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氧供应配送服务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郴财采计[2024]0243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0735-23430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招香1800735055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9
公告正文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氧供应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03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4]024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氧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5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10:30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1、包2评标因素及权值

评标因素及权值

评标因素

权值范围

技术部分

50%

商务部分

40%

价格部分

10%

修改为:

评标因素及权值

评标因素

权值范围

技术部分

50%

商务部分

20%

价格部分

30%

(2)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1、包2评标方法及标准

商务评价项(100

(A3)

类似业绩(40分)

投标人提供自2021111日以来医用氧供应项目业绩,每个项目20,最多计4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投标人合同期内开具的任意一张发票,否则不计分)

技术服务团队(45分)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计1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项目代号A)的计1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P)的计1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计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的计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企业实力及信誉15分)

1)投标人具有气体安全相关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每个计5分,最高计5分。(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机构)证书的计10分。(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计分。)

修改为:

商务评价项(100

(A3)

类似业绩(40分)

投标人提供自2021111日以来医用氧供应项目业绩,每个项目20,最多计4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投标人合同期内开具的任意一张发票,否则不计分)

技术服务团队(60分)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计1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项目代号A)的计1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P)的计1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计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的计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气瓶检验员)每提供一个计7.5分,最多计1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将原招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修改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将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2024年12月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修改为“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吴招香
       电话:18007350553
      2、采购人
      名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郴州市罗家井102号
      联系人:郑先生
      邮编:/
      电话:0735-2343077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吴招香、陈少林、黎明
      邮编:410016
      电话:18007350553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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