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tzbf(g)2023-10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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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山推股份起重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山东重工】【信息时间:2023-08-23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关闭】
山推股份起重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STZBF(G)2023-101-243
2023-08-23 2023-08-31

    一、项目概况
    项目一:一号主机厂组合梁式起重机采购项目
    用于推土机终传动系统零部件加工工序吊装作业,起重机生产厂必须为独资进口品牌厂商,不得委外贴牌生产,主要构件统一品牌(如起重机轨道、电动葫芦、智能提升、电驱动以及相关配件),环链电动葫芦采用德马格或鬼头KITO或高博双速型环链电动葫芦,有变频调节功能。电葫芦及结构件最大承重250KG;轨道部分选用独资进口品牌厂商高博®品牌。
    项目二:二号主机厂总装车间装配线吊装项目
    解决平地机装配线部装和总装吊装干涉问题,实现总装、部装分开作业,避免行车等待,提升总装线运行节拍,满足产能提升需求。
    发动机部装、工作装置部装用KBK,吊点额定负载2000KG,其中发动机部装最大立柱中心距13m*7.5m,有效运行区域≥12m*5.64m;工作装置最大立柱中心距24m*7.5m,有效运行区域≥23m*5.64m;前机架部装用折臂吊,最大作业半径4m,吊点高度3.5m,额定负载500KG。
    轨道起重系统品牌为高博,环链电动葫芦为德马格、KITO、高博,原装进口。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推股份起重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项目一:一号主机厂组合梁式起重机采购项目 用于推土机终传动系统零部件加工工序吊装作业,起重机生产厂必须为独资进口品牌厂商,不得委外贴牌生产,主要构件统一品牌(如起重机轨道、电动葫芦、智能提升、电驱动以及相关配件),环链电动葫芦采用德马格或鬼头KITO或高博双速型环链电动葫芦,有变频调节功能。电葫芦及结构件最大承重250KG;轨道部分选用独资进口品牌厂商高博®品牌。 项目二:二号主机厂总装车间装配线吊装项目 解决平地机装配线部装和总装吊装干涉问题,实现总装、部装分开作业,避免行车等待,提升总装线运行节拍,满足产能提升需求。 发动机部装、工作装置部装用KBK,吊点额定负载2000KG,其中发动机部装最大立柱中心距13m*7.5m,有效运行区域≥12m*5.64m;工作装置最大立柱中心距24m*7.5m,有效运行区域≥23m*5.64m;前机架部装用折臂吊,最大作业半径4m,吊点高度3.5m,额定负载500KG。 轨道起重系统品牌为高博,环链电动葫芦为德马格、KITO、高博,原装进口。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提交材料
    1、投标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并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经营范围应包含投标项目内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公司简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均要求在有效期内、复印件盖公章)等材料;
    3、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清晰盖章版)、提供企业近半年完税证明、企业纳税信用等级;
    4、信用证明材料:开户行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征信证明),银行出具时间半年内均有效;
    5、必需具备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执业两年以上,近两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的招投标资格;
    6、提供近2年机床销售情况预览表,提供近2年相同或类似项目复印件,不少于2份;
    7、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代理商需要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公司简介、授权书等相关材料;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山东重工集团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接受被“企查查、信用中国、天眼查” 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提供以上网站相关内容截图,要求清晰盖章版;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11、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如某项资料确不能提供,请书面说明原因并盖章;
    12、报名材料按照以上顺序做材料目录,所有提供资料均盖上公司印鉴,并严格按目录做电子版,发送项目报名邮件时按照以下格式:
    1)报名材料发至报名邮箱: shantuizhaobiao_zz@shantui.com和qzh24963@163.com、Lgq343422842@163.com,邮件标题为:STZBF(G)2023-101-243 山推股份起重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报名材料;
    2)邮件内容编辑为:报名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投标方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3)要求报名材料为两份PDF文档(不大于20M),分别命名为:
    一份为公司名称-财务报表:此文件仅包含财务报表,内容为清晰盖章版;
    一份为公司名称-报名材料:此文件包括除财务报表之外的其他报名材料。
    4)报名邮件首页明确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投标方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3、以上所提供资料要真实提报,如有造假后果自负。
    未按以上要求格式提交资料的,报名无效,不再另行通知。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3-08-31 17:00:00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山东省济宁市327国道山推国际事业园办公大楼201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方式:线下
    2、递交截止时间:2023-09-01 13:00:00
    3、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宁市327国道山推国际事业园办公大楼201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3-09-01 13:00:00
    2、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宁市327国道山推国际事业园办公大楼201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宁市327国道58号山推国际事业园
    联系人:招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7-0909645
    九、其他说明
    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31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名文件将被拒收;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时请提供投标联系人、联系方式,注明参标项目)
    3、报名联系人:招标办:0537-2909645
    招标工作小组:0537-2909425
    项目联系人:项目一权工17753729729;
    项目二刘工13562711701
    报名期限内,参标方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截止日前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技术沟通,不进行技术确认的,报名无效。
    4、招标文件费收取:报名截止后,由招标小组审核所有报名单位资质,确定最终具备参加投标资格的单位后,发放招标文件及交费通知。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WORD版或PDF版。
    投标保证金50000元。
    重要说明
    1、本项目由山推招标办公室承办,并对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解释;
    2、报名截止后,我公司有权对投标方资质进行择优筛选,而不对未通过筛选的投标方进行任何解释;
    3、各投标人在交取招标文件费后,视为认同本招标项目和招标流程。所交招标文件费用一概不予退还;
    4、招标公告、澄清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山东招标采购网(http://www.sdzbc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发布,山推官方网站(http://www.shantui.com)只发布招标公告,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5、投标单位必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http://www.ygcgfw.com;
    6、投标人必须登记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并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由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所有信息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7、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根据公司管理办法收取相应保证金,但无论中标与否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原则上需在招标结果公布后退回,中标单位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或自动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如招标文件有要求)。发生以下情况时,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a、截至开标前 3 天,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
    b、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c、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d、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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