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mcd2023-004
预算金额50.12万元
招标联系人韩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铭财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琼0934-55619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镇原县太平镇老庄村东头组道路排水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ZMCD2023-004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镇原县太平镇老庄村东头组道路排水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2)市政
    联系人 韩先生 联系电话 18193495202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04-18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4-20 18:00:00
    采购单位 镇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镇原县太平镇老庄村东头组道路排水设施项目 ZMCD2023-004-01 工程-施工 501293.0(元)

    公告内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太平镇老庄村东头组道路排水设施项目”已由镇乡村振兴局函2023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铭财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ZMCD2023-004

      2.项目名称:镇原县太平镇老庄村东头组道路排水设施项目

      3.建设地点:镇原县太平镇老庄村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三、工程内容:

      室外--土建:混凝土排水渠391.10m,渗水砖115.90㎡,1.1米高仿木防护栏200.00m,青砖防护栏116.40m,涵管挡土墙,平整及清理涝池护坡垃圾1489.50㎡,平整及清理涝池底部垃圾1528.50㎡,涝池挖方量218.20㎥,涝池填方量345.50㎥,土坑填方6865.90㎥,土坑挖方834.90㎥。

      涵管:铺设混凝土管54m。

      绿化:喷播植草(灌木)籽1452㎡。

      四、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4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525日。

      五、质量要求:合格。

      六、招标控制价501293.00元

      七、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5.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九、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34188:30至202342018:00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十、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42018:00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十一、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 盘 1 份(word及PDF 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中铭财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8193495202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甘肃中铭财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琼

       话:0934-5561999

        址:合水县星河文化大厦西门写字楼3楼

       

      2023417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www.qysggzyjy.cn:9096)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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