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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10月份环境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19/0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鄂环信访[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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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10月份环境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公示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1810月份环境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公示

承办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应急信访办公室

地区

信访件

编号

投诉

时间

投诉

方式

投诉内容

交办方式

调查处理情况

襄阳市

鄂环信访

[20181127]

10.12

来信

反映襄阳市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工业园天舜大道20号,该工厂内一小工厂无任何环保手续,生产高危化学品,偷排废水。

转襄阳市环保局办理

经襄城区环保局现场调查,信访人反映的余家湖工业园天舜大道20号一小化工厂全称是襄阳市和舜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租用襄阳市精信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土地房屋和设备,建设年产300吨二氯乙腈3005硝基邻甲酚项目。该公司的生产项目已通过环评批复(襄审批环评[2017]130号),并完成了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副产的稀磷酸稀硫酸外售,无生产废水产生。企业建有污水处理装置一套,用于处理厂区初期雨水,处理后废水通过精信公司专用排水管网送至余家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鄂环信访

[20181116]

10.12

电话

反映襄阳市襄州区黄龙镇新桥村四组的西街米厂,生产时粉尘很大,废弃的谷壳污染居民的农田,噪音扰民,请求解决。

转襄阳市环保局办理

经襄州区环保局现场调查,襄阳鑫稻丰米业有限公司大米加工建设项目未建污染防治设施,主体工程即擅自开工并投入生产,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责令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补办建设项目相关手续,促其采取有效污染治理措施,防止环境污染。1023日,襄州区环保局会同黄龙镇人民政府和村组干部到现场调解,经多次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襄阳鑫稻丰米业有限公司对信访人作出适当赔偿,并租赁其土地,每年向信访人交纳租金。现赔偿已到位(襄阳鑫稻丰米业有限公司赔偿信访人人民币1400元),此信访事项得到化解。

鄂环信访

[20181117]

10.12

电话

反映襄阳市襄城区欧庙镇付岗村一组的乔根养猪场离居民区近,污水直排入农田,气味难闻,请求解决。

转襄阳市环保局办理

经襄城区环保局现场调查,该养猪场全称为乔根家庭农场,位于限养区内,2003年建成,位于自家后院内,建有一60立方米的沼气池和一污水收集池,粪污排入沼气池发酵后还田;猪场雨水及部分冲洗水收集后溢流入附近农田沟。猪场附近有村民居住,猪场产生的臭味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襄城区环保局现场要求该农场业主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1.新建一污水收集池,做好雨污分流,粪污全收集处理,做好资源化利用;2.干粪及时清理,做好猪场卫生,减少臭味产生。1030日经现场核查,该猪场正在开挖建设污水收集池。123日再次赴现场核查,该养猪场已修建好一120立方米左右的化粪池,即将投入使用,届时废水即可排入化粪池内综合利用,不再直排附近的农田,避免污染环境。目前该养殖场新建的化粪池已投入使用,废水不再外排,整改基本完成。

鄂环信访

[20181118]

10.12

电话

反映襄阳市谷城县大峪桥镇镇中心街边一家生猪屠宰加工厂,烧锅炉时产生大量黑烟,废水直排,且夜间噪音扰民,请求解决。

转襄阳市环保局办理

经谷城县环保局现场调查,襄阳市谷城县大峪桥镇镇中心街边一家生猪屠宰加工厂全称为谷城县大鹏肉联加工有限公司,从事冷冻和生猪屠宰,采用电式屠宰方式。因市场原因该公司只在年关进行生猪屠宰业务,平时以冷冻屠宰后的生猪肉为主。屠宰生猪废水进入一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石花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场检查,该公司未使用锅炉,利用柴薪作燃料。该厂屠宰生猪过程中,车间门窗未密闭,产生噪声扰民。谷城县环保局要求该公司把屠宰生猪的车间门窗,采用隔音、降噪设施进行密闭,减少噪声扰民。目前正在安装隔音、降噪设施。

鄂环信访

[20181143]

10.18

电话

襄阳市枣阳市太平镇秦岗村八组私人养猪的污水乱排,粪便的臭味及猪的叫声扰民,请求处理!

转襄阳市环保局办理

信访人反映的养殖场位于枣阳市太平镇秦岗村八组。20181024日经枣阳市环保局现场调查,该养殖场为枣阳市黄光波养殖场,属规模以下养殖,并且位于枣阳市政府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养殖粪便和废水等污染物,经过一个容量约800立方米的粪便初级收集池收集,然后通过雨水沟及管道一部分用于农户种植,一部分直接排入距离养殖场西边约20米左右的沟渠。养殖场所处位置与举报人居住的房屋较近,加之养殖场废水未经任何处理,养殖粪便产生的异味影响附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枣阳市环保局要求该养殖场负责人:1、立即完善污染治理设施;2、加强现场环境管理,养殖粪便及时清运,养殖废水确保不外排,消除对环境的污染和附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3、加强与周边住户的沟通,对于周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杜绝再次发生污染环境的现象。同时,枣阳市环保局建议太平镇政府严格按照枣阳市政府印发的《枣阳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函〔2017〕号38)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枣阳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函〔201787号)文件精神,依法关闭辖区内位于禁养区内的各类养殖场,以彻底消除污染隐患。

鄂环信访

[20181144]

10.18

电话

反映襄阳市高新区深圳工业园湖北嘉辐达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气味刺鼻难闻,黑烟滚滚,请求解决。

转襄阳市环保局办理

经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现场调查,未发现厂区内存在刺鼻性气味,该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湿式碱法脱硫+喷氨脱硝处理设施运行记录和加碱、加氨记录进行现场调阅,该公司均按要求填写,有记录台账。针对投诉问题,2018年至今,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先后四次对该公司开展过监督性监测。2018613日,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生产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24小时监测,监测结果显示,VOCs、苯酚、甲醛、氨等均满足相关排放限值。2018825日,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窑炉熔炼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折算浓度、氮氧化物实测浓度和颗粒物排放浓度、折算浓度均在相关排放限值内。20181016日,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污水总排口废水、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进行全面监督性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污水总排口废水中各项指标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废气中颗粒物、甲醛、苯酚、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等各项指标均在排放限值内。20181124日,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再次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嘉福达公司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均在排放限值内。

鄂环信访

[20181163]

10.23

电话

反映襄阳市老河口市李楼镇奥星油脂化科技有限公司排放刺鼻的味道,距离村民居住地五十米左右。现请求处理!

转襄阳市环保局办理

经老河口市环保局现场调查,该公司因导热油炉出现故障于20181030日已停产维修至今未生产。 该公司产生的气味来源:一是原料在精炼过程中产生半成品温度过高,产生的气体未完全回收;二是废水处理站中废水收集池、曝气池等池内废水会产生恶臭气体。为有效解决此问题,该公司于201888日开始对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技改,并于201893日完成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改造工程。 201849日老河口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燃气锅炉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报告(H·JD字第30号)显示:废气所测指标均达标排放。 201895日,该公司委托湖北浩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在该公司厂区北侧居民区、厂区东侧、厂区大门口、厂区西外布点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氨、硫化氢指标均达标排放。检测报告(浩瀚检字BG-20180907-01)。下一步,该局将责成老河口特裕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在停产维修期间,对无组织废气回收装置进行排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评估,进一步完善废气回收系统,并对废水处理站相关废水收集池、暂存池进行覆盖、密封。目前该公司已完善废气回收装置,并对废水处理站相关废水收集池、暂存池进行了覆盖。

鄂环信访

[20181204]

10.31

电话

襄阳市谷城县盛康镇当铺村艾家畈三组一养猪场,养殖近六百头猪,污染了附近的水库,同时造成大气污染,请求处理!

转襄阳市环保局办理

经谷城县环保局现场调查,目前,成华公司存栏生猪已陆续出售和转移寄养,现有猪舍已基本清空,配套环保设施正在建设之中;谷城县水利局已制定艾家畈村安全饮水方案和农业灌溉引水方案,艾家畈村安全饮水和农业灌溉引水工作正按照方案有序推进。




公告来源: http://hbj.xiangyang.gov.cn/zxzx/tzgg/index_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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