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氧供应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1)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包1、包2评标因素及权值
评标因素及权值 | |
评标因素 | 权值范围 |
技术部分 | 50% |
商务部分 | 40% |
价格部分 | 10% |
修改为:
评标因素及权值 | |
评标因素 | 权值范围 |
技术部分 | 50% |
商务部分 | 20% |
价格部分 | 30% |
商务评价项(100) (A3) | 类似业绩(40分) | 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1月1日以来医用氧供应项目业绩,每个项目计20分,最多计4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投标人合同期内开具的任意一张发票,否则不计分。) |
技术服务团队(45分) |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计1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项目代号A)的计1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P)的计1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计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的计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
企业实力及信誉(15分) | (1)投标人具有气体安全相关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每个计5分,最高计5分。(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机构)证书的计10分。(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计分。) |
修改为:
商务评价项(100) (A3) | 类似业绩(40分) | 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1月1日以来医用氧供应项目业绩,每个项目计20分,最多计4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投标人合同期内开具的任意一张发票,否则不计分。) |
技术服务团队(60分) |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计1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项目代号A)的计1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P)的计1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计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的计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气瓶检验员)每提供一个计7.5分,最多计1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3)将原招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修改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将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2024年12月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修改为“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