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辽宁省食品安全应急抽检承检机构采购招标结果公告
金额
229.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000-18112
预算金额229.5万元
招标公司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珊珊024-22503148
中标公司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2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3年辽宁省食品安全应急抽检承检机构采购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000-18112
二、项目名称:2023年辽宁省食品安全应急抽检承检机构采购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辽宁省食品安全应急抽检承检机构采购招标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供应商地址: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中标(成交)金额:2,29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辽宁省食品安全应急抽检承检机构采购招标
服务类
名称:2023 年辽宁省食品安全应急 抽检承检机构采购招标(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应急专项抽检性质、品种、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三、检测项目”中所列明项目中所有类别及项目,全年食品安全应急抽检总批次数≥ 1000批次(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根据实际发生和现场实际情况临时确定具体任务数和检测项目。“三、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评价性抽检。
服务要求:1.投标人必须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应急抽检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2.投标人应根据食品安全应急抽检工作要求,一是发生突发事件时,应能够做到4小时之内迅速响应,及时开展应急抽检。二是配合省公安厅,开展涉案物品检验检测。三是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调研暗访、专项调研整治等抽检。 3.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指定的应急抽检任务。 4.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展应急检验、结果报送和分析工作。 5.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设有统计分析的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对应急抽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6.投标人应具有公安案件样品检测或专项应急抽检的工作经验。 7.投标人应遵守采购人对于承检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关于承检机构考核评价工作。对考核评价中发现问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或终止委托合同。 8. 抽检食用农产品及易腐烂变质食品,从抽样到进入实验室检验不得超过48小时,并不得邮寄。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应急抽检任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英姿、苏炜焕、王慷、张明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辽宁省食品安全应急抽检承检机构采购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所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5,4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联系方式:024-96315-1-3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22503148、22503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珊珊
电 话:024-22503148、22503077
十、附件
采购文件:发售稿20230418食品应急抽检省局.doc
一、项目编号:JH23-210000-18112
二、项目名称:2023年辽宁省食品安全应急抽检承检机构采购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辽宁省食品安全应急抽检承检机构采购招标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供应商地址: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中标(成交)金额:2,29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辽宁省食品安全应急抽检承检机构采购招标
服务类
名称:2023 年辽宁省食品安全应急 抽检承检机构采购招标(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应急专项抽检性质、品种、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三、检测项目”中所列明项目中所有类别及项目,全年食品安全应急抽检总批次数≥ 1000批次(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根据实际发生和现场实际情况临时确定具体任务数和检测项目。“三、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评价性抽检。
服务要求:1.投标人必须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应急抽检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2.投标人应根据食品安全应急抽检工作要求,一是发生突发事件时,应能够做到4小时之内迅速响应,及时开展应急抽检。二是配合省公安厅,开展涉案物品检验检测。三是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调研暗访、专项调研整治等抽检。 3.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指定的应急抽检任务。 4.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展应急检验、结果报送和分析工作。 5.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设有统计分析的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对应急抽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6.投标人应具有公安案件样品检测或专项应急抽检的工作经验。 7.投标人应遵守采购人对于承检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关于承检机构考核评价工作。对考核评价中发现问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或终止委托合同。 8. 抽检食用农产品及易腐烂变质食品,从抽样到进入实验室检验不得超过48小时,并不得邮寄。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应急抽检任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英姿、苏炜焕、王慷、张明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辽宁省食品安全应急抽检承检机构采购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所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5,4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联系方式:024-96315-1-3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22503148、22503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珊珊
电 话:024-22503148、22503077
十、附件
采购文件:发售稿20230418食品应急抽检省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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