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95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补助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省级及以上补助90%,市县配套10%。招标人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阜宁、滨海县境内工程生态环境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盐城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苏北灌溉总渠位于淮安、盐城市境内,建成于1952年,西起洪泽湖高良涧,东至扁担港入海,流经淮安市洪泽区、清江浦区、淮安区及盐城市阜宁县、射阳县、滨海县,全长168千米,沿线有高良涧闸、运东闸、阜宁腰闸、通榆河立交地涵、六垛南闸5个梯级控制建筑物,设计行洪流量800立方米/秒。总渠是淮河流域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分泄淮河洪水、灌溉及排涝、南(江)水北调及通航等任务。
阜宁县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总渠南堤堤防加固25.7千米、防渗加固19.75千米;总渠南堤堤坡防护新建3.619千米、拆建16.221千米及岸坡防护18.4千米,北堤堤坡防护新建10.818千米、拆建6.438千米及岸坡防护16.27千米;总渠南堤堤顶沥青混凝土道路恢复17.45千米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阜宁县境内工程概算50122万元,环境保护概算316万元。
滨海县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总渠河道涡塘处理0.555千米;总渠南堤堤防加固5.45千米、防渗加固29.94千米;总渠南堤穿堤建筑物拆建6座、加固1座;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滨海县境内工程概算11860万元,环境保护概算173万元。
工程等别为I等,总渠堤防级别为1级。穿堤建筑物级别与所在堤防级别相同。
施工总工期:确保于2025年底前完成堤防达标建设任务,2026 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工程。
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期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监测主要工作内容:对水质、空气质量、噪声、土壤等环境因子的检测,满足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共设1个合同标段。对应概算金额约39万元。
2.3服务期:3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环境保护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电子投标文件填974天)
2.4质量目标:合格。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证完成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阜宁、滨海县境内工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并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提交报告的数量满足档案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项目资质认定范围清单应包含: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土壤、污泥项目)且近3年无不良记录。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环境监测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见其姓名、任职情况的,须附有原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保护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5)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 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1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
8.联合体投标人 | / |
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39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
7.4分值构成:详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资信业绩 | CMA、CNAS证书中检测能力 | 环境检测能力参数200-300项得3分、高于300项得5分。(提供CMA或CNAS证书及检测能力彩色扫描件) | 5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 2019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环境监测业绩的,每有1项得1分,最多得2分。 (提供合同协议书、环保专项验收证明或评审合格证明等)。 | 2 |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 | (1)2019年4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担任过环境监测项目负责人的,每有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公开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任职证明,否则不得分。 ⑵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高级职称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以学历证书为准,否则不得分) | 4 |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 | 监测人员或生态调查人员具有生态环境类工程师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具有环境保护系列高级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最多得6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以学历证书为准) | 6 |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5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5分。 | 3 | ||
2 | 服务实施方案 | 工作人员守则 | 监测工作人员守则完善得4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明确,监测人员进场计划合理,得5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
施工期监测方法措施 | 符合以下要求的得15分,⑴、⑵、⑶项中每一项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⑷项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⑴项目理解准确,监测目标明确(4分); ⑵监测的内容、范围及布点、频次、质量标准等明确(4分); ⑶监测方法合理可行,程序明确(4分); ⑷现场组织与各方的协调措施好,对发现的问题的处置方案完善(3分)。 | 15 | ||
相关承诺 | 承诺提交的相关监测成果全面及时,符合相关环境监测规范、规程要求得4分,有缺陷扣0.1~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
安全管理 | 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人员、制度、措施得4分,有缺陷扣0.1~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
工作管理 | 有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得4分,有缺陷扣0.1~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
拟投入设备 | (1)监测仪器设备配备能满足本项目监测业务需要得10分,有缺陷扣0.1~3分,无描述不得分。 (2)无人机:投标人提供无人机购买发票扫描件的得3 分,提供无人机驾驶证的得1 分,否则不得分。 | 14 | ||
随时可调用的后备资源 | 配置充足的后备资源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 | 本标段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得21分,报价每下浮1%加1分,最多加4分。报价得分采用内插法计算(精确到0.01)。 | 25分 |
8.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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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0515-8701920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印歌华、鲍璐
电话:025-86338124
传真:025-86338777 邮编: 21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