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2024-2025年承揽食堂运营物资集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16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7/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tf-ga-wyb-2024003
预算金额16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娟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9
公告正文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2024-2025年承揽食堂运营物资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TF-GA-WYB-2024003】),比选人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为满足食堂运营相关物资,拓展有力的核心合作伙伴,有序做好公司内控规范管理,根据省公司采购相关管理制度指引,拟启动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2024-2025年承揽食堂运营物资集中采购项目项目。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165万元(不含税),采购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购地点:广安市。通过框架+订单的采购方式,以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供应商须无条件按采购人的需求供货,并如实结算,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物资类型、标包及份额划分如下表:】
标包名称
物资类型
不含税金额(单位:万元)
份额1
份额2
标包一
肉类、蔬菜、水果、粮油干杂调味品及面粉面条类物资
135
70%
30%
标包二
现做面包糕点物资
15
不划分份额
标包三
牦牛肉
15
不划分份额
 
 
165
 

1.3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条。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明细如下:
标包划分
货物品类
占比权重
★最高参选折扣限价★
标包一
猪肉类
22%
90%
牛羊肉类
7%
90%
鸡鸭类
10%
90%
蔬菜、水果类
21%
85%
粮油干杂调味品
26%
85%
面粉面条
4%
85%
冷冻食品类
10%
80%
标包二
现做面包糕点物资
100%
85%
标包三
牦牛肉
100%
90%

★供应商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1.2提供货物质量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修订)》等相关规定。
2.1.3参选人须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以来国家行政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学校单位类似项目(类似项目:食堂超市商品、食材配送服务)的相关业绩,有效业绩数量不低于2个(合同或发票)(同一个客户单位的合同或发票只计算一个)。
2.1.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供应商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2.1.5供应商须提供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1.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比选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2.2.10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2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3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4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5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0日8时30分至2024年7月12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南路一号电信生产楼7楼】。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或将下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比选人联系人邮箱(394128650@qq.com)获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10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南路一号电信生产楼7楼】。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通服数智云采网(https://szyc.chinaccs.cn),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南路一号】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陈娟】              
电    话:【15378580577】                
电子邮件:【394128650@qq.com】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比选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 
2024 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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