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347远安县何家湾至九子溪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0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远安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联系人周毅0717-38198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沮漳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向芸芸0717-377351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4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0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G347远安县何家湾至九子溪段公路工程已纳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十四五规划”,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业主为远安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沮漳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两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G347远安县何家湾至九子溪段公路工程起于何家湾,止于九子溪,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G347远安县何家湾至九子溪段公路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及审查报批,含工程勘察(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工可(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图审查,施工期间及后续服务,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评估、报批工作等。
2.3 服务期限:150日历天。
(1)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90日内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初勘报告、工可(含估算),配合招标人通过审查。
(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60日内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详勘报告、工程测量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预算,配合招标人通过审查。
(3)施工现场及后期设计服务: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2.4 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规范 和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设计深度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 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5 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
2.6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或电子证件,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十一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十一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十一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5年1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 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三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安泰大道40号
联系人:周毅
电 话: 0717-38198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沮漳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联系人:向芸芸
联系电话: 0717-3773515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G347远安县何家湾至九子溪段公路工程已纳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十四五规划”,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业主为远安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沮漳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两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G347远安县何家湾至九子溪段公路工程起于何家湾,止于九子溪,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G347远安县何家湾至九子溪段公路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及审查报批,含工程勘察(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工可(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图审查,施工期间及后续服务,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评估、报批工作等。
2.3 服务期限:150日历天。
(1)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90日内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初勘报告、工可(含估算),配合招标人通过审查。
(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60日内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详勘报告、工程测量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预算,配合招标人通过审查。
(3)施工现场及后期设计服务: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2.4 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规范 和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设计深度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 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5 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
2.6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或电子证件,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十一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十一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十一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5年1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 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三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安泰大道40号
联系人:周毅
电 话: 0717-38198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沮漳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联系人:向芸芸
联系电话: 0717-3773515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 程乙级以及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 5 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投标人须同时上传中标(或成交) 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 2022 年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和 2023 年度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未被列为 D 级。(上传网页查询截图)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 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在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类别 | 数量 | 人员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具备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路基、路面负责人 | 1人 | 具备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桥梁负责人 | 1人 | 具备桥梁工程或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勘察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具备岩土工程或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造价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具备公路工程或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备注: 1、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2024 年4 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2、岩土工程或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是指:岩土工程或公路工程、路桥、桥梁工 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