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电气南通国海水处理有限公司2019年PAC,PAM等水处理药剂采购
金额
49.24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19/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24万元
招标联系人陆昌银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04/30
公告正文
上海电气南通国海水处理有限公司2019年PAC,PAM等水处理药剂采购

上海电气南通国海水处理有限公司2019PAC,PAM等水处理药剂采购

我中心受委托对上海电气南通国海水处理有限公司2019PAC,PAM等水处理药剂采购询价,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2019年度全年生产用水处理药剂。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见附件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92445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三)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

1、符合国家绿色环保相关要求。

2、按指定要求送达指定地点(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滨海东路8号)。

3、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售后服务承诺书。

(四)交货时间:

接招标人通知后3天内。

(五)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付款。

(六)其它要求:

1.报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之条件。

2.上述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元,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装卸、验收等所有费用。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3.报价人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

4.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5.供应商必须为交付的所有货物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提供免费质保。在产品质保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质保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2.所报产品的配置清单;

3.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4.注明交付使用日期、产地、单价、总价、交货时间及优惠条款等,以及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报价日期。

三、询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单位应在201904301000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盖章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至江苏省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滨海商务大厦一楼)。

声明:请务必在邮件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人电话等,并提请快递公司一定按时送达,不得让传达室或其他人员转交,因未按时送达、未标注或标注不明确不清楚造成的损失我中心概不负责。

邮件地址:江苏省海安县老坝港滨海新区滨海商务大厦(临港路与金港大道交叉口)

收件人:陆昌银 联系人:郭疆涵

电话:15962767127 电话:18012898009

邮编:226631

四、开标和定标:

1.询价小组将对有效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填写询价采购结论。

2.定标条件: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对不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说明(未中标单位可自行向我中心或采购单位咨询相关情况)。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开标后,我中心将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七天内与采购单位联系并签订采购合同,合同见附件,然后到我中心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六、特别说明: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若认为询价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报价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谈判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询价文件,报价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投诉。

七、询标单位: 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采购单位:上海电气南通国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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