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克拉玛依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克拉玛依智慧文旅系统运营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克拉玛依智慧文旅系统运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交通气象测绘实时信息移动通信大数据技术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道路通行游客接待量预约平台预约游览全域客流监测科学引导分流互联网+监管精准监管统计分析来克游客的出发地人工走访调查旅游信息获取渠道部分个人信息公共文化服务景区监控视频标准视频编解码方式视频平台延伸能力使用功能视频管理视频综合展示视频点播实时调用采集国内主流OTA平台主要景区游客真实评价综合展示多层级的语义拆分景区景点服务质量门票价格设备设施全国信令数据基站数据景区闸机高度安全管理策略实时采集批量采集数据处理流程校准整合备份算法分析不同时间维度的分析天级节假日客流应急处理机制快速响应机制文旅运行监管监测平台视频监控GIS地图展示各景区点击及景区客流数据GIS地图汇聚携程途牛同程去哪儿驴妈妈主流OTA上景区评价数据语义分析自然语言处理智能理解和归纳网络评价分析全域客流分析运营商信令数据清洗整理汇总客流量客流总接待量市内客流入市客流居民出市客流分析综合大屏专题数据采集抓取文旅数据文化旅游景区网评数据运行监管系统视频数据全市景区列表详情网络评论监测多终端应用电子邮箱远程技术支持现场技术支持售后维护服务软件升级软件维护错误修改工程监狱企业生产劳动对象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麦克风监造检验技术资料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安装标配工具调试主机设备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配备件随机工具
金额
89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zc-jzc-2022-011
预算金额89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云霄
招标代理机构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唐含初0990-6223343
中标公司江苏唱游数据技术有限公司8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KZC-JZC-2022-011
二、项目名称: 克拉玛依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克拉玛依智慧文旅系统运营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克拉玛依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克拉玛依智慧文旅系统运营 | 详见采购文件 | 不限 | 个 | 最终报价:890000(元) | 江苏唱游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常州市天宁区虹阳路2号 | 91320400MA1XM8E85C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克拉玛依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克拉玛依智慧文旅系统运营 | 克拉玛依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克拉玛依智慧文旅系统运营 | 见采购文件 | 见采购文件 | 见采购文件 | 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胜亮,夏湘玲,黄霄雯(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
联系方式:0990-6884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
联系方式:0990-62233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含初
电 话:0990-6223343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克拉玛依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克拉玛依智慧文旅系统运营.doc【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克拉玛依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克拉玛依智慧文旅系统运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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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n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n采购文件编号:KZC-JZC-2022-011
\n采购项目:克拉玛依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n 2022年克拉玛依智慧文旅系统运营
\n采购人:克拉玛依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n采购机构: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n2022年5月
\n目 录
\n第一篇 邀请书3
\n一、采购项目内容3
\n二、资金来源3
\n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
\n四、有关说明3
\n五、磋商有关规定5
\n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
\n七、现场踏勘6
\n八、联系方式6
\n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7
\n一、采购项目一览表7
\n二、项目基本情况7
\n三、货物技术参数或服务标准及要求7
\n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11
\n一、交货期、地点、验收方式11
\n二、报价要求11
\n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
\n四、付款方式12
\n五、履约保证金12
\n六、知识产权12
\n七、其他12
\n第四篇 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无效条款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13
\n一、评审方法13
\n二、评审标准15
\n三、响应文件无效条款16
\n四、终止磋商活动条款17
\n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18
\n一、供应商18
\n二、采购文件18
\n三、响应文件18
\n四、磋商20
\n五、确定成交供应商20
\n六、成交通知书20
\n七、关于质疑和投诉20
\n八、签订合同22
\n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3
\n一、合同主要条款23
\n二、合同(格式)26
\n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30
\n一、经济文件30
\n二、资格文件30
\n三、商务文件30
\n四、技术文件30
\n五、其他文件30
\n第一篇 邀请书
\n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克拉玛依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委托,对克拉玛依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2022年克拉玛依智慧文旅系统运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n一、采购项目内容
\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采购预算\n(万元)\n | \n备注\n |
\n1\n | \n克拉玛依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克拉玛依智慧文旅系统运营\n | \n95\n | \n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n |
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n二、资金来源
\n财政预算资金。
\n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n(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打印存档。)
\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n四、有关说明
\n(一)获取采购文件
\n时间: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n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n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登陆政采云账户,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n(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n时间:2022年5月31日10点30分
\n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n(三)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线上申领,或前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路75号(中国银行大厦11楼营业部)或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39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进行线下办理。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n(四)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n(五)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n(六)供应商应使用最新版本的CA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win7+64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mac或者linux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n(七)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n五、磋商有关规定
\n(一)超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n(二)为确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禁止关联企业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n(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四)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n(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n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n(一)按照《财政部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投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
\n(二)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n(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n(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n七、现场踏勘
\n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供应商可于公告之日起自行联系采购人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n八、联系方式
\n(一)采购机构: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n联系人:乌日娜
\n电 话:0990-6223256
\n质疑受理电话: 0990-6232397
\n地 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
\n(二)采购人:克拉玛依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n联系人:朱云霄
\n电 话:0990-6884792
\n地 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
\n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n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设备名称\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备注\n |
\n1\n | \n智慧文旅系统\n | \n套\n | \n1\n | \n |
二、项目基本情况
\n克拉玛依荒野旅游资源富集,拥有“中国最瑰丽的雅丹”—世界魔鬼城、世界地质奇观—黑油山、“中国最美公路”—独库公路、戈壁滩上建成的4A级景区—克拉玛依河、黑油山,千年冰雪融水冲刷而成的独山子大峡谷、“活着千年不死,死了千年不倒,倒了千年不朽”的野生胡杨林。分布着野骆驼、鹅喉羚、盘羊、野兔、狐狸、狼等众多国家级保护动物。是游客探寻自然奇迹、领略荒野风情的旅游圣地和探险天堂,让人们在饱览戈壁美景、石油工业奇观的同时,尽享“荒野之旅·时尚之都”的城市魅力。
\n2020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要加强旅游监管服务,通过大数据采集分析加强旅游安全监测,提升旅游领域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鼓励各地区建设基于大数据的旅游市场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实时监测区域旅游消费趋势,建立数据导向的政策调整机制。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提出要创新智慧旅游公共服务模式,有效整合旅游、交通、气象、测绘等信息,综合应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及时发布气象预警、道路通行、游客接待量等实时信息,加强旅游预约平台建设,推进分时段预约游览、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等服务。建设旅游监测设施和大数据平台,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大数据精准监管机制。
\n三、货物技术参数或服务标准及要求
\n(一)建设目标
\n通过大数据技术,改变传统旅游统计数据依托人工走访调查的现状,解决统计数据样本量小,统计偏差较大的情况。做好全市重点景区的整体运行监测。包括但不仅限于通过统计分析来克游客的出发地、目的地、旅游信息获取渠道、部分个人信息、满意度等内容,对克拉玛依智慧旅游大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分析监测我市文化旅游发展走向,解决市民游客疑惑和服务痛点,提升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及旅游服务体验感,满足市民游客对智慧公共文化服务及智慧旅游的多元化需求,为提升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科学决策参考。
\n依托克拉玛依市智慧文旅系统的景区监控为基础,实现全市重点景区视频数据,统一视频标准、优化视频编解码方式,提升视频平台的延伸能力和使用功能;提供景区视频管理、视频综合展示,支持视频点播和实时调用。
\n通过采集国内主流OTA平台,对主要景区的游客真实评价综合展示,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对游客评价语言文字进行多维度、多层级的语义拆分,可实时查询在不同维度下(如景区景点、服务质量、门票价格、交通、设备设施等)游客对景区真实感知和行为特征。
\n(二)技术要求
\n全域客流数据应基于全国信令数据、基站数据以及与全市各景区闸机对接数据,涵盖包括所有进入克拉玛依所有重点景区、全域范围内的市内、市外、以及本地居民出市人群。
\n数据应具备完整性、实时性,以及高度安全管理策略,平台接口须具有标准化格式规范。
\n支持实时采集和批量采集,具有完整的数据处理流程(采集、校准、整合、备份、算法分析等)。
\n支持不同时间维度的分析,如小时级、天级,节假日等。
\n针对平台提供对应应急处理机制和快速响应机制。
\n(三)项目建设内容
\n本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分三部分。
\n1.景区运行监管系统
\n通过景区视频监控接入,实现平台对景区监控的点播以及实时调用;通过对接景区闸机数据,实现对全市各景区客流数据基于GIS地图的展示;对接通过汇聚携程、途牛、同程、去哪儿、驴妈妈等主流OTA上景区的评价数据,通过语义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对评价内容进行自然语言处理,进行智能理解和归纳,并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和处理,根据关注点形成网络评价分析。
\n2.全域客流
\n一是综合性全域客流监测。系统对接运营商信令数据,在对数据进行清洗、整理、汇总等基础上,对旅游目的地全域的客流量进行监测、分析与展示,使用户能够随时掌握当前全域客流量情况及变化趋势;二是具体客流监测分析,有客流总接待量分析、市内客流分析、入市客流分析、居民出市客流分析、节假日客流分析。
\n3.综合大屏专题
\n通过数据采集抓取,对全市文旅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根据大屏专题,能够得出完整、真实、反应全市文化旅游发展趋势的数据报告,实时动态监测全市文旅行业。
\n4.数据采购
\n部分外部数据需单独采购,本次项目具体包括为期一年的全域客流数据和景区网评数据。
\n(四)需求清单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平台\n | \n系统\n | \n模块\n | \n具体要求\n |
\n智慧文旅系统文旅运行监管监测平台\n | \n景区运行监管系统\n | \n景区视频监控\n | \n实现全市重点景区视频数据,统一视频标准、优化视频编解码方式,提升视频平台的延伸能力和使用功能;提供景区视频管理、视频综合展示,支持视频点播和实时调用。\n |
\n智慧文旅系统文旅运行监管监测平台\n | \n景区运行监管系统\n | \n景区客流监测\n | \n对接景区闸机数据,展示全市景区列表详情及景区实时客流数据,基于GIS地图展示各景区点击及景区客流数据。\n |
\n智慧文旅系统文旅运行监管监测平台\n | \n景区运行监管系统\n | \n景区网络评论监测\n | \n采集国内主流OTA平台,对主要景区的游客真实评价综合展示,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对游客评价语言文字进行多维度、多层级的语义拆分,可实时查询在不同维度下(如景区景点、服务质量、门票价格、交通、设备设施等)游客对景区真实感知和行为特征。\n |
\n智慧文旅系统文旅运行监管监测平台\n | \n全域客流\n | \n全域客流监测\n | \n全域客流监测\n |
\n智慧文旅系统文旅运行监管监测平台\n | \n全域客流\n | \n全域客流分析\n | \n客流总接待量分析\n |
\n智慧文旅系统文旅运行监管监测平台\n | \n全域客流\n | \n全域客流分析\n | \n市内客流分析\n |
\n智慧文旅系统文旅运行监管监测平台\n | \n全域客流\n | \n全域客流分析\n | \n入市客流分析\n |
\n智慧文旅系统文旅运行监管监测平台\n | \n全域客流\n | \n全域客流分析\n | \n居民出市客流分析\n |
\n智慧文旅系统文旅运行监管监测平台\n | \n全域客流\n | \n全域客流分析\n | \n节假日客流分析\n |
\n多终端应用\n | \n综合大屏专题\n | \n大屏专题页面\n | |
\n数据采购(一年)\n | \n全域客流数据\n | ||
\n数据采购(一年)\n | \n景区网评数据\n |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n一、交货期、地点、验收方式
\n(一)交货期
\n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平台搭建并交付使用。
\n(二)交货地点
\n克拉玛依市
\n(三)验收方式
\n平台搭建并交付完成后进行1个月试运行,试运行期满并达到合同各项条款要求,进行验收。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对照需求中项目技术服务标准及合同条款全部内容组织验收。
\n二、报价要求
\n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产品加工、运输装卸以及所必须的材料、劳务、机械设备等所涉及的费用、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维修质保及相关劳务支出、利润、税金(包括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保险及政策性规定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n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n(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n1、产品质量保证期一年。
\n2、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n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n4、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n(二)售后服务内容
\n1、供应商处理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应包括电话、电子邮箱、远程技术支持、现场技术支持等售后维护服务方式。
\n2、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提供自验收完成之日起一年内的免费软件升级、软件维护和错误修改支持。
\n3、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在2小时内对维修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在24小时内修复。
\n四、付款方式
\n(一)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n(二)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项目实施完成50%支付项目总金额的30%。
\n(三)其余40%款额在产品使用中无质量问题,且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并提供项目总结报告及相关数据后的30天内将余款无息汇入成交供应商指定的帐户。
\n(四)成交供应商提交采购合同、发票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n(五)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付款。
\n五、履约保证金
\n本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经采购人考核,成交供应商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违约情况的,则在合同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款。
\n六、知识产权
\n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n七、其他
\n(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n(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n第四篇 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无效条款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
\n一、评审方法
\n(一)评审方法定义
\n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
\n(二)评审程序
\n评审工作由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n磋商小组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
\n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将失去供应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检查因素\n | \n检查内容\n | |
\n1\n | \n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n | \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 | \n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注①); \n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n |
\n1\n | \n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n | \n(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 | \n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n |
\n1\n | \n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n | \n(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②)\n | \n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n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n |
\n1\n | \n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n | \n(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 | \n |
注:
\n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n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将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审因素\n | \n评审标准\n | |
\n1\n | \n有效性审查\n | \n响应文件签署\n | \n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n |
\n1\n | \n有效性审查\n | \n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n | \n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有效,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n |
\n1\n | \n有效性审查\n | \n响应方案\n | \n各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n |
\n1\n | \n有效性审查\n | \n报价唯一\n | \n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n |
\n2\n | \n完整性审查\n | \n响应文件内容\n | \n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n |
\n3\n | \n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n | \n响应文件内容\n | \n对采购文件第二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n |
\n3\n | \n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n | \n磋商有效期\n | \n满足采购文件规定。\n |
3、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n4、比较与评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n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磋商小组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供应商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n复核后,磋商小组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n5、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三名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n二、评审标准
\n(一)评审因素
\n详见评分表
\n说明:评审委员会认为,排名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n(二)报价政策性扣减
\n1、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n2、关于小微企业:
\n2.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n2.1.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n2.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n2.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n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n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n2.2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n2.2.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n2.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n(三)政策性加分的相关说明:
\n节能、环保产品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信息或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认证证书,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n查询网址:
\n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
\n三、响应文件无效条款
\n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n(一)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响应文件中没有采购人要求的完整设备出厂鉴定报告、进口产品技术鉴定报告的;供应商在技术参数响应表中不能详细列明参数,直接复制采购文件参数的;
\n(二)供应商超出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经营范围(业务范围)的;
\n(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n(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n(五)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的;
\n(六)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
\n(七)响应文件出现多个响应方案或报价的;
\n(八)报价超出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的;
\n(九)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n(十)供应商的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n(十一)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n(十二)响应文件未按照规定加密的。
\n(十三)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
\n四、终止磋商活动条款
\n磋商小组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终止磋商活动:
\n(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
\n(二)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n(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n(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n终止磋商活动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n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n一、供应商
\n(一)合格供应商条件
\n合格供应商应完全符合采购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n(二)供应商的风险
\n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n二、采购文件
\n采购文件是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是磋商小组评判依据和标准。采购文件也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
\n(一)采购文件由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无效条款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响应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n(二)采购机构对采购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通知、修改、补充及澄清,都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和/或补充文件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发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行登录网站查阅,修改和/或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n(三)本项目的采购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浏览、下载。
\n三、响应文件
\n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编制上传响应文件与相应模块对应)
\n(一)响应文件组成
\n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响应文件的评审。
\n(二)磋商有效期
\n磋商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后九十天。
\n(三)响应文件的签署
\n1、响应文件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中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n2、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做必要修改或澄清,则应在修改或澄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n(四)报价
\n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n2、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供应商二次或多次报价。如磋商过程中,采购需求发生实质性变化造成最终报价高于上次报价为有效报价;否则,报价得分按0分计算。
\n(五)修正错误
\n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n1、报价一览表总价与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n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n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n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n5、对不同文字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为准。
\n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n(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n1、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
\n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邀请书。
\n3、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n四、磋商
\n(一)评审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n(二)开标由采购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供应商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n(三)本次采用网上开标,供应商在线参加开标(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开标前供应商完成设备测试,保证摄像头及麦克风正常使用。自开标时间起至评标结束,供应商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并保持网络畅通,随时答复评标委员会的疑问。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n(四)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2年5月31日上午10:30-11:00)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5月31日上午10:30-11:00)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n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n(一)采购人或其授权的磋商小组应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n(二)如有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n六、成交通知书
\n(一)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机构以电子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n(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七、关于质疑和投诉
\n(一)质疑内容、时限、质疑书数量
\n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异议,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n2、供应商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n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n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n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n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n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n4.4事实依据;
\n4.5必要的法律依据;
\n4.6提出质疑的日期。
\n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n5、质疑书数量:一式四份。
\n(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n(二)质疑答复时限
\n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n(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n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n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采购活动后,再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n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n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时,未提供新的事实证据或法律依据;
\n1.4质疑人未参与所质疑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n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n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n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n2.3质疑书数量不足的。
\n(四)投诉
\n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n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n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
\n八、签订合同
\n(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n(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公告,7个工作日内送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n(三)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n(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n(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签订。
\n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n一、合同主要条款
\n1、定义
\n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磋商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n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n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n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n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n2、货物内容
\n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n3、合同价格
\n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n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n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n4、转包或分包
\n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n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n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n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n5.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n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n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n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n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n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售后服务的要求处理。
\n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n6、付款
\n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n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n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n7、检查验收
\n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n7.2货物验收
\n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磋商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n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n8、索赔
\n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n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n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n9、知识产权
\n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n10、合同争议的解决
\n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n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n11、违约责任
\n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n12、合同生效及其它
\n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n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n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n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n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n二、合同(格式)
\n合 同 书
\n\n\n\n\n\n\n\n\n\n\n\n\n\n\n采购编号:\n |
\n |
\n项目名称:\n |
\n |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n甲 方:
\n电 话: 传 真: 地 址:
\n乙 方:
\n电 话: 传 真: 地 址:
\n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n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n货物内容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商品名称\n | \n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参数)\n | \n产地\n | \n数量\n | \n单价(元)\n | \n金额(元)\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4\n | \n | \n | \n | \n | \n | \n |
\n合计总额:¥; 大写:\n |
合同总额包括乙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n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
\n合同金额
\n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n货物或服务要求
\n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n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服务期限、服务方式)
\n1.交货期:
\n2.交货方式:
\n3.交货地点:
\n付款方式
\n按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n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n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X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及合同约定的其它事项,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免费/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n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质量原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
\n安装与调试
\n乙方必须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n验收:
\n1.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n2.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n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n4.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n5.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n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n1.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n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n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n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n争议的解决
\n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克拉玛依区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n不可抗力
\n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n税费
\n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n其它
\n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n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n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n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n合同生效
\n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n2.合同一式X份。
\n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n代表:代表:
\n签定地点:
\n签定日期: 年 月 日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n开户名称:(此部分信息应当按照供应商开户许可证信息填写,保证后期资金支付准确)
\n银行帐号:
\n开 户 行:
\n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
\n一、经济文件
\n(一)报价一览表
\n(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n二、资格文件
\n(一)自查表
\n(二)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n(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n(四)政府采购领域诚信承诺书(格式)
\n(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三、商务文件
\n(一)响应函(格式)
\n(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n(三)售后服务
\n四、技术文件
\n(一)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
\n(二)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n五、其他文件
\n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结合评分表自附)
\n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n响应文件
\n采购项目名称:
\n采购项目编号:
\n供应商名称:
\n日期: 年 月 日
\n一、经济文件
\n(一)报价一览表
\n采购项目名称:
\n采购项目编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供应商名称\n | \n |
\n设备品牌及型号\n | \n \n |
\n总价(大写):\n | \n |
\n总价(小写):\n | \n |
\n备注:\n | \n |
注:包括产品价、产品加工、运输装卸以及所必须的材料、劳务、机械设备等所涉及的费用、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维修质保及相关劳务支出、利润、税金(包括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保险及政策性规定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n供应商:(盖章)
\n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n 年 月 日
\n(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n采购项目名称:
\n采购项目编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分项名称\n | \n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n | \n制造商\n | \n数量\n | \n单价\n | \n合计(元)\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总报价:人民币 元。(以上各合计项与报价一览表中的对应项均一致相符,如不一致以报价一览表为准)\n |
注:1)以上内容必须与《报价一览表》一致;
\n2)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n3)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价格中;
\n4)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n供应商名称(盖章):
\n日期: 年 月
\n二、资格文件
\n(一)自查表
\n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评审内容\n | \n采购文件要求(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各项)\n | \n自查结论\n | \n证明资料\n |
\n资格性审查\n | \n | \n□通过 □不通过\n | \n见响应文件第()页\n |
\n资格性审查\n | \n | \n□通过 □不通过\n | \n见响应文件第()页\n |
\n资格性审查\n | \n | \n□通过 □不通过\n | \n见响应文件第()页\n |
\n符合性审查\n | \n | \n□通过 □不通过\n | \n见响应文件第()页\n |
\n符合性审查\n | \n | \n□通过 □不通过\n | \n见响应文件第()页\n |
\n符合性审查\n | \n | \n□通过 □不通过\n | \n见响应文件第()页\n |
\n符合性审查\n | \n | \n□通过 □不通过\n | \n见响应文件第()页\n |
\n符合性审查\n | \n | \n□通过 □不通过\n | \n见响应文件第()页\n |
\n符合性审查\n | \n | \n□通过 □不通过\n | \n见响应文件第()页\n |
\n符合性审查\n | \n | \n□通过 □不通过\n | \n见响应文件第()页\n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
\n “必须满足的技术参数或服务标准”条款自查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必须满足的技术参数或服务标准”条款\n | \n证明文件(如有)\n |
\n | \n | \n见响应文件()页\n |
\n | \n | \n见响应文件()页\n |
\n | \n | \n见响应文件()页\n |
\n | \n | \n见响应文件()页\n |
\n | \n | \n见响应文件()页\n |
\n | \n | \n见响应文件()页\n |
\n | \n | \n见响应文件()页\n |
\n | \n | \n见响应文件()页\n |
\n | \n | \n见响应文件()页\n |
\n……\n | \n | \n见响应文件()页\n |
注: 1.此表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n(二)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n(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n采购项目名称:
\n致: (采购机构名称):
\n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n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n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n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n(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n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n(供应商公章)
\n 年 月 日
\n(四)政府采购领域诚信承诺书
\n (单位名称或个人),
\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身份证号)是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本单位在参加克拉玛依地区政府采购活动时,承诺如下:
\n(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n(二)保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所提供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我单位(个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
\n(三)承诺本单位(个人)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n(四)承诺本单位(个人)将按照信用管理要求,按照规定通过克拉玛依诚信网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n(五)承诺本单位(个人)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守合同、重信用,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n(六)失信主体承诺本单位(个人)依法依规接受处罚、主动积极整改、不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今后全面做到履约守信等。
\n(七)承诺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上网公示。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信用管理相关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并予以公开。
\n单位名称或个人(公章或签名)
\n 年 月 日
\n(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三、商务文件
\n(一)响 应 函
\n致: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n根据贵方 项目的采购文件(编号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的名称),提交下述文件:
\n(1)响应函;
\n(2)服务承诺
\n(3)与此次磋商有关的商务、技术文件
\n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n1、我们承担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n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或误解的权利。
\n3、我们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截止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n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n5、我们完全理解贵方有权决定成交供应商。
\n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n地址: 邮编:
\n电话、传真:
\n开户银行:
\n银行账号:
\n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
\n供应商联系电话: 手机:
\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n日期: 年 月 日
\n(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1. (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2. (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企业名称(盖章):
\n日 期:
\n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n(三)售后服务(格式自定)
\n以下内容可参考
\n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职责分工\n | \n姓名\n | \n现职务\n | \n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n | \n职称\n | \n专业工龄\n | \n联系电话\n |
\n总负责人\n | \n | \n | \n | \n | \n | \n |
\n其他主要技术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其他主要技术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其他主要技术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其他主要技术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其他主要技术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n售后服务方案
\n售后服务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格式自定)
\n1.免费保修期;
\n2.应急维修时间安排;
\n3.维修地点、地址、联系电话及技术服务人员(包括厂商认证工程师等人员);
\n4.维修服务收费标准;
\n5.制造商的技术支持;
\n6.其它服务承诺;
\n7.培训计划。
\n四、技术文件
\n(一)技术参数响应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规格/要求\n | \n响应实际参数\n(供应商应按响应货物/服务实际数据填写,不能复制采购需求)\n | \n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n | \n偏离简述\n | \n证明文件\n |
\n1\n | \n | \n | \n | \n | \n见响应文件()页\n |
\n2\n | \n | \n | \n | \n | \n见响应文件()页\n |
\n3\n | \n | \n | \n | \n | \n见响应文件()页\n |
\n4\n | \n | \n | \n | \n | \n见响应文件()页\n |
\n5\n | \n | \n | \n | \n | \n见响应文件()页\n |
\n6\n | \n | \n | \n | \n | \n见响应文件()页\n |
\n7\n | \n | \n | \n | \n | \n见响应文件()页\n |
\n8\n | \n | \n | \n | \n | \n见响应文件()页\n |
\n…\n | \n | \n | \n | \n | \n |
注: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n(二)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客户名称\n | \n项目名称及\n合同金额(万元)\n | \n实施\n时间\n | \n联系人及电话\n |
\n1\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n五、其他
\n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结合评分表自附)
\n(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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