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大宗食品(材)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宗食品粮油鸡蛋水产品冻品冷鲜肉干货调料品馒头一次性环保餐具可降解餐具配送服务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唱价会议标书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接货区域改造软件化建设展板美化其他需要捐赠与支持的学生活动冷冻冷藏食品大米面粉小麦粉面食食用油大豆油食用植物油花生油蛋液总汞及有机汞呋喃唑酮呋喃它酮氯霉素氟苯尼考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呋喃西林呋喃妥因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鲜蛋百草枯供应商鸡产品鸭产品冷链运输水产类冷冻产品食品专用车辆食品补货食品配送毛猪猪肉瘦肉调味品老抽生抽酱油蚝油料酒芝麻香油糖精钠安赛蜜耗油发酵酒配制酒调味料食醋香辛料花椒八角茴香辣椒白醋清香米醋食用盐焦糖色白砂糖谷氨酸钠草菇酵母抽提物黄豆耗汁黄酒麦曲食用酒精总酸甜醋箱或桶配送车辆食品调换补充副食品投标标包密封包装包装袋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大宗食品(材)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大宗食品(材)配送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TZ2023-004
采购人: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日期:2023年02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
注:本公告同时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宣传栏发布。6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
2.2磋商文件14
2.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16
2.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9
2.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19
2.6唱价、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20
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0
3.1相关要求30
3.2评审过程30
3.2.1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30
3.2.2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30
3.2.3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30
3.3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31
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34
4.1签订合同34
4.4合同主要条款34
第五章提供服务的期限39
5.3服务成果验收39
5.4后续服务39
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40
6.1项目说明40
6.2服务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40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51
7.1报价文件52
7.2商务文件57
7.3技术文件68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大宗食品(材)配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到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市灵山大街232号华伟家园A座7楼)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2023-004
项目名称: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大宗食品(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大宗食品(材)配送供应商进行入围。
控制价:投标报价为填报折扣,所报折扣不得等于或高于平均价的95%,否则其报价无效。
本项目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一 |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粮油、鸡蛋供应商遴选项目 | 入围3家 |
二 |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水产、冻品类供应商遴选项目 | 入围3家 |
三 |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冷鲜肉类供应商遴选项目 | 入围3家 |
四 |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干货、调料类供应商遴选项目 | 入围3家 |
五 |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馒头类供应商遴选项目 | 入围3家 |
六 |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一次性环保餐具类供应商遴选项目 | 入围3家 |
本项目各标包兼投不兼中,只允许入围一个标包。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1+1+1),每年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供货资格,另行招标补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要求;
2、在泰安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与服务能力的商品生产厂家、商品批发商或代理商,提供产品须包含在营业范围内;
3、若为生产厂家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产品检验检疫报告(最新检验检疫报告),若为销售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代理(销售)授权证明、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产品检验检疫报告(全品类最新检验检疫报告)复印件;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配送人员须具备《健康证》;
6、供应商有开具发票的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要求;
2、在泰安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与服务能力的商品生产厂家、商品批发商或代理商,提供产品须包含在营业范围内;
3、若为生产厂家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产品检验检疫报告(最新检验检疫报告),若为销售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代理(销售)授权证明、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产品检验检疫报告(全品类最新检验检疫报告)复印件;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配送人员须具备《健康证》;
6、供应商有开具发票的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要求;
2、在泰安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与服务能力的商品生产厂家、商品批发商或代理商,提供产品须包含在营业范围内;
3、若为生产厂家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产品检验检疫报告(最新检验检疫报告),若为销售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代理(销售)授权证明,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产品检验检疫报告(最新检验检疫报告)复印件;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配送人员须具备《健康证》;
6、供应商有开具发票的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标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要求;
2、在泰安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与服务能力的商品生产厂家、商品批发商或代理商,提供产品须包含在营业范围内;
3、干货、调料类若为生产厂家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若为销售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代理(销售)授权证明、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配送人员须具备《健康证》;
6、供应商有开具发票的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五标包:
1.须在泰安市域内注册经营并纳税,营业执照范围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包括本标包相关的经营范围;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配送人员须具备《健康证》;
4、供应商有开具发票的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六标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要求;
2、在泰安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与服务能力的商品生产厂家、商品批发商或代理商,提供产品须包含在营业范围内;
3、须提供一次性环保餐具产品合格证,后期如因政策原因需提供可降解餐具,要积极提供相关证明;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配送人员须具备《健康证》;
6、供应商有开具发票的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3日至2023年03月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市灵山大街232号华伟家园A座7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市灵山大街232号华伟家园A座7楼)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每标包2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2023年03月05日08时30分起至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5日09时00分;
3、递交地点: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4、地址:泰安市灵山大街232号华伟家园A座7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五、公告期限:2023年02月23日至2023年02月27日。
六、采购人: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天烛峰路281号
电话:0538-8628137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灵山大街232号华伟家园A座7楼
联系方式:0538-8281000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3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注:本公告同时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宣传栏发布。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1总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指磋商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的的采购方式。
本磋商文件所称服务,是指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大宗食品(材)配送服务。
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人 |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大宗食品(材)配送采购项目 |
4 | 标包名称 | 第一标包: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粮油、鸡蛋供应商遴选项目;第二标包: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水产、冻品类供应商遴选项目;第三标包: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冷鲜肉类供应商遴选项目;第四标包: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干货、调料类供应商遴选项目;第五标包: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馒头类供应商遴选项目第六标包: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一次性环保餐具类供应商遴选项目;本项目各标段兼投不兼中,只允许入围一个标包。 |
5 | 项目内容 | 第一标包: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粮油、鸡蛋供应商遴选项目;第二标包: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水产、冻品类供应商遴选项目;第三标包: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冷鲜肉类供应商遴选项目;第四标包: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干货、调料类供应商遴选项目;第五标包: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馒头类供应商遴选项目;第六标包: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一次性环保餐具类供应商遴选项目; |
6 | 预算控制价 | 价格依照泰安智慧物价信息网网址(http://www.tajgxx.cn/)全市范围内各农贸市场、超市当日更新价格的平均价。若无平均价以泰安智慧物价信息网指导价格为准,若泰安智慧物价信息网无类似价格的以泰安市绿珍农贸市场、泰安市五马农贸市场同类、同质量、同品牌价格的平均价为参考价,注:投标报价为填报折扣,所报折扣不得等于或高于平均价的95%,否则其报价无效。例:如打九五折,则填报折扣为95%。 |
7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第一标包: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要求;2、在泰安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与服务能力的商品生产厂家、商品批发商或代理商,提供产品须包含在营业范围内;3、若为生产厂家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产品检验检疫报告(最新检验检疫报告),若为销售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代理(销售)授权证明、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产品检验检疫报告((全品类最新检验检疫报告)复印件;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配送人员须具备《健康证》;6、供应商有开具发票的资格;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包: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要求;2、在泰安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与服务能力的商品生产厂家、商品批发商或代理商,提供产品须包含在营业范围内;3、若为生产厂家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产品检验检疫报告(最新检验检疫报告),若为销售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代理(销售)授权证明、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产品检验检疫报告(全品类最新检验检疫报告)复印件;;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配送人员须具备《健康证》;6、供应商有开具发票的资格;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三标包: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要求;2、在泰安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与服务能力的商品生产厂家、商品批发商或代理商,提供产品须包含在营业范围内;3、若为生产厂家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产品检验检疫报告(最新检验检疫报告),若为销售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代理(销售)授权证明,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产品检验检疫报告(最新检验检疫报告)复印件;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配送人员须具备《健康证》;6、供应商有开具发票的资格;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四标包: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要求;2、在泰安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与服务能力的商品生产厂家、商品批发商或代理商,提供产品须包含在营业范围内;3、干货、调料类若为生产厂家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若为销售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代理(销售)授权证明、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配送人员须具备《健康证》;6、供应商有开具发票的资格;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五标包:1.在泰安市域内注册经营并纳税,营业执照范围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包括本标包相关的经营范围;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配送人员须具备《健康证》;4、供应商有开具发票的资格;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六标包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要求;2、在泰安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与服务能力的商品生产厂家、商品批发商或代理商,提供产品须包含在营业范围内;3、须提供一次性环保餐具产品合格证;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配送人员须具备《健康证》;6、供应商有开具发票的资格;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 开标时,供应商须将以下材料复印件制作在响应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上传,其报价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营业执照副本(所有标包均提供);2.第一、二标包:若为生产厂家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产品检验检疫报告(最新检验检疫报告),若为销售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代理(销售)授权证明、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产品检验检疫报告(全品类最新检验检疫报告)复印件;第三标包:若为生产厂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产品检验检疫报告(最新检验检疫报告),若为销售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代理(销售)授权证明,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产品检验检疫报告(最新检验检疫报告)复印件;第四标包:若为生产厂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若为销售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代理(销售)授权证明、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表》;第六包:须提供一次性环保餐具产品合格证;3.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有标包均提供); 4. 配送人员的《健康证》(所有标包均提供);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截图;(所有标包均提供)6、2022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所有标包均提供)7. 磋商文件要求需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
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10 | 提出磋商文件答疑时间 | 2023年2月27日10时00分前 |
11 | 磋商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 2023年2月27日16时30分 |
12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 | 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 |
13 | 报价有效期 |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14 | 投标保证金 | 1、保证金金额:每标包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划转到磋商采购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收取人: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安市岱岳支行6、银行账号:1604040109100017166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5日09时0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8、联系电话:0538-8433097注:保证金缴纳时请供应商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并注明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大宗食品(材)配送服务第 标包投标保证金。入围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退还,未入围供应商发布结果公告后退还。 |
15 | 报价范围 | 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应包含人员、材料、物力、设备、通讯、交通、管理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风险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
1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 不允许。 |
17 | 响应文件电子 版 | 内容: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份数:1份;格式:PDF、DOC或XLS等;介质:U盘;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
18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 不接受。 |
19 | 响应文件装订 | 正本一份,副本六份,胶装,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胶装成一册;2、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折叠整理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胶装成册(须含供应商递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如图纸等),否则其投标无效。 |
20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
21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 递交时间:2023年03月05日08时30分起至09时00分止;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5日09时00分;地点: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泰安市灵山大街232号华伟家园A座7楼。 |
22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不退还。 |
磋商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5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
23 | 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 | 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
24 | 唱价顺序 | 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
25 | 磋商小组 | 磋商小组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 |
26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7 | 报价轮次 | 本次磋商共二轮报价(含首轮公开唱价) |
28 |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 否 |
29 | 入围单位确定 | 每标包选取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单位为入围候选单位,入围后不保证一定产生业务。(每周由餐厅经理、入围单位及学校共同议价,价格低、服务优的入围单位为供货单位)若每标包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
30 | 付款方式 | 按月支付,供应商按月开具货款发票,次月支付。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3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入围单位每家500元。 |
32 | 价格说明 | 价格依照泰安智慧物价信息网网址(http://www.tajgxx.cn/)全市范围内各农贸市场、超市当日更新价格的平均价。若无平均价以泰安智慧物价信息网指导价格为准,若泰安智慧物价信息网无类似价格的以泰安市绿珍农贸市场、泰安市五马农贸市场同类、同质量、同品牌价格的平均价为参考价。 |
33 | 结算方法 | 入围后由各餐厅经理、供货商及学校共同商定供货价格,结算价格不得高于入围价格(入围价格=平均价*所报折扣,平均价依照前附表32价格说明部分)。 |
34 | 质量保证金 | 第一、二、三、四、六包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第五标包伍仟元整(5000元)。签订合同五个工作日内打入指定账号户名: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泰安银行营业部、账号: 811010101421005483 ,履约期满后无息退回。 |
35 | 解释权 |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
2.1.2当事人
2.1.2.1采购人:系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2.1.2.2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2.3磋商小组:系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1.2.4成交供应商:系指经磋商确定的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1.3磋商依据及原则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1.3.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1.3.4《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2.1.3.5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
2.1.4供应商的相关要求
2.1.4.1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报价;
2.1.4.3磋商文件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带“★”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无效。
2.1.4.4供应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1.4.5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磋商的资格。
2.1.5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费率,单位:%。
2.1.7答疑
2.1.7.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ssjs0538@163.com)。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统一发给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告,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
2.1.7.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磋商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
2.1.8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否则其报价无效。
2.1.9其他条款
2.1.9.1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1.9.2不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2.1.9.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磋商文件
2.2.1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2.2.1.1竞争性磋商公告;
2.2.1.2供应商须知;
(1)总则;
(2)磋商文件;
(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
(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
(6)唱价、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
(7)纪律和监督;
2.2.1.3评审办法;
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
2.2.1.5提供服务的期限;
2.2.1.6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2.2.1.7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2.2.1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三日内,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公司指定邮箱(ssjs0538@163.com),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所有条款。
2.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五日前,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或者修改问题的来源。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在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对磋商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已构成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磋商或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2.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发布公告后,方可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并经公告的为准。
2.2.2.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2.2.2.5供应商自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从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下载打印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
2.2.3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
2.2.3.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2.3.2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或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采购人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以给予供应商充足的时间编制响应文件。
2.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
2.3.1报价
2.3.1.1报价的范围:供应商所报价格为为含税全包价,供应商在报价中所报的价格均包括人员、材料、物力、设备、通讯、交通、管理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风险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2.3.1.2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中的全部服务进行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2.3.1.3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2.3.1.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否则报价无效。
2.3.1.5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报价部分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报价无效。
2.3.1.6供应商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否则其报价无效。
2.3.1.7公开报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首轮报价进行唱价,若有多个报价或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无效。
2.3.1.8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无效。
2.3.2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
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处,签字的不得由他人代签,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3.3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2.3.4响应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
2.3.4.1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2.3.4.2报价有效期为90日历天,即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
2.3.4.3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
2.3.5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2.3.5.1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日期、标包。
2.3.5.2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
2.3.5.3响应文件装订。纸质响应文件应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胶装成册;响应文件为A4幅面,单色双面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供应商同时对多个标包投标的,响应文件应按所投标包分别编制并分册胶装。
2.3.5.4响应文件数量以及要求。柒份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纸质响应文件上明确注明“正(副)本”字样;
2.3.6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实质性响应,保证其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否则报价无效。
2.3.6.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2.3.6.2报价部分
(1)首轮报价一览表;
(2)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2.3.6.3商务部分
(1)采购诚信承诺书;
(2)报价函;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
(4)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
(5)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6)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8)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2.3.6.4技术部分
2.3.6.4.1技术部分的组成
(1)服务响应及相关资料;
(2)提供服务所需设施、设备一览表;
(3)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
2.3.7投标保证金缴纳以及退还
2.3.7.1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方式:详见前附表。
2.3.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3.7.3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开标后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
(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
(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6)中标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2.3.7.4在招投标过程中,由于供应商的原因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
2.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
2.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5.1.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5.1.2供应商可对现场工作人员的资格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进行监督。
2.5.1.3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分为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按照要求分别装箱(袋)加以密封;封套上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标包、供应商名称等,在封签处标注“请勿在2023年月日时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或无公章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5.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5.3.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标记、盖章和递交。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5.3.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要求补充、修改、替代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5.3唱价时间
唱价时间:同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唱价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并告知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唱价。
2.5.4唱价地点:同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唱价、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
2.6.1唱价程序
开标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1)宣读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供应商或供应商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宣布响应文件开启顺序;
(6)按照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2.6.2唱价
2.6.2.1唱价在磋商文件确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唱价会议。届时邀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唱价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唱价一览表上签字,否则,责任自负。
供应商少于三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退回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6.2.2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作出判断。经确认无异议的,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上述规定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经确认存在争议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通过录音、拍照、录像等手段保存相关证据,相关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开启有争议的响应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认定结论为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2.6.2.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价。
(1)唱价顺序: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2)唱价内容:唱标人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标包、投标报价、磋商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内容未被唱出的,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6.2.4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
(3)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
(4)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
2.6.2.5唱价: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唱标和记录,开标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
2.6.3磋商小组
2.6.3.1磋商小组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6.3.2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2.6.3.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2.6.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磋商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2.6.3.6磋商小组的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解释或澄清响应文件;
(3)编写评审报告,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4)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6.3.7磋商小组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4)发现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加以制止;
(5)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独立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6)编写并审定评审报告;
(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9)配合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6.3.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报价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2.6.4评审程序
(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2)推荐磋商小组组长;
(3)资格性审查;
(4)符合性审查;
(5)商务评审与技术评审;
(6)澄清有关问题;
(7)磋商;
(8)确定成交供应商;
(9)编写评审报告。
2.6.5评审
2.6.5.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6.5.2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报价资格,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6.5.4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2.6.6澄清
2.6.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6.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或超出磋商文件允许的偏离范围、幅度及项数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2.6.7定标
2.6.7.1磋商小组推荐入围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入围名单。
2.6.7.2入围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入围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入围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入围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入围候选人为入围单位依次确定其他入围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重新组织采购。
2.6.8成交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
2.6.8.1确定入围供应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同时向入围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公告或者发布成交公告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同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6.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9报价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
(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格式表格制作、装订、签署、盖章、密封;
(3)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等于或高于预算控制价;
(4)响应文件中要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价格进行调整;
(5)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按磋商文件约定提交的;
(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
(7)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
(8)报价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9)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0)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11)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12)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允许出现负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
(13)对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整体复制粘贴经磋商小组认定与所报服务不符;
(14)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磋商小组认定服务方案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6)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7)评审期间,没有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18)供应商未提交最终报价;
(19)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20)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情形;
(21)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
(22)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报价无效情形;
(2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其他情形。
对报价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磋商小组作出的决定。
2.6.10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控制价;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废标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作出决定,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
2.6.1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2.6.11.1评审活动终止
(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前期参加评审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回避。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应终止评审:
①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②发生磋商小组名单泄密、评审信息泄露;
③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
④发现磋商小组或者成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
出现上述情形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6.11.2磋商小组中途更换成员
(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中途更换:
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审过程中退出评审活动;
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
(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
2.6.11.3记名投票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6.12违法违规情形
2.6.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6.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6.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
(1)采购人在唱价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
(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
(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
(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2.6.12.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6.13违规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泰安市政府采购活动: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
(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
(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信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
(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2.6.14关于成交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6.14.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或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磋商小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报价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应出具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磋商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废标或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承担。
2.6.14.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未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磋商小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报价、废标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成交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磋商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成交供应商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持成交结果的,磋商小组应当决定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3.1相关要求
3.1.1当供应商未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文件评审中的响应情况为不实质响应,作报价无效。
3.2评审过程
3.2.1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商务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包括信用情况)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3.2.2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
3.2.3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
3.2.3.1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相关服务,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
3.2.3.2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报价等,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
3.2.3.3磋商小组针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
当供应商实质性条款不满足、非实质性条款负偏离的或者未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报价无效。
3.2.3.4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3.2.4磋商
3.2.4.1磋商文件应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且不得高于或等于首轮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技术文件由磋商小组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
3.2.4.2磋商实行二轮报价法,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的公开唱价为第一轮报价(即首轮报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得等于或高于首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确定其为无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3.2.5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成交候选人数量一般不超过三家;
3.2.6供应商可依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同一预算项下的多个标包进行报价,只允许入围一个标包。若所投多个标包的得分排位均第一的,由采购人按照磋商文件的标包顺序依次确定入围供应商;超出允许成交标包数量的,参与综合得分排序,排序第一也不入围,成交结果顺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依次类推。
3.3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3.3.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 报价部分 | 技术文件 | 商务文件 | 总分值 |
分值 | 20 | 55分 | 25分 | 100分 |
3.3.2报价部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2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折扣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所报折扣)×20%,等于或高于首轮报价为无效报价。计算报价得分时,所有的分值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
3.3.3技术文件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技术文件55 | 响应情况 | 9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与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标准进行综合对比评价。分值:0-9分,由专家酌情打分,优得7-9分(含),良得3-7分(含),一般得1-3分(含),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技术文件55 | 食品安全预案 | 6 | 1.问题食材退换方案:针对问题食材有退换货方案,处置及时,保障措施健全。 分值:0-3分,由专家酌情打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2.因食材质量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方案:处置方案描述清晰、详细、处置措施健全、应急反映速度快、安抚工作职责明确、善后措施完善。分值:0-3分,由专家酌情打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技术文件55 | 质量保证措施 | 9 | 货源供应可靠性及方案:有长期合作关系或稳定供货渠道,货源充足稳定,食材品类丰富,提供知名品牌产品,有详细、合理、切合实际的质量保证措施。分值:0-9分,由专家酌情打分,优得7-9分(含),良得3-7分(含),一般得1-3分(含),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服务保障 | 31 | 1.配送及服务机构设置齐全,分工明确:供货人员、车辆配备充足,供应准时、及时。分值:0-4分,由专家酌情打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
服务保障 | 31 |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规定的送货时间和指定供货地点提出服务保障及配送方案:方案描述清晰、详细、准确、保障措施健全、确保将物资准时送到指定地点。分值:0-9分,由专家酌情打分,优得7-9分(含),良得3-7分(含),一般得1-3分(含),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
服务保障 | 31 | 3.满足采购人临时或应急采购需求的服务配送方案:方案描述清晰、详细、准确、应急响应流程完善,应急人员和车辆安排合理,临时采购食品原料食品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健全,应急响应时间快、有针对性。分值:0-9分,由专家酌情打分,优得7-9分(含),良得3-7分(含),一般得1-3分(含),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
服务保障 | 31 | 4.供应商提供在配送地区能够通行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食品(冷链)配送车辆证明(自有车辆提供行车证,租赁车辆提供行车证及租赁协议的复印件): 分值:0-3分,数量≥3台,得3分;数量2台,得2分;数量1台,得1分;无车不得分。注: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制作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服务保障 | 31 | 5.供应商提供经营场所、仓储条件,配套冷库等相关证明材料。分值:0-6分,由专家酌情打分,优得4-6分(含),良得2-4分(含),一般得1-2分(含),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3.3.4商务文件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业绩 | 9 | 供应商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同类服务业绩,每项得3分,满分9分。注: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合同签订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之后。 |
2 | 企业综合实力 | 3 | 供应商的企业资质、信誉、获奖、综合实力情况。分值在0-3分,每项加一分。注:须将相关材料复印件制作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3 | 合理化建议 | 8 |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总体理解及认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在0-7分之间进行综合打分。分值:0-8分,由专家酌情打分,优得5-8分(含),良得2-5分(含),一般得0-2分(含),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4 | 标书制作 | 5 | 对标书制作情况进行比较评价:标书制作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编排是否有序,文字是否清晰,描述是否准确由专家综合打0-5分。 |
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
4.1签订合同
4.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1.2签订的合同以磋商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1.3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4.1.4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4.4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食堂大宗食品(材)采购由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采购编号)采购文件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为包()入围供应商。甲、乙两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响应文件
(三)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四)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五)成交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入围价与结算价
(一)入围价格依照泰安智慧物价信息网网址(http://www.tajgxx.cn/)全市范围内各农贸市场、超市当日更新价格的平均价乘以下浮折扣率。若无平均价以泰安智慧物价信息网指导价格为准,若泰安智慧物价信息网无类似价格的以泰安市绿珍农贸市场、泰安市五马农贸市场同类、同质量、同品牌价格的平均价乘以下浮折扣。
折扣为:
(二)结算时间:按月支付,供应商按月开具货款发票,次月支付。
(三)结算价格:结算价在入围价格范围内由餐厅经理、供货商及学校共同商定,若商定不成,甲方有权单方进行应急采购。并按本合同六(十一)项要求执行。(入围价格=平均价*所报折扣,平均价依照招标文件前附表32价格说明部分)。
四、合同履行期限:三年(1+1+1),每年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供货资格,另行招标补充。
五、质量保证金
(一)在签订合同前五个工作日内,入围供应商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转入人民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
(二)质量保证金汇至:
收款单位: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泰安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811010101421005483
汇款请备注:项目入围质量保证金。
六、交货
(一)乙方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本标包技术要求的食品(材)。
(二)不接受进口食品(材)供货,进口食品(材)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食品(材)。所供食品(材)均为非转基因、非进口、非冷链食品(材)。
(三)所有的食品(材)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若达不到上述标准,甲方有权拒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如乙方提供的食品(材)被相关部门检测出达不到相关标准或者要求,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或处罚由乙方承担。
(四)本项目推行质量责任终身制,乙方所供食品(材)如发生质量事故,除承担甲方相应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须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合理间接经济损失。
(五)乙方须提供所配送每批次食品(材)的正规检验合格报告;
(六)乙方须具有较强的配送能力,配备专用的配送车辆和专业的配送队伍,冷冻冷藏食品需有F类冷藏车专门配送,配送过程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免费送货到学校指定地点;
(七)签订合同后,甲方有权定期询价,若发现乙方所供货物价格未按照与甲方所订立合同执行,甲方有权没收质量保证金或者终止合同,且不与任何解释。(八)货款结算时,供应商须出具本市级合法合规的税务发票,并保证税务发票的明细与供货内容完全一致,收款人名称和发票印章与采购合同完全一致,且货款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直接支付到采购合同中收款方银行账户。
(九)供货期内,学院将不定期邀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按照《2018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如有新的先关细则发布,按新细则执行)进行质量抽样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抽检食品(材)质量标准低于合同和公告约定的标准(含重量不满足《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标准),限期整改,同时增加一次质量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逾期不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没收其质量保证金,并将其违约行为报政府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十)乙方提供食品(材)不及时、出现不能按需提供食品(材)、擅自更换食品(材)品牌品种或服务态度甲方不满意,甲方根据情况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十一)原则上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2小时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供货,出现一次罚款2000元,出现两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不合格食品退换机制:供货食品不符合合同或清单要求的,乙方必须在甲方提出要求后1小时内退换完成,以保证学生按时用餐的需要。
(十三)应急补充供货机制:乙方违反供货商管理办法被暂停或取消服务资格的、乙方无法正常提供供货服务的,乙方所供同类食品可由甲方指定其他供货商进行供货,保证学生按时用餐需求。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两方盖章,还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合同生效:
(一)乙方应提交中标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二)本合同须经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八、违约条款
(一)无正当理由付款方延迟付款,应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损失。
(二)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乙方按履约保证金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中甲方通知的时间交货。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交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履约保证金50%支付违约金。
(三)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四)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九、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0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2方式解决:
(一)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采购代理公司备案。
十二、其他约定
供货商要对学校生活中心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进行适量合理的投资,具体为:
(一)生活中心接货区域改造;
(二)生活中心网络信息化硬件与软件化建设;
(三)公共文化与食品安全展板美化;
(四)其他需要捐赠与支持的学生活动。
十三、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代理机构壹份。
十四、合同解除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双方履行全部责任与义务,无任何纠纷,合同自动解除。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开户账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第五章提供服务的期限
5.1服务期限
三年(1+1+1),每年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供货资格,另行招标补充。5.2服务地点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5.3服务成果验收
服务期内,乙方人员信息、签字与中标信息一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出现人员调离等合理原因确需调整的,乙方须3日内向甲方报告,经甲方同意后进行更新调整。调整人员业务能力不得低于前任人员,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索赔损失。
5.4后续服务
服务期内,乙方人员信息、签字与中标信息一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出现人员调离等合理原因确需调整的,乙方须3日内向甲方报告,经甲方同意后进行更新调整。调整人员业务能力不得低于前任人员,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索赔损失。
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6.1项目说明
6.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6.1.2本项目共分为六个标包进行招标。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应包含人员、材料、物力、设备、通讯、交通、管理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风险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本项目各标包兼投不兼中,只允许入围一个标包。
6.2服务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1、供应商选用相当于或优于本标包技术要求的食品(材),同时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食品(材)投标,进口食品(材)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食品(材)。所投食品(材)均为非转基因、非进口、非冷链食品(材)。
3、其他技术及商务要求:
4、所有食品(材)必须满足最低质量标准要求,供应商可选用不低于本标包标准要求的食品(材)。
5、所有的食品(材)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若达不到上述标准,采购人有权拒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如中标人提供的食品(材)被相关部门检测出达不到相关标准或者要求,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或处罚由中标人承担。
6、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推行质量责任终身制,成交供应商所供食品(材)如发生质量事故,除承担采购人相应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须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合理间接经济损失。
(2)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所配送每批次食品(材)的正规检验合格报告;
(3)成交供应商须具有较强的配送能力,配备专用的配送车辆和专业的配送队伍,冷冻冷藏食品需有F类冷藏车专门配送(疫情要求),配送过程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免费送货到学校指定地点;
(4)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有权定期询价,若发现中标人所供货物价格未低于同期、同类、同质出厂或市场及超市价格所报优惠,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货款结算时,供应商须出具本市级合法合规的税务发票,并保证税务发票的明细与供货内容完全一致,收款人名称和发票印章与采购合同完全一致,且货款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直接支付到采购合同中收款方银行账户。
(6)供货期内,学院将不定期邀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按照《2018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抽样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抽检食品(材)质量标准低于合同和公告约定的标准(含重量不满足《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标准),限期整改,同时增加一次质量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逾期不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没收其质量保证金,并将其违约行为报政府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7)供应商提供食品(材)不及时、出现不能按需提供食品(材)、擅自更换食品(材)品牌品种或服务态度采购人不满意,学院根据情况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8)供应商应在接到学院供货通知2小时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9)不合格食品退换机制:供货食品不符合合同或清单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使用方提出要求后1小时内退换完成,以保证学生按时用餐的需要。
(10)应急补充供货机制:中标人违反供货商管理办法被暂停或取消服务资格的、中标人无法正常提供供货服务的,可由采购人指定所供同类食品其他供货商进行供货,保证学生按时用餐需求。
7、验收标准要求
(1)按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验收,若成交供应商所投食品(材)生产企业的企业标准高于以上标准,则按所投食品(材)生产企业的企业标准执行。上述列表中执行标准如若有最新标准,请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2)供货时提供所供食品(材)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水(海)产品在配送时要提供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各标包中标单位提供食品(材)时须对每批次供应的食品(材)提供有效的检验报告或者合格证明。
(3)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所需食品(材)用量,中标单位不得以采购数量不足或者其它任何原因不给学院配送。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无论学院每次采购数量多少,只要接到学院的供货通知,供应商均应按照所报配送方案无条件为学院供货。
(4)为保证质量及价格透明度,供应商所供食品(材)须均为市面销售食品(材),不得提供专供或特供食品(材)。
(5)货源渠道要有保障,食品(材)安全溯源要有体系。
(6)供应商配送要有保障。
(7)提供的食品(材)数量计量要精准。若发现不准确,每发现一次处以十倍罚款,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8)所供食品(材)的质量与价格要匹配,不得以次充好。
第一标包: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粮油、鸡蛋供应商遴选项目;
标包 | 货物名称 | 技术指标 | 单位 |
2 | 大米 | 1、25公斤装大米,产品质量应达到符合国标GB/T1354-20182、质量等级:一级3、保质期:6个月4、袋装要足斤足量,米粒修长,颗粒饱满匀称,质地坚硬,清白透亮、饭粒油亮,香味浓郁,口感润滑。 | 袋 |
2 | 面粉 | 1、25公斤装小麦粉(特制一等粉),产品质量应达到GB1355-86标准。2、袋装足斤足量,面粉色泽好,无异味,干燥,无杂质,面食口感好,包装袋不退,每袋包装袋上面粉名称、生产厂家及日期、标准重量、商标等标识要完整、清楚。3、必须是“A”级食品。 | 袋 |
2 | 食用油 | 非转基因大豆油:1、符合GB/T1535-2017大豆油标准,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2、质量标准:非转基因浸出一级油;3、包装符合《GB/T17374-2008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规格:20L花生油:1、执行标准:GB/T15342、质量等级:压榨一级3、包装符合《GB/T17374-2008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规格:10L*2 | 公斤 |
鸡蛋 | 1.色泽: 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微红色, 去壳后蛋黄呈橘黄色至橙色, 蛋白澄清透明无其他异常颜色。2.状态: 蛋壳清洁完整, 无裂纹,无霉斑, 灯光投射时蛋内无黑点及异物, 去壳后蛋黄凸起完整并带有韧性, 蛋白稀稠分明, 无肉眼可见外来异物。3.气味: 具有蛋液固有的蛋腥味,无异味。4.质量: 每公斤枚数在 14-16 之间。5.其他理化指标: 铅≤ 0.2mg/kg( 以 Pb 计) ; 总汞≤ 0.05mg/kg( 以 Hg 计) ; 镉≤0.05 mg/kg( 以Cd 计) ; 呋喃唑酮代谢物: 不得检出; 呋喃它酮代谢物: 不得检出; 氯霉素: 不得检出; 氟苯尼考: 不得检出; 恩诺沙星( 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 不得检出; 呋喃西林代谢物: 不得检出; 呋喃妥因代谢物: 不得检出; 洛美沙星: 不得检出; 培氟沙星: 不得检出; 氧氟沙星: 不得检出; 诺氟沙星: 不得检出。6.外包装: 采用特制木箱、 纸箱、塑料箱等。7.运输: 运输中须有遮盖物, 防止日晒、 雨淋、 渗漏、 污染和标签脱落;不得与有害、 有毒、 有异常气味的物品一同运输。8.每箱/筐破损数量不超过 3 枚。规范标准1.GB2748-2003 鲜蛋卫生标准2.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3.GB 5009.1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4.GB 5009.17-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5.GB 5009.15-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6.GB/T 21311-2007 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残留量检测方法7.GB/T 22338-2008 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8.GB T 21312-2007 动物源性食品中 14 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9.GB2763-2016 食 品 中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10.GB 2763.1-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 43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11.其他兽药残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
第二标包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水产、冻品类供应商遴选项目;
标包 | 功能要求 | 技术指标 | 单位 |
3 | 质量要求 | 鸡产品、鸭产品及其他冷冻冷藏食品1..执行 GB16869-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产品卫生标准》及国家现行标准。 2.冷链运输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现行标准要求。 3.所投产品均不得含有转基因成分。 4、总体要求: 4.1供应商须具备采购溯源条件,开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 中标人每次供货时须提供当批次水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4.3产品色泽、气味正常,无异味、无注水; 4.4禁止供应进口水产类产品; 4.5所供产品卫生标准须符合 GB16869-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产品卫生标准》; 4.6中标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 2-3 种水产品兽药残留合格检测报告; 4.7 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4.8冷冻产品包装标识:符合 SC/T3035-2018 水产品包装、标识通则; 4.9 标签标识:有产品名称;有厂名厂址;有生产日期;有净含量;有标准代号、质量等级;有保质期、贮藏条件。 以上标准有最新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现行最新国家标准。 | 袋或公斤 |
3 | 服务要求 | 1.中标人不得将自己的中标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2.中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采购人和具体使用单位将会同有关监督部门在供货期内对中标人供货的质量、价格、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将中止供货协议,并要求供应商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终止合同。 3.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令条例。 4.中标人必须积极配合使用方做好各相关部门抽样检测工作。 | 袋或公斤 |
3 | 配送要求 | 1.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数量、质量、包装等方面要求配送到各使用单位。配送所需食品应符合国家卫生质量要求。 2.中标人使用的配送车辆必须为食品专用车辆,不得与其他货物共同或交叉使用,做好食品交叉污染预防工作,每次供货前车辆、周转箱须进行消毒。 3.每车须配备不少于一名跟车人员,负责搬运、记录等各项服务工作。配送人员保持个人卫生清洁。 4.配送时间要求:具体以使用单位通知时间为准。食品供货,须提前一日与使用方确认第二日配送食品品种数量,食品配送当日还应及时与使用方确认食品数量,并根据使用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食品补货、调换等后续工作。 5.食品调换时限要求。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提出的食品配送、补充、调换要求后,须在1小时之内完成。 6.中标人不得设置任何配送最低数量或最低配送金额等门槛要求。 7.供应商对所提供的食品,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 袋或公斤 |
第三标包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生活中心冷鲜肉类供应商遴选项目;
标包 | 功能要求 | 技术指标 | 单位 |
3 | 冷鲜肉 | 原料要求:毛猪来源于自属猪场或合同猪场,80-110公斤/头,具有有效检疫合格证明。2、感官指标:肌肉色泽鲜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肉质紧密,有坚实感,具有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3、理化指标:克伦特罗、氯霉素、呋喃类药物不得检出;药物残留如磺胺类药物、四环素类等均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4、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 ≤1×106 CFU/g大肠菌群 ≤1×104 MPN/100g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5、执行标准:GB 9959.1-2001 鲜、冻片猪肉GB/T 9959.2-2008 分割鲜、冻猪瘦肉6、检疫证明:每批货均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克伦特罗及猪瘟病毒检测厂检报告。 | 据实结算 |
第四标包:干货、调料类供应商遴选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标包 | 功能要求 | 技术指标 | 单位 |
5 | 质量要求 | 1.调味品:老抽、生抽、味极鲜酱油、蚝油、料酒、芝麻香油、醋执行下列标准:1.1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1.2.符合GB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黄曲霉素 B1 不得检出。1.3.老抽、生抽、味极鲜酱油符合GB2717-2018《酱油》,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不得检出。不采购配制酱油。1.4.蚝油符合GB/T21999-2008《耗油》。1.5.料酒符合GB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1.6.芝麻香油符合GB/T8233-2018,黄曲霉素B1,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1.7.食醋符合 GB 2719-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游离矿酸、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得检出。1.8出厂日期最长不得超过产品保质期的三分之一。2.香辛料包括:花椒、八角、茴香、辣椒等执行下列标准和要求:2.1符合GB/T15691-20082.2原料要求:各种原料应干燥、无虫蛀、无霉变、无异味、无污染、无杂质,具有该原料应有的色泽,天然芳香味或辛辣味。凡需加工整理的各种原料,应经挑选、风筛去除杂质后方可投产。2.3技术要求: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气味和滋味。 2.4净含量负偏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5标志:产品运输包装上的标志应符合GB/T6388的规定。产品销售包装上的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产品包装可分为瓶装、袋装等,各种包装材料不得影响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包装卫生要求。运输工具应洁净,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运,运输中应防雨、防潮、防曝晒。产品应贮存在清洁、通风、阴凉、干燥的仓库内,并应离地离墙,不得与有异味物品一起堆放。在本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保质期自生产之日起计,不得低于180天,出厂日期为供货前一个月内。3.须提供所投产品6个月内县级以上(包含县级)(依法取得国家资质认证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或者监管部门的抽检报告;学院所需其他调料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相关标准。 | 箱或桶、瓶 |
5 | 调味品:老抽、生抽、味极鲜酱油、蚝油、料酒、芝麻香油、白醋、清香米醋、香辛料等。1、老抽酱油规格:≧500ml配料:水、非转基因黄豆,非转基因脱脂大豆,食用盐,焦糖色,白砂糖,小麦,小麦粉,谷氨酸钠,草菇。保质期:18 个月。营养成分:能量 105kj/15ml,营养素含量 1%;蛋白质 1.4g,营养素含量 2%;钠:1215mg/15ml,营养素含量 61%;碳水化合物:3.8g/15ml,营养素含量 1%。产品成分等均需符合 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717《酱油》,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不得检出。2、生抽规格:≧500ml配料:水、非转基因黄豆,非转基因脱脂大豆,小麦、小麦粉,食用盐,谷氨酸钠,白砂糖,酵母抽提物等。保质期:24 个月。营养成分:能量 50kj/15ml,营养素含量 1%;蛋白质 1.7g,营养素含量 3%;钠:1149mg/15ml,营养素含量 57%。产品成分等均需符合 GB2717《酱油》、GB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黄曲霉素 B1 不得检出。3、味极鲜酱油规格:≧500ml配料:水、非转基因黄豆,食用盐,小麦,谷氨酸钠,白砂糖,酵母抽提物等。保质期:24 个月。营养成分:能量:50kj/15ml,营养素含量 1%;蛋白质:2.0g,营养素含量 3%;钠:955mg/15ml,营养素含量 48%。产品成分等均需符合 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717《酱油》,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不得检出。4、耗油规格:≧700g配料:水、耗汁,白砂糖,食用盐,谷氨酸钠,小麦粉等。保质期:24 个月。营养成分:能量:50kj/15g,营养素含量 1%;蛋白质:0.5g,营养素含量 1%;钠:655mg/15g,营养素含量 33%。产品成分等均需符合 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21999-2008《耗油》。5、料酒规格:≧500ml配料:水、黄酒、大米、麦曲,焦糖色,食用酒精,姜、葱、食用盐,谷氨酸钠等。酒精度:≧10.0%vol保质期:18 个月。产品成分检验均需符合 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31644《复合调味料》、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6、芝麻香油规格:≧200ml原料:芝麻。 保质期:18 个月 能量:3700 千焦/100g,营养素含量 44%;脂肪:100.0 克/100g,营养素含量 167%。产品成分等检验需符合 GB28050-2011、GB7718-2011、GB/T8233-2018,黄曲霉素B1,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7、清香米醋规格≧500ml配料:水、大米,食用酒精,白砂糖,食用盐,酵母抽提物等。总酸:≧2.5g/100ml保质期:24 个月产品成分等检验均需符合 GB2760-2014《食品国家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719《食醋》中甜醋标准。其中游离矿酸、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得检出。8、白醋规格≧500ml配料:水、大米,食用酒精,白砂糖,食用盐,酵母抽提物等。总酸:≧3.5g/100ml保质期:24 个月产品成分等检验均需符合 GB2760-20149、香辛料包括:花椒、八角、茴香、辣椒等执行标准GB/T15691-2008原料要求:各种原料应干燥、无虫蛀、无霉变、无异味、无污染、无杂质,具有该原料应有的色泽,天然芳香味或辛辣味。凡需加工整理的各种原料,应经挑选、风筛去除杂质后方可投产。技术要求: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气味和滋味。净含量负偏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标志:产品运输包装上的标志应符合GB/T 6388的规定。产品销售包装上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产品包装可分为瓶装、袋装等,各种包装材料不得影响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包装卫生要求。运输工具应洁净,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运,运输中应防雨、防潮、防曝晒。产品应贮存在清洁、通风、阴凉、干燥的仓库内,并应离地离墙,不得与有异味物品一起堆放。在本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保质期自生产之日起计,不得低于180天。 | 箱或桶、瓶 | |
5 | 服务要求 | 1.中标人不得将自己的中标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2.中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0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采购人和具体使用单位将会同有关监督部门在供货期内对中标人供货的质量、价格、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将中止供货协议,并要求供应商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终止合同。 3.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令条例。 4.中标人必须积极配合使用方做好各相关部门抽样检测工作。 | 箱或桶、瓶 |
5 | 配送要求 | 1.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数量、质量、包装等方面要求配送到各使用单位。配送所需食品应符合国家卫生质量要求。 2.中标人使用的配送车辆必须为食品专用车辆,不得与其他货物共同或交叉使用,做好食品交叉污染预防工作,每次供货前车辆、周转箱须进行消毒。 3.每车须配备不少于一名跟车人员,负责搬运、记录等各项工作。配送人员保持个人卫生清洁。 4.配送时间要求:具体以使用单位通知时间为准。食品供货,须提前一日与使用方确认第二日配送食品品种数量,食品配送当日还应及时与使用方确认食品数量,并根据使用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食品补货、调换等后续工作。 5.食品调换时限要求。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提出的食品配送、补充、调换要求后,须在1小时之内完成。 6.中标人不得设置任何配送最低数量或最低配送金额等门槛要求。 7.供应商对所提供的食品,因产品质量、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须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 箱或桶、瓶 |
第五标包:馒头类供应商遴选项目;
馒头的生产及验收标准。
面粉符合国家小麦粉GB1355-1896标准执行。
1.馒头要求符合国家GB21118-2007标准,感官形态完整和美观,没有皱褶、斑点,气味儿有小麦香
2.馒头体积及重要:一克面粉不能低于1.7ml,馒头水分小于45%,每个馒头重量保证2.1两以上。
3.储藏,运输要求,确保确保食品及器具卫生无毒无害,选用箱式封闭货车运输。
第六标包:一次性环保餐具供应商遴选项目;
符合国家规格保准,具有产品合格证的产品。
二、配送要求
所有货物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三、其他要求
服务期内,非甲方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换包退,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送货订货
1、招标单位根据配送单位提供的副食品供应价格以及本单位制定的食谱(按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等要求)编制副食品采购计划,于前一天晚上10:00前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告知供应商;
供应单位每天早上8:00之前必须根据收到的采购清单保质保量的送达指定地点。
如临时出现增加或更换副食品数量,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
2、乙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乙方如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供应食堂需求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的惩罚,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入围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3、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4、对甲方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并在2个小时内响应。
五、卫生标准与要求
各类加工区应相对封闭,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操作规程和卫生制度。
冷藏车间和各类加工区应定期消毒处理。
应配备专门的检疫检测设备或依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有关单位对配送的副食品进行检疫检测;配送的主副食品应向受配送单位出具卫生检测报告和检验检疫合格证。
从业人员身体状况需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食品行业健康标准,并定期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建立健康档案。
从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卫生安全制度,掌握行业操作规程。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前应进行卫生消毒,并按规定穿戴卫生、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
遇有从业人员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病症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7.1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目录
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1);
2、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文件格式自拟)(见附件2)。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投标标包:第标包
项目名称 | |
折扣 | % |
服务期限 | (年) |
磋商文件认同程度 |
注:如报价为九五折,则需填写为95%。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首轮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投标标包:第标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
总 价 | (元)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7.2商务文件
(标包:第标包)
商务文件目录
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2、投标函(见附件4);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
4、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6);
5、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
6、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见附件8);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见附件9);
8、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附件3:
采购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
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及其他参与招标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采购秩序。
四、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泰山职业技术学院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
附件4:
投标函
(采购人):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系。
5、响应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日历日。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委托期限:。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
部门:职务: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6:
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
投标标包:第标包标包名称:
姓 名 | 职务 | 身份证号 | 所持证件情况 | 劳动合同编号 | 备注 |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服务人员包括经理、采购员、配送员、司机等相关人员,证件包括驾驶证、健康证(复印件附表后)等根据格式自行填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7:
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投标标包:第标包标包名称: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价 | 合同金额(万元) | 附件页码 | 招标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价 | 合同金额(万元) | 合同 | 招标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8:
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投标标包:第标包标包名称:
项目 | 磋商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者说明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9:
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前附表中序号7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2)供应商情况介绍;
(3)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
(4)企业综合实力;
(5)合理化建议
(6)磋商文件其他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
注:以上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7.3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目录
1、服务响应及相关资料(见附件9);
2、提供服务所需设施、设备一览表(见附件10);
3、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响应情况;
(2)食品安全预案;
(3)质量保证措施;
(4)服务保障;
(5)磋商文件要求或者供应商认为其他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6)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7)供应商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附件10:
服务响应表
投标标包:第标包标包名称: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附件11:
提供服务所需设施、设备一览表
投标标包:第标包标包名称:
序号 | 设施、设备名称 | 数量 | 型号 | 产地 | 备注 |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响应情况;
(2)食品安全预案;
(3)质量保证措施;
(4)服务保障;
(5)磋商文件要求或者供应商认为其他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6)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7)供应商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注:以上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附件12:响应文件封面及密封包装格式
【正(副)本】
响应文件
标包:第标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
日期:二〇年月日
注:本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段:第 标包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日 期: 20 年 月 日 |
响应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加盖供应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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