
2.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1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SPF动物研究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分子细胞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化学实验室等(含局部承重加固)。未详尽部分见采购技术说明、用户需求说明和初步设计方案。
项目概算总投资10000万元,本次招标部分工程费约5457.9631万元。
2.3招标范围:生命健康公共研发平台(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在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BIM设计和后期全过程的设计配合任务,工程所需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和调试验证,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管理及保修服务,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并对承包工程内容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造价及各项审批手续等全面负责。装修工程包括生命健康公共研发平台(一期)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含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弱电、建筑机电)、洁净工程、燃气工程及室外工程等,详见采购技术说明、用户需求说明和初步设计方案。
2.4计划工期:
开工令下达后180日历天内(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竣工验收。
其他要求:①与工期有关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②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的建设周期的具体时间计划安排应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
2.5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2.5.1施工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技术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文件及验收标准,满足招标人与使用单位的要求,达到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标准。
2.5.2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要求;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及环保合格要求,并满足招标人所提供的相关技术标准,满足招标人与使用单位的要求。
2.5.3平台质量目标:确保平台建设满足标准及其工程实践,具体要求如下:
(1)1~2F SPF雪貂动物房,满足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生产许可取证要求,符合CNAS/AAALAC认证要求;
(2)3F检验检测中心(微生物实验室、PCR实验室、理化实验室等)符合CMA/CNAS认证要求;
(3)4F 细胞检测中心前期定位研发,如进行细胞学实验和各种细胞模型的开发和检测;同时满足后期CMA/CNAS认证的要求,提供检测服务。
(4)4~6F研发实验室,用于生物医药技术、产品研发及小试(如药物、疫苗、诊断试剂、CART技术等),需保证后续研发数据可用于转化,符合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检查(如有);
(5)生物安全实验室:1~7F生物安全相关实验室,满足卫健委P1、P2备案要求,P2实验室包含动物ABSL-2、阳性菌鉴定/培养室、真菌培养/鉴定室、PCR室、噬菌体操作室、P2操作间。
(6)平台建设参照GLP标准规范建设,且设计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GB/T22278-2008。
(7)服务上述的工艺设备系统(不含科研仪器)、工程设备系统等施工相关系统满足相关法规或认证要求。
2.5.4设备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技术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所提供的相关技术及验收标准,满足招标人与使用单位的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需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能力和工程施工能力,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生化生物药或中成药或药物制剂) 专业乙级及以上;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专业(建筑) 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3.1.2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且资质等级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3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单个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生物医学实验室、医疗净化(含手术室)、制药车间、动物实验室等含净化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施工内容至少包括装饰装修、机电安装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书)】。
3.1.4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s://credit.zj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
3.1.5外省企业:设计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 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3.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其他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且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之日为准) 具有单个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生物医学实验室、医疗净化(含手术室)、制药车间、动物实验室等含净化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监理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施工内容至少包括装饰装修、机电安装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书】。
注:①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B类证书,至投标截止日无在建项目。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
④当联合体各方具有企业资质要求中的同一资质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⑥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在报名时可由牵头单位进行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30日9时00分止。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并将所有疑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1月15日11时。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约定的时间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http://jxszwsjb.jiaxing.gov.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30日9时00分止。
5.2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采取直接送达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送达地址:嘉兴市会展路207号嘉宇商务楼3楼317室,联系人:朱利敏,联系电话:0573-82031393,15957399383,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9时00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方式的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嘉建办[2020]37号)执行,投标人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客服QQ:1208331268、431005545。
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收款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
账号:详见网上招标公告或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自动生成的账号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招标代理单位: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705号 地址:嘉兴市会展路207号嘉宇商务楼三楼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人:朱利敏
电话:17280830380 电话:0573-82031393/1595739938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命健康公共研发平台(一期)已由南湖区行政审批局批复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210-330402-89-01-69723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总部院区三期工程(定制化研发单元南区)B楼7号楼(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705号)。
2.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1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SPF动物研究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分子细胞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化学实验室等(含局部承重加固)。未详尽部分见采购技术说明、用户需求说明和初步设计方案。
项目概算总投资10000万元,本次招标部分工程费约5457.9631万元。
2.3招标范围:生命健康公共研发平台(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在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BIM设计和后期全过程的设计配合任务,工程所需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和调试验证,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管理及保修服务,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并对承包工程内容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造价及各项审批手续等全面负责。装修工程包括生命健康公共研发平台(一期)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含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弱电、建筑机电)、洁净工程、燃气工程及室外工程等,详见采购技术说明、用户需求说明和初步设计方案。
2.4计划工期:
开工令下达后180日历天内(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竣工验收。
其他要求:①与工期有关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②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的建设周期的具体时间计划安排应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
2.5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2.5.1施工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技术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文件及验收标准,满足招标人与使用单位的要求,达到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标准。
2.5.2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要求;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及环保合格要求,并满足招标人所提供的相关技术标准,满足招标人与使用单位的要求。
2.5.3平台质量目标:确保平台建设满足标准及其工程实践,具体要求如下:
(1)1~2F SPF雪貂动物房,满足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生产许可取证要求,符合CNAS/AAALAC认证要求;
(2)3F检验检测中心(微生物实验室、PCR实验室、理化实验室等)符合CMA/CNAS认证要求;
(3)4F 细胞检测中心前期定位研发,如进行细胞学实验和各种细胞模型的开发和检测;同时满足后期CMA/CNAS认证的要求,提供检测服务。
(4)4~6F研发实验室,用于生物医药技术、产品研发及小试(如药物、疫苗、诊断试剂、CART技术等),需保证后续研发数据可用于转化,符合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检查(如有);
(5)生物安全实验室:1~7F生物安全相关实验室,满足卫健委P1、P2备案要求,P2实验室包含动物ABSL-2、阳性菌鉴定/培养室、真菌培养/鉴定室、PCR室、噬菌体操作室、P2操作间。
(6)平台建设参照GLP标准规范建设,且设计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GB/T22278-2008。
(7)服务上述的工艺设备系统(不含科研仪器)、工程设备系统等施工相关系统满足相关法规或认证要求。
2.5.4设备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技术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所提供的相关技术及验收标准,满足招标人与使用单位的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需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能力和工程施工能力,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生化生物药或中成药或药物制剂) 专业乙级及以上;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专业(建筑) 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3.1.2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且资质等级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3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单个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生物医学实验室、医疗净化(含手术室)、制药车间、动物实验室等含净化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施工内容至少包括装饰装修、机电安装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书)】。
3.1.4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s://credit.zj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
3.1.5外省企业:设计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 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3.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其他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且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之日为准) 具有单个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生物医学实验室、医疗净化(含手术室)、制药车间、动物实验室等含净化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监理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施工内容至少包括装饰装修、机电安装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书】。
注:①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B类证书,至投标截止日无在建项目。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
④当联合体各方具有企业资质要求中的同一资质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⑥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在报名时可由牵头单位进行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30日9时00分止。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并将所有疑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1月15日11时。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约定的时间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http://jxszwsjb.jiaxing.gov.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30日9时00分止。
5.2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采取直接送达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送达地址:嘉兴市会展路207号嘉宇商务楼3楼317室,联系人:朱利敏,联系电话:0573-82031393,15957399383,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9时00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方式的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嘉建办[2020]37号)执行,投标人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客服QQ:1208331268、431005545。
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收款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
账号:详见网上招标公告或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自动生成的账号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招标代理单位: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705号 地址:嘉兴市会展路207号嘉宇商务楼三楼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人:朱利敏
电话:17280830380 电话:0573-82031393/15957399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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