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滁州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诉讼保全保险服务项目
2.项目单位:滁州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3.项目预算:1.13万元
4.服务期限:一年
5.质量要求:符合滁州市内人民法院要求
6.采购需求:
主要技术参数、 规格型号或需求 |
单位 |
预算单价 (元)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 |
借贷纠纷案件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标的额约1255万)
|
次 |
11300 |
1 |
11300 |
|
|
|
|
|
7.验收标准:出具符合法院要求的保单保函。
二、企业资质要求(如需)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财产损失保险。
2.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资质;
3.具有独立承保“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种”的能力;
4.供应商必须在滁州地区设立有可以承保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总公司或市级分/支公司。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如需)
供应商必须委托一名项目负责人及时回应采购单位要求。
四、现场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采购会议,供应商在询比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手持或封入密封袋中均视为携带)或证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指下列①、②、④项资料,①-④项资料必须封入密封袋中),以供审查,否则,该供应商文件将被否决。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另身份证原件需携带至现场审查;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③报价材料(加盖公章);
④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当将上述①-④项文件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采购项目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采购小组成员(三人以上单数,可另配监督人员)
六、评定方式
采购小组成员对递交文件进行计算和审查,按投标总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七、采购时间及地点
1.采购时间:2021年8月13日上午10:00
2.采购地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二楼招标办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玉娟 电话:18255064828
附件:滁州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诉讼保全险服务采购方案.pdf附件:滁州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诉讼保全险服务采购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