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高尔夫大道(观澜大道-环观南路)改造工程(观澜段)项目--建(构)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现场处理循环利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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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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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 □突发性小型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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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袁卫 |
办公电话 |
82597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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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82597783 |
工程类型 |
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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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龙华区观澜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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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资(万元) |
38.695800 |
本次发包合同(万元) |
38.69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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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
高尔夫大道(观澜大道-环观南路)改造工程(观澜段)项目--建(构)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现场处理循环利用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审定预算书涵盖的所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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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日期 |
2018年06月20日 |
计划竣工日期 |
2018年0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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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发布时间 |
2018年06月05日09时00分 |
结束发布时间 |
2018年06月11日18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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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 |
抽签定标法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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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地点 |
观澜街道办事处综合楼6楼招标室(观光路与桂花路交汇处观澜公共阅读中心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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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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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
(1)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要求: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垃圾处理能力的建筑废弃物处理企业,需要在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信息名录之内,并具备现场移动处理能力。 (2)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3)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5)项目经理已经停止使用,外省的二级建造师不可在本省执业。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为建筑废弃物处理企业。(7)邀请单位:深圳森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亨通丰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楠建筑废料处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绿发鹏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汇利德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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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资料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人证明书、法人委托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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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一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泽华大厦906 |
联系方式 |
许工13537713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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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投标单位应接受建设方的资金监管。投标方如不接受此条款则放弃投标即可。若中标方不能接受合同或协议中此条款约定,拒绝签字则作弃标处理,招标人可另行招标。中标人因弃标而对招标人造成工期拖延及其他损失一概由弃标人承担。招标人并可据此作不良记录报区建设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