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恩施市宏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年产20万立方蒸压灰砂空心切块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恩施市六角亭办事处高桥坝村四组,项目实际总用地面积7334m2,总建筑面积48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车间、球磨车间、搅拌车间、破碎车间、蒸养车间、办公楼、宿舍楼、锅炉房,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环保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实际总投资18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于2006年4月委托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了恩施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文件(恩环建管[2006]40号),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为了适应市场需求,更改了建设项目主要产品、内容及规模,恩施市宏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3月委托湖北荆州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有限公司重新编制该单位"年产20万立方蒸压灰砂空心切块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15年8月10日,恩施环保局以恩环建评〔2015〕115号文件对该项目重新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由于市场及资金等原因,公司一直未正常生产,为更好的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项目将生物质锅炉更改为天然气锅炉,并于2019年6月投入调试运行阶段。
二、工程变更情况
项目环评批复用地面积7334m2,总建筑面积4200m2,项目实际总用地面积7334m2,实际总建筑面积4800m2,增加了600m2。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20万方;项目实际使用一台6t/h的天然气锅炉替代环评阶段的一台4t/h的生物质锅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楼、锅炉房等,项目主体工程、生产原辅料、生产工艺、生产规模较环评阶段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环保设施设备均安装到位。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的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通过沉淀池搅拌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冷却水循环使用,软水制备废水回用于生产,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0t/d)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后排至厂区南侧沟渠,最终排入高桥河。
2、废气: 项目实际石灰石球磨粉尘采用除尘风机+气箱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然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有组织高空排放,并安装洒水装置进行降尘;各储存筒仓仓顶均配备脉冲单机除尘器,粉尘处理后于仓顶高空排放;供热锅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废气通过8m排气筒高空排放,对环境基本无影响;对厂区道路进行硬化,修建实体围墙及半封闭式厂房,加强厂区洒水抑尘、厂区布置一定绿化后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项目实际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与基础之间采取弹性连接,采取减振、隔音措施,高噪声设备如球磨机等采取全密闭隔声措施;修建实体围墙;对进出车辆禁止鸣笛。
4、固废:项目切割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沉淀池的沉淀物均回用于生产过程;设置垃圾桶收集废包装袋和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验收结果
1、监测结论
(1)废水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正常调试生产期间,厂区生活废水排放中pH、COD、氨氮、悬浮物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838-1996)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
(2)有组织废气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正常调试生产期间,厂区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3)噪声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正常调试生产期间,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东北侧居民点及西南侧居民点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无组织废气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正常调试运行期间,厂界下风向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环境管理
我单位成立了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环境保护规章制度齐全可行。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五、后续要求
1、进一步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加强与周边居民沟通协调。
2、制定突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
3、委托资质单位对厂区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定期检测。
六、验收结论
项目各项手续齐全,较好的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恩施市宏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高桥坝村四组
联系人:李斌
联系电话:13517160999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恩施市宏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9月30日
点击下载:年产20万立方蒸压灰砂空心切块生产线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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