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3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招标人):湛江市海东新区发展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湛江市海洋科技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建设工程(海旺路、东旺大道、海顺路中段、海顺路东段、金丰路)土地测绘服务

3、项目地点:湛江市海东新区起步区首开区

4、工程概况:项目位于湛江市海东新区起步区首开区,海旺路长1566米,红线面积约109亩;东旺大道长约1115米,红线面积约110亩;海顺路中段长837米,红线面积约81亩;海顺路东段长1750米,红线面积约134亩;金丰路长761米,红线面积约34亩。5条道路红线面积合计约468亩。

5、招标控制价:53万元

6、服务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土地供地完成止。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行业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的要求,该次土地测绘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土地界址放样、权属界线测量、权属及青苗统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分析及成图、绘制地形图、编制集体土地确权、土地供地资料图件及不动产宗地资料等。

(二)成果要求:

1、测绘成果的内容须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用地报批、用地红线范围内土地征收和青苗赔偿,以及供地办理不动产证的用图要求,符合本项目国家和地区颁发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成果提交形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投标人提交测绘工作成果的形式:全部成果除提供纸质图件文件外还应制作成计算机文件,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的格式文件,图纸文件采用pdf或dwg的格式文件,并提供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二套。

2、测绘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的测绘技术要求以及自然资源部门审批规定的相关规范和条例。

3、技术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获得用地批复。

4、投标人交付测绘成果的数量:提供测绘成果图件数量需满足用地报批、征地及供地办证过程用图的实际需要。

三、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在有效期内的的公司或事业单位,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乙级测绘资质证书》或以上资质;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投标否决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投标人不得对本项目工程进行分包或转包。

6、参加投标的测绘单位需通过正规合法渠道,自行申请获取工作范围涉及到的国有或集体已发证的权籍数据、用地报批历史批复数据、卫星影像图数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行政区界线等数据。

7、未达上述条件者,将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8、报价不得高于53万元人民币(包含用地报批过程中所需要的测绘图件、数据文件,配合征地过程中进行权属测量、青苗面积统计、界址点放样、编制集体土地确权、土地供地资料图件及不动产宗地资料等一切费用),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评分内容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总分100分,其中商务部分40分,技术部分35分,报价部分25分。

2、评分细则: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40


1

工程业绩

30

近3年以来承担过湛江市土地测绘业绩,每个项目得的3分,最高30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选通知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或中选时间为准,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

团队技术力量

10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团队具有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

1.服务团队成员中,如同一人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每人得1.5分;如具有测绘专业副高级以上测绘工程师职称,每人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2.服务团队成员中,如具有建筑工程测量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每人得0.5分。最多得3分。

3.具有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或涉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4.在本地设有固定办公场地并有10人以上常驻人员,能随时响应项目需求,最多得2分。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职称证书、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标人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技术部分

35


1

工作方案

15

方案科学合理,重难点突出,针对性强,得15分;

方案较合理,针对性一般,得10分;

方案一般,针对性差,得5分;

无不得分。

2

进度控制措施

10

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得10分;

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7分;

措施具体性、可实施性差,得3分;

无不得分。

3

质量控制措施

10

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得10分;

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7分;

措施具体性、可实施性差,得3分;

无不得分。



报价部分

25

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25分;投标报价与基准值的偏差,差值每高1%减0.4分,每低1%减0.2分,按插值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扣完为止。



合计

100


五、提供资料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如下资料接受资格审查(所有复印件、扫描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2、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或中选通知书)、本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附人员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含身份证、学历证或职称证和社保证明)、报价函等材料。

3、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4、上述资料除原件外,其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评标办法

(一)定标

1、根据评分细则打分,按分数高低依次排序,最高分者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依次类推。

2、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二)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

2、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

3、所有投标均不符合要求被招投标专家组否决的;

4、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将不再招标,并调整方式确定湛江市海洋科技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建设工程(海旺路、东旺大道、海顺路中段、海顺路东段、金丰路)土地测绘服务单位。

七、成果交付及费用支付

1、成果交付:

(1)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报告书编制,并提交文本文件1式6份,电子版1份;

(2)按自然资源部门审核要求提交测绘成果,根据审核部门审核意见完成修改或完善相关资料,并提供最终报批测绘成果1式6份,电子版1份;

2、违约责任:

(1)若中标单位未按照约定时间提交成果资料的,按2000元/天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2)若因中标单位提交的方案编制文件未能通过评审的,中标单位应在招标人限定的期限内予以修改完善,经过两次修改完善后仍然无法通过审核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单位应在收到招标人单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全额退还招标人已支付的费用。此外,中标单位还应按照合同价款的2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的,中标单位应予补足。

(3)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招标人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中标单位应将已收费用全部退回给招标人,此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2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的,中标单位应予补足。

(4)中标单位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招标人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以及对为招标人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招标人保密的责任。中标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上述保密规定时,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中标单位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向中标单位支付任何费用,已经支付的,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返还。招标人并可要求中标单位偿付合同价2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的,中标单位应予补足。

3、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15天内签订服务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4、费用支付: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完成地形测绘工作,交付招标人地形图测绘成果,招标人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总测绘费的30%工作进度款。

2、中标人完成土地权属测绘、编制完成用地报批图件资料并交付测绘成果,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获得用地批复后,招标人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总测绘费的30%工作进度款。

3、中标人完成土地供地资料图件及不动产宗地资料,招标人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结清合同余下的40%测绘费。

4、每次付款前,中标单位应提供合法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乙方未提供发票,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关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报名办法

1、报名及提交资料的截止时间:2022年1月9日下午5时前,提交资料时可邮寄或专人送达,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即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将不能参加本次投标。如果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人必须预留出邮寄时间,保证投标文件能够在截止日期之前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而不是以“邮戳为准”。已经交邮的投标文件,按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招标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投标文件到达招标人时超过截止期的,按迟到的投标文件处理,不得进入开标阶段。

2、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一正四副。

3、提交资料地点: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桥管理中心交投集团;收件人:何工;邮编:524057;联系电话:18207592295。

4、需要本项目相关资料的请联系湛江市海东新区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何工;电话:18207592295。

九、提交资料的包装要求

1、所有资料密封包装。

2、封套上除投标人名称及招标项目名称外,不得写明其它信息。

十、信息公告

本次招标的信息和结果均在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页(http://www.zjjtjt.com/)公告。



湛江市海东新区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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