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3-834431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联系人欧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834431
(三)预算金额:12,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2023年7月1日
(一)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一般性的合同、协议等各类法律文书; (二)接受委托处理医患纠纷; 1.接受委托,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医疗纠纷的和解、调解提供法律意见。 2.接受委托,代表卫生服务中心参与医疗纠纷的行政处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接受委托,代表卫生服务中心参与医疗纠纷的诉讼。 (三)事前医疗纠纷的防范; 1.对有关医疗文书书写防范因情况紧急遗漏相关记录或其它原因的病历记载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防止发生纠纷后举证不能而承担不利后果。 2.对病历书写及其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培训,防范相关证据不足及记录(文书)出现法律效力瑕疵。 3.为拒绝医疗、不配合医疗相关文书制作提出法律帮助,防范患方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推卸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为复印封存病历提出法律意见,防范事后纠纷发生时因病历封存、复印而导致的矛盾,防止举证不能。 5.建立健全医疗安全法律知识培训。 (四)卫生服务中心与员工之间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提供法律咨询与建议) 1. 卫生服务中心与员工劳动合同; 2. 卫生服务中心实习人员管理提出法律咨询及建议; 3.员工工伤与职业病管理; 4.代理参加人事仲裁和诉讼 (五)卫生服务中心与合作者之间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提供法律咨询与建议 1. 卫生服务中心与药品供应商合作关系的法律审查。 2. 卫生服务中心与医疗器械供应商合作关系的法律审查。 (六)卫生服务中心对外签署合同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提供法律咨询与审查意见) 规范合同管理流程,协助起草、审查对外签署合同;重大项目以及重要法律事务的合同起草、修改。 (七)卫生服务中心危机处理的危机公关 (八)协助卫生服务中心清理债权债务、制定追债方案,参加调解或出具律师函;受我中心委托仲裁或诉讼,保证我中心债权的实现 (九)提供法律文书及服务方式 1、为甲方免费出具法律意见书; 2、为甲方出具律师函(包含人力资源类、管理类、合同类)。 3、团队化服务; 4、提供电话咨询、书面咨询、网络咨询; 5、提供免费上门咨询服务或者当面咨询。 1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6月25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一)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一般性的合同、协议等各类法律文书; (二)接受委托处理医患纠纷; 1.接受委托,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医疗纠纷的和解、调解提供法律意见。 2.接受委托,代表卫生服务中心参与医疗纠纷的行政处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接受委托,代表卫生服务中心参与医疗纠纷的诉讼。 (三)事前医疗纠纷的防范; 1.对有关医疗文书书写防范因情况紧急遗漏相关记录或其它原因的病历记载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防止发生纠纷后举证不能而承担不利后果。 2.对病历书写及其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培训,防范相关证据不足及记录(文书)出现法律效力瑕疵。 3.为拒绝医疗、不配合医疗相关文书制作提出法律帮助,防范患方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推卸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为复印封存病历提出法律意见,防范事后纠纷发生时因病历封存、复印而导致的矛盾,防止举证不能。 5.建立健全医疗安全法律知识培训。 (四)卫生服务中心与员工之间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提供法律咨询与建议) 1. 卫生服务中心与员工劳动合同; 2. 卫生服务中心实习人员管理提出法律咨询及建议; 3.员工工伤与职业病管理; 4.代理参加人事仲裁和诉讼 (五)卫生服务中心与合作者之间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提供法律咨询与建议 1. 卫生服务中心与药品供应商合作关系的法律审查。 2. 卫生服务中心与医疗器械供应商合作关系的法律审查。 (六)卫生服务中心对外签署合同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提供法律咨询与审查意见) 规范合同管理流程,协助起草、审查对外签署合同;重大项目以及重要法律事务的合同起草、修改。 (七)卫生服务中心危机处理的危机公关 (八)协助卫生服务中心清理债权债务、制定追债方案,参加调解或出具律师函;受我中心委托仲裁或诉讼,保证我中心债权的实现 (九)提供法律文书及服务方式 1、为甲方免费出具法律意见书; 2、为甲方出具律师函(包含人力资源类、管理类、合同类)。 3、团队化服务; 4、提供电话咨询、书面咨询、网络咨询; 5、提供免费上门咨询服务或者当面咨询。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欧先生 020-81378861
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06月2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