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海县张湾乡大湖等村土地复垦项目(F23GF053)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3112900021
预算金额77.58万元
招标公司东海县张湾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龚工0518-8559161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东海县张湾乡大湖等村土地复垦项目(F23GF05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ZP2023112900021项目名称:东海县张湾乡大湖等村土地复垦项目(F23GF053)建设单位:东海县张湾乡人民政府招标条件东海县张湾乡大湖等村土地复垦项目(F23GF053)(招标项目编号:XZP202311290002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东海县张湾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东海县张湾乡大湖等村土地复垦项目(F23GF053):招标控制价:775897.38元范围东海县张湾乡大湖等村土地复垦项目(F23GF053)施工;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12-1915:00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7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11楼1113室其他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张湾乡大湖等村土地复垦项目已由连自然资发【2023】2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东海县张湾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海县张湾乡大湖等村土地复垦项目(F23GF053)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该工程位于东海县张湾乡大湖等村。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用地总面积1.6259公顷,主要为田面平整、土壤改良、土地耕翻、清挖树根及土方回填,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3工期:20天。2.4招标控制价:775897.38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现行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定和相关规范、规定及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并经国土部门验收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省、部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资格: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则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则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则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4)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均在有效期内);(5)其他要求:1、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须提供近6个月(2023年05月至2023年10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及有效劳动合同;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如为事业单位提供人事证明。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4、本工程参照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5、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4.2获取方式:报名投标单位到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7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11楼1113室)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企业介绍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B类证、以及保险缴纳证明(2023年5月-2023年10月)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7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11楼1113室。4.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15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7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11楼1113室。5.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递交。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原件的扫描件:1.投标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资质证书;3.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5.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6.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7.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项目负责人(B类)、拟任专职安全员(C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9.投标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10.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连续缴费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如为事业单位提供人事证明;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递交。如果因递交的资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勘察现场。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安全风险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潜在投标人无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已经对本项目的总体情况、工作难度、条件及当地的有关情况获得了解,并应认为潜在投标人已充分了解了自己中标后有可能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义务。8.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9.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10.联系方式招标人:东海县张湾乡人民政府地址:连云港市张湾乡联系人:张电话:13961377277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7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11楼1113室联系人:龚工电话:0518-85591613、18896639699联系方式招标人:东海县张湾乡人民政府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张湾乡政府驻地联系人:张电话:13961377277电子邮件:116258380@qq.com招标代理: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11楼联系人:龚亚琼电话:18896639699电子邮件:116258380@qq.com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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