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危险化学品检验能力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4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hy2023-6603
预算金额42万元
招标公司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招标联系人任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怀宇024-2349229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危险化学品检验能力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文件编号:LNHY2023-6603
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检验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2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20,000.00元。
采购需求:危险化学品检验能力提升项目(具体详见技术规格偏离表)。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响应无效。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1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19室
方式:本项目允许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宜。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联系方式:任老师024-23998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联系方式:赵怀宇024-23492292
邮箱地址:304696509@qq.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账号:9558833301000032063
(危险化学品检验能力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文件编号:LNHY2023-6603
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检验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2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20,000.00元。
采购需求:危险化学品检验能力提升项目(具体详见技术规格偏离表)。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响应无效。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1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19室
方式:本项目允许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宜。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联系方式:任老师024-23998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联系方式:赵怀宇024-23492292
邮箱地址:304696509@qq.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账号:955883330100003206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