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残缺规格带量联动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涉及品种和企业
1.涉及品种: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口服常释剂型(每片含奥美沙坦酯40mg和苯磺酸氨氯地平5mg(以氨氯地平计))、卡泊芬净注射剂(70mg)。
2.涉及企业:能够提供天津市残缺规格的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企业。
二、采购主体
第九批国家集采填报需求量工作中,已填报上述残缺规格药品需求量的我市医药机构。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企业确认价格数据
申报企业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自愿确认相关药品(包含该规格对应的所有包装)第九批国家集采药品的中选规格,对应价格作为该药品在我市的供应价格。
时间安排:2024年8月20日
(二)采购主体查看残缺规格品种已填报的需求量
采购主体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查看本单位在第九批国家集采药品填报需求量工作中填报的上述药品需求量及须执行量。
按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3-2)》规定,本次带量联动采购的意向采购量占采购主体填报总需求量的比例分别为: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口服常释剂型(每片含奥美沙坦酯40mg和苯磺酸氨氯地平5mg(以氨氯地平计))为80%,卡泊芬净注射剂(70mg)为50%。
时间安排:2024年8月21日
(三)配送关系确认及三方签订协议
1.中选企业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在“配送”栏目内完成配送关系确认操作。
时间安排:2024年8月21日-8月23日
2.已填报采购需求量的医药机构和生产经营企业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签订三方协议。
时间安排:2024年8月21日- 8月25日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