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安市长安北路113号大话南门壹中心第6层房屋出租公告
金额
1433.77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j-2023-000048-c04
预算金额1433.77万元
招标公司陕西省司法厅
招标联系人杨政国029-8729398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西安市长安北路113号大话南门壹中心第6层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SJ-2023-000048-C04
出租方名称
陕西省司法厅
挂牌价(万元)
1433.77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报名起始时间)
2023年7月14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8月10日  17:00
披露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竞价时间
2023年8月11日  10:00-10:10
咨询报名
1、项目咨询:郑先生  029-87293989;
2、单位地址:西安市建工路50号陕西省司法厅;
3、报名咨询:张先生 88661314 ;
4、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公告期内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13号;
5、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  陕西省公共资源及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xggzyjy.cn/。
出租方承诺
 
我单位承诺本次出租房屋产权均为我单位所有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无法律纠纷。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西安市长安北路113号大话南门壹中心6层
标的编号
SJ-2023-000048-C04(001)
标的所在地区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13号
目前用途
出租
评估机构
陕西道正元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3年5月15日
标的评估值(万元)
286.7540万元/年,5年合计1433.77万元
起始价(万元)
1433.77
具体情况说明
房屋产权清晰,由15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组成共计面积3854.22平米,购房款已经付清。产权证正在办理中。

三、出租房信息
出租方名称
陕西省司法厅
单位负责人
杨政国
所属地区
陕西省
注册地址
 西安市建工路50号
机构性质
行政事业单位
批准单位名称:
 陕西省财政厅
批准文件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司法厅房屋对外出租的复函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厅长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号
陕财办资﹝2023﹞67号
批准日期:
2023年7月7日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1. 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受让方。
2. 自由报价时间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3. 加价幅度1万元及其整数倍。
保证金(万元)
400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3年8月10日 17:00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五年租金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及其他依法设立机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重要信息披露
第一条 凡参加网络竞价的委托人、竞买人、竞得人和其他参与竞价的当事人均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文件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受让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  意向受让人按受让条件要求,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报名有关资料,按照交易系统提供的虚拟账号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人按交易活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竞价活动,提前熟悉交易事项、准备有关设备。
第三条 交易保证金交纳
竞买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系统显示的银行账户及金额在公告要求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第四条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交易标的价值、网络操作方法等,一旦报名成功、报出有效价格即视为对该竞买标的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意向受让人进行平台注册、标的报名及点击出价等行为必须是本人操作,支付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账户必须是本人账户。不得代报名、代打款,否则因无法核实竞买人身份及款项是否到账等风险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受让人承担。
第五条  本次标的出租按资产现状出租(依据评估报告资产清单或资产现状),竞买人须仔细察看标的物,一旦报名成功,则视为对该竞买标的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竞买人应充分重视竞购本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可能导致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完全实现。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因竞价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承诺对自己竞购该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2、竞买人须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如因此导致无法办理承租移交等后续手续,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  不可以做餐饮、娱乐;不允许分组、转租。物业整幢楼由西安龙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
第七条  此次竞拍装修免租期按照最终使用用途具体协商,最少不低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
第八条  承租方需要承担原承租人装修及附属设施500万元。
第九条  允许在不改变安全结构前提下进行装修,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装修方案必须报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  本次出租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承租权)。
第十一条  本项目由代理机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收取受让人(承租人)交易服务费5万元整。

附件: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操作手册新.doc
附件: 资产受让申请书.docx
附件: 竞买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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