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胰岛素泵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公告
金额
27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2/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胰岛素泵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胰岛素泵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2月17日
一、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采购执行编号:SB2023001
二、预算金额:
270,000.00元 (非财政资金)
三、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胰岛素泵5台、动态心电记录分析系统6套 | 270,000.00 | 1.0 | 批 | 见采购文件 |
预算金额总计:27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2月17日 至 2023年2月21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龙路21号城管楼3楼医学装备科或“行采家”平台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人处或“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2月24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3年2月24日 10: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龙路21号城管楼4楼会议室
七、评审信息
询价时间: 2023年2月24日 10:30
询价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龙路21号城管楼4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胡峥嵘
采购人电话:67472382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武陵路1号
九、附件
(SB2023001)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胰岛素泵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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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
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SB2023001
项目名称: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胰岛素泵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
目录
第一篇询价采购邀请书-3-
一、询价内容-3-
二、资金来源-3-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
四、询价有关说明-3-
五、保证金-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
七、其它有关规定-3-
八、联系方式-3-
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3-
一、项目一览表-3-
二、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6-
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9-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9-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9-
三、报价要求-10-
四、付款方式-10-
五、知识产权-10-
六、培训-10-
七、其他-10-
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11-
一、采购程序-11-
二、评定成交的标准-12-
三、无效报价-12-
四、采购终止-13-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4-
一、询价费用-14-
二、询价通知书-14-
三、报价要求-14-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15-
五、成交通知-15-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5-
七、签订合同-17-
八、项目验收-17-
第六篇合同模板-3-
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1-
一、经济部分-22-
二、技术(质量)部分-24-
三、服务部分-26-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28-
五、其他资料-33-
第一篇询价采购邀请书
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对胰岛素泵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
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胰岛素泵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 | 27 | 无 | 1 | 无 |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2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如果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
3.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人处领取或在“行采家网https://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报名签到;
2、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四楼会议室(重庆市渝北区金龙路21号城管楼四楼)
(六)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2月24日北京时间10:00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北京时间10:30
(八)开标时间:2023年2月24日北京时间10:30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为优化营商环境,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在“行采家网https://www.gec123.com/”或“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或“采购人单位公示栏”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武陵路一号
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23)6747238213896024586
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一、项目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胰岛素泵 | 5台 | |
2 | 动态心电记录分析系统 | 6套 |
二、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
(一)胰岛素泵
1.全中文菜单显示;
2.胰岛素种类选择:U-100;
3.基础率分段:≥24段;
4.具有自动分配基础率、个性化设置基础率功能;5.具有速效数据库、短效数据库;
6.基础率设置范围:常规范围0.05~35U/h;
7.临基率设置范围:速度设置范围为基础率设置值的0~250%;
8.基础率增幅:0.05U(1U等于0.01毫升);
9.基础率数字和柱状图结合显示;
10.具有快速一键注射功能;
11.长餐模式:方波输注,双波输注
12.具有大剂量向导功能;
13.具有大剂量预设功能;14.大剂量设置范围:0.1~87U;
15.大剂量增幅:0.1U;
16.具有大剂量输注速度可调功能;
17.螺杆复位形式:自动复位,电机驱动;
18.最大装药量:3毫升(300U);
19.具有剂量限制功能:每次大剂量限制、每小时基础量限制、日总量限制;
20.具有保护功能:按键自动上锁、儿童锁防止误操作、医生凭密码设置、工程师凭密码设置;
21.具有警示报警功能:蜂鸣报警(如对阻塞,低电量,低药量,无输注,药完等)、按键声音、用餐提示、测血糖提示等;
22.具有标准鲁尔接口,导管针头有5mm、6mm、7mm、8mm等不同长度的供选择;
23.具有参数记忆功能;
24.具有回顾功能:日总量回顾、大剂量回顾、基础率回顾、排气回顾等功能。
(二)动态心电图记录仪
1硬件参数
1.1供电方式:一节7号电池;
1.2采样位数:≥24bit;
1.3常规采样率:≥4000点;
1.4起搏采样率:≥10000点;
1.5导联方式:12导联;
1.6记录及可分析时间:≥24小时;
1.7数据传输方式:读卡器传输或USB传输;
1.8记录器存储容量≥4GB;
1.9具有断电续采功能和基本信息预登记功能;
1.10重量≤80克;
2软件参数
2.1具有最多全导联预分析功能,并自动排除干扰导联及无信号导联;
2.2具有预分析R波及干扰波的预设功能,具有低波幅动态心电图分析功能;
2.3具有时间散点图及小时散点图显示、联动及编辑功能;
2.4具有提供所有聚类模板无延迟同步叠加功能,并具有单独模板DEMIX(反混淆叠加)功能;
2.5具有任一导联重新聚合功能;
2.6具有聚类模板精细化分类调整功能,可将近似形态心搏二次分离;
2.7提供几十种间期及间期比直方图,并具有直方图滚动选取,以及直方图多选功能;
2.8具有多种散点图(洛伦兹散点图、差值散点图、四象限散点图)及散点图圈选(或框选)编辑功能;
2.9提供最快心率、最慢心率、最长RR间期、最短RR间期默认送入打印队列;
2.10具有预留片段图标记功能;
2.11具有间位性室早、室性加速性、室性逸搏、房性加速性、房性逸搏、传导阻滞事件识别功能;
2.12具有ST及T波自定义定标,趋势图定标后无延迟显示;
2.13提供心率变异时域和频域、心率震荡、心率加速力和减速力、QT(c)离散度、呼吸睡眠分析、T波电交替、晚电位,心电向量等多种高级功能;
2.14提供报告首页样式及内容自定义编辑功能,报告首页可在前端进行编辑等;
2.15提供可编程式自动结论,并具有逻辑功能,具有自动结论阈值自定义功能;
2.16具有生成多种形式电子版报告功能;
2.17具有全局撤销功能;
2.18具有心搏智能修改识别功能及心搏智能匹配功能;
2.19系统可兼容同品牌任一型号动态心电记录器。
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重庆市渝北区武陵路一号。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年的免费质保期。
(二)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售后服务机构设置: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在重庆本地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在重庆本地有授权服务机构。
2、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
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在2小内到达现场(远郊区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或系统软件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升级服务。
3、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免费技术或软件升级服务,现场响应并应承诺以优惠的维护价格提供产品上门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三、报价要求
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货物、技术资料、货物的税费、运输费、安装费与医院信息系统接口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辅材费、培训费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售后服务费以及有关的其他费用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进口产品填报含税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2.履约保证金汇入户名: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
账号:310008620902492412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松树桥支行
备注里面务必注明:“履约保证金”
3.若中标人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按相关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
甲方在产品安装调试正常使用、验收合格,收到乙方开具足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中标金额的100%。
(三)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中标产品验收合格后(以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无质量问题,中标人向采购人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采购人在收到相关资料和正规等额发票后,采购人按渝财采购〔2021〕13号文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培训
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对设备的操作培训,使相关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相关设备。
其他
无。
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
一、采购程序
(一)询价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二)由本项目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保证金 | 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 |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价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报价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实质性响应审查。询价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1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
3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询价通知书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询价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 |
3 | 询价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三)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四)评审的依据为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二、评定成交的标准
1、现场询价采购:在完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前提下,投标方才能参与现场询价采购,现场询价采购原则上实行两轮报价,特殊情况可进行第三轮报价。第一轮报价是采取评审完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投标书的最低报价为本轮的最高限价进行第一轮报价,第二轮报价是采取第一轮的最低报价为本轮的最高限价进行第二轮报价。
2、成交原则:在完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技术和商务需求)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确定现场询价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成交价格=中标人现场最后一轮的最低报价
三、无效报价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
(三)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
(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六)供应商不接受询价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
(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九)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的;
(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
(十一)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
一、询价费用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询价通知书
(一)询价通知书由询价采购邀请书、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询价项目服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报价要求
(一)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
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2.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二)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报价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三)修正错误
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询价小组或采购人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报价。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询价通知书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报价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询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
(一)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在“行采家网https://www.gec123.com/”或“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或“采购人单位公示栏”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七、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询价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询价通知书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八、项目验收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合同模板
甲方(需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守:
一、合同货物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交货期限 |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 | |||||||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 | |||||||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 | |||||||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 | |||||||
总计金额(大写):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含税价);该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产品(含零部件、配件等),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等权益。
2、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相关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到现场后由于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产品规格品牌数量等与合同约定的不一致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不足、退货等,甲方亦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毕,书面通知甲方后个工作日内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相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承诺及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之情形的,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乙方必须按照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履行义务,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
五、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2.履约保证金汇入户名: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
账号:310008620902492412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松树桥支行
备注里面务必注明“履约保证金”
3.若中标人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按相关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
(二)甲方在产品安装调试正常使用、验收合格,收到乙方开具足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中标金额的100%。
(三)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中标产品验收合格后(以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无质量问题,中标人向采购人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采购人在收到相关资料和正规等额发票后,采购人按渝财采购〔2021〕13号文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个月,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到达现场,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甲方能够正常使用。质保期内因售后服务不及时而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余款,即质保金不予支付。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培训
乙方对其提供的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使用、常见故障的排除、日常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应尽免费培训的义务,使甲方能够正常操作。
八、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则全部损失及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2.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向甲方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赔偿金;逾期超过十日,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3.如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拒收或者无条件退货,并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元惩罚性赔偿金。
4.如产品经乙方一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支付元惩罚性赔偿金。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十、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壹式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合同尾部联系地址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文书、仲裁文书、诉讼文书等资料的送达地址,向该地址以快递方式邮寄出前述文书即视为送达;邮件签收日期或邮件退回日期为送达日期。如一方当事人要改变前述送达地址,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无传真: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质量)部分
(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五、其他资料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函
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价项目名称)的询价通知书,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询价项目的报价。
1.愿意按照询价通知书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3.我方承诺:本次报价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通知书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询价通知书》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报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询价通知书规定,交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缴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地址:
电话:传真:
网址:邮编:
联系人:
年月日
(二)明细报价表
项目号:
询价项目名称:
产品名称 | 品牌及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合计( ) |
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月日
二、技术(质量)部分
(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询价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三、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询价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询价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询价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报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五、其他资料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结束)
医疗设备采购公告
采购单位 | 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膜岛素泵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号:SB2023001) | 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膜岛素泵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号:SB2023001) | 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膜岛素泵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号:SB2023001) | 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膜岛素泵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号:SB2023001) | |
项目 | 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膜岛素泵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号:SB2023001) | 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膜岛素泵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号:SB2023001) | 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膜岛素泵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号:SB2023001) | 重庆市渝北区第二人民医院膜岛素泵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号:SB2023001)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渝北区龙溪街道武陵路一号 | 渝北区龙溪街道武陵路一号 | 渝北区龙溪街道武陵路一号 | 渝北区龙溪街道武陵路一号 | |
设备名称 | 膜岛素泵5台、动态心电记录分析系统6套 | 膜岛素泵5台、动态心电记录分析系统6套 | 膜岛素泵5台、动态心电记录分析系统6套 | 膜岛素泵5台、动态心电记录分析系统6套 | |
招标方式 | 询价 | 询价 | 询价 | 询价 | |
预算金额 | 27万元 | 27万元 | 27万元 | 27万元 | |
公告时间 | 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1日 | 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1日 | 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1日 | 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1日 | |
联系人 | 胡峰蝶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023-67472382 | |
采购单位负责人意见 | 2.1 | 2.1 |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人处领取或在“行采家网
https://www.gec123.com/”网、医院公众号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
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
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备注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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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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