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心理服务网络建设(重1)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q31-w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现将我部对心理服务网络建设(重1)采购项目(编号:2024-JQ31-W1001)投诉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广东申安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众联汇创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策恒睿建设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对5个方面提起投诉。主要内容:①评标阶段及质疑受理单位的评标小组专业性偏低;②采购机构敷衍答复质疑,忽视所有合理的请求;③广东申安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众联汇创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所投产品眼动检查仪无医疗器械注册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得用于临床使用;④我司所投产品眼动检查仪——品牌“迪康”评审委员会评审时因莫须有的曲解,被判定为参数不符合要求,具有倾向性、排他性;⑤广东众联汇创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所投产品失眠治疗仪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涉嫌虚假应标。
经调查,我部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结果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处理决定书采用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投诉处理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复议申请,联系电话:010-66945693;复议申请书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当事人可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综合动态-通知公告”《军队采购供应商复议须知》查看复议申请书模板。
某部采购管理部门
2024年9月26日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广东申安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众联汇创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策恒睿建设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对5个方面提起投诉。主要内容:①评标阶段及质疑受理单位的评标小组专业性偏低;②采购机构敷衍答复质疑,忽视所有合理的请求;③广东申安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众联汇创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所投产品眼动检查仪无医疗器械注册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得用于临床使用;④我司所投产品眼动检查仪——品牌“迪康”评审委员会评审时因莫须有的曲解,被判定为参数不符合要求,具有倾向性、排他性;⑤广东众联汇创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所投产品失眠治疗仪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涉嫌虚假应标。
经调查,我部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结果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处理决定书采用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投诉处理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复议申请,联系电话:010-66945693;复议申请书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当事人可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综合动态-通知公告”《军队采购供应商复议须知》查看复议申请书模板。
某部采购管理部门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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