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市中心血站常规宣传印刷品制作询比采购项目
金额
1.6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扬州市中心血站常规宣传印刷品制作询比采购项目
单价限价金额:¥16902.93 元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1、供应商必须能自行提供满足印刷服务所需的印刷一体机、复印机、电脑及打印机等印刷机械,所需款项自行负责保管。维修、耗材自负。
2、供应商必须能严格按扬州市中心血站所提供的宣传品制作申请单内容及时制作印刷,保证不延误扬州市中心血站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对承印的材料负保密责任,不得外泄。
3、供应商应能保证在要求的时间内积极配合完成印刷任务,版权归扬州市中心血站所有。遵纪守法,不得私自使用扬州市中心血站LOGO等图案承印非法印刷品。
4、供应商应能自觉接受扬州市中心血站对文印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如果发现违反上述1、2、3、4项有关条款,血站有权视情节和对血站造成的损失程度,计扣印刷款额直至终止合同,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5、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印刷经营许可证的范围承接印刷业务,不允许超范围承接业务或将业务转厂印刷。
6、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对印刷企业资格条件的有关业务管理要求,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用户的利益。印刷出版物、信封及标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图表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等规定予以承接和办理。
7、供应商须在扬州市内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应积极主动与采购人配合,并在需要或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印刷工作并安全及时的送货上门完成安装。
9、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印刷通知后1小时内接洽取样。
10、供应商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血站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违纪违规现象的出现。
11、为保证印刷物品的安全及时送达,供应商应具有专用的运输车辆。
12、如在合同期内发生经营场所、单位名称变更,应于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报扬州市中心血站,经确认变更后的经营场所、设备不低于询价时的规模,方可继续履行合同,否则有权终止合同。
13、宣传印刷品设计内容单独存档、按月分开按顺序存档,定期交给血站工作人员。
14、供应商需负责国庆节和春节两大节日院内的灯杆广告免费更换工作。
1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见以下表格,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包含设计、拆除、安装和维修等一切费用。
其他详见需求文件。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类型:单价报价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服务实施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玉人路11号扬州市中心血站
需求文件: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3-12-18 00:00:00
发布时间:2023-12-11 10:15:20
采购编号:JSYZC08140120231571880
采购单位:扬州市中心血站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2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公示的《2023-2024年度扬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印刷服务采购(框架协议)项目入围供应商信息表》名单内(提供扬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yangzhou.gov.cn/网上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公示时间:2023-12-11 10:33:09 | |
变更公示内容 | |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公示的《2023-2024年度扬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印刷服务采购(框架协议)项目入围供应商信息表》名单内(提供扬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yangzhou.gov.cn/网上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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