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航空博览园(暂定)文旅产业总体规划方案征集项目
投标剩余时间
10
天
文旅产业总体规划服务
文旅产业总体规划方案征集
金额
45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kfxmjl20241026
预算金额
450万元
招标公司
长春市文旅影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开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张远13578636301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1/05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19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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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航空博览园(暂定)文旅产业总体规划方案征集项目(招标编号:KFXMJL2024102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航空博览园(暂定)文旅产业总体规划方案征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50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文旅影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 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航空博览园(暂定)文旅产业总体规划服务工作,长春航空博览园总面积 2.6 平方公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航空博览园(暂定)文旅产业总体规划方案征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航空博览园(暂定)文旅产业总体规划方案征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具有与本项目同类或类似项目业 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 技术职称,并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 保人员缴费证明”。 3.2 申请人近一年(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 3.3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 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工,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 明确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 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 年 1 月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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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文件截止时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截止时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 有授权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人)材料以清晰可辨的 扫描件(PDF 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178292483@qq.com),邮件标题请注 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自行承 担后果。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 AB 栋开标三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资格预审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 AB 栋开标三室 评审办法:有限数量制。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航空博览园(暂定)文旅产业总体规划方案征集项目已批准,项目业主为长 春市文旅影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 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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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名称:长春航空博览园(暂定)文旅产业总体规划方案征集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春航空博览园(暂定)位于长春市中心城区西部边缘,北起大房身机场,东至四环路,南至皓月大路。 2.3 招标范围:长春航空博览园(暂定)文旅产业总体规划服务工作,长春航空博览园总面 积 2.6 平方公里(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如果服务未完成,则服务期限相应顺延,具体情形 另行约定)。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吉林省、长春市的相关规定和行业相关规范等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具有与本项目同类或类似项目业 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 技术职称,并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 保人员缴费证明”。 3.2 申请人近一年(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 3.3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 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工,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 明确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 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 年 1 月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截止时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截止时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资格预审 文件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人)、法人身份证复 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人)材料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加盖单 位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178292483@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自行承担后果。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 号凯利中心 AB 栋开标三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 标 人:长春市文旅影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产业基地一期 A 塔楼 7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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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有效申请人不足四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八、监督部门 联 系 人:张部长 电 话:0431-805867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开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临河街与自由大路交汇垠禄新界 701 室 联 系 人: 张远 电 话: 13578636301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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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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