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金额
474.17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辽公资矿挂告字[2024]005号
预算金额474.17万元
招标公司东辽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齐伟0437-5558021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宋元明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辽公资矿挂告字[2024]005号
为保障东辽县建筑用石料市场供需平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及《东辽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相关文件,东辽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我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东辽县凌云乡富安村建筑用安山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委托人)
名称:东辽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东辽县白泉镇安泉路20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被委托人)
名称: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齐宁路655号
三、采矿权挂牌出让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辽县凌云乡富安村建筑用安山岩矿
项目位置:东辽县凌云乡富安村
矿种:建筑用安山岩
矿区范围: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矿区面积:0.1547km2
资源储量:6200.73千立方米
开采标高:+411m至+319m
设计开采规模:100万立方米/年
资源量情况:矿区位于东辽县凌云乡富安村,拟出让矿种为建筑用安山岩。根据吉林省第三地质调查所编制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区范围内资源储量如下表:
采矿权出让期限:6.3年(含基建期6个月,具体服务年限依据开发利用方案),从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
四、挂牌出让原则
本次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
五、挂牌出让文件领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22日,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9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竞买人资格条件
1.参与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2.无因违法勘查、开采等行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的。
3.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
4.在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必须按要求提供竞买所需资料,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
七、交易保证金缴存方式
本次交易申请人需缴纳交易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缴存数额:100万元
2.交易保证金缴存账户:
收款单位: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辽源东方红支行营业室
账号:0803220229001004385
3.交易保证金须在2024年12月5日(挂牌截止日前一天)15:00时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达银行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时间的,报名无效)。竞买人填写保证金汇款凭证时,请在“附言”或“用途”处标注“项目名称”。
八、出让起始价及竞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651.15万元(大写陆佰伍拾壹万壹仟伍佰元整),加价幅度5万元。
九、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1.出让方式: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挂牌出让时间:2024年11月23日9时至2024年12月6日16时;
3.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8日9时至2024年11月22日16时;
4.领取挂牌文件时间:2024年11月9日9时至2024年11月22日16时(休息日除外);
5. 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11月23日9时至2024年12月5日15时(休息日除外);
6. 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2024年11月23日9时至2024年12月5日15时(休息日除外)。
5.报名及交易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源市齐宁路655号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9室)。
十、竞买资格取得
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3日9时至2024年12月5日15时到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携带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已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凭证等相关证件,填写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经审查,具备竞买条件的,将于2024年12月5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十一、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十二、风险提示
1.本次出让采矿权勘查程度为资源储量核实,除利用现有采坑及核实过程中布置的探槽揭露工程外,未实施其它勘查手段,局部块段存在一定风险。
2.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东辽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绿色矿山建设内容纳入采矿权出让合同,矿山须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建设,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内纳入绿色矿山项目库。
3.矿区300米范围内存在多处农民住宅和土地承包权,需要竞得人补偿后由相关部门组织拆迁。
4.本项目存在不确定性,如无法办理采矿权登记,除退还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外,出让人不承担其它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
交易过程中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处理。
十四、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等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3.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4.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5.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五、采矿权交易行为中止和终止
采矿权交易行为有《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中止或者终止交易情形的,由采矿权出让人提出采矿权交易中止或者终止,采矿权交易中止原因消除后,按规定程序恢复采矿权交易。
十六、竞得人须注意事项
1.竞得人须在《采矿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限和分期方式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办理采矿登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或者未办理采矿登记的,视为自行放弃采矿权,竞买保证金或者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返还,按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
2.开采矿产资源需要占用、使用土地的,由竞得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
3.开采矿产资源需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的,竞得人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批准手续方可进行开采。
4.开采矿产资源涉及道路、用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占地补偿等,竞得人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十七、联系方式
交易平台(被委托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9室
联系电话:0437—3338020
联系人:宋元明
出让人(委托人):东辽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辽县白泉镇安泉路20号
联系电话:0437-5558021
联系人:齐伟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28日
为保障东辽县建筑用石料市场供需平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及《东辽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相关文件,东辽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我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东辽县凌云乡富安村建筑用安山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委托人)
名称:东辽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东辽县白泉镇安泉路20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被委托人)
名称: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齐宁路655号
三、采矿权挂牌出让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辽县凌云乡富安村建筑用安山岩矿
项目位置:东辽县凌云乡富安村
矿种:建筑用安山岩
矿区范围: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 | Y | |
1 | 4742004.65 | 42433362.95 |
2 | 4741876.33 | 42433356.33 |
3 | 4741804.23 | 42433319.29 |
4 | 4741765.20 | 42433282.25 |
5 | 4741763.10 | 42433247.83 |
6 | 4741680.02 | 42433176.92 |
7 | 4741678.44 | 42433060.51 |
8 | 4741621.29 | 42432929.80 |
9 | 4741584.27 | 42432893.84 |
10 | 4741759.96 | 42432857.86 |
11 | 4741817.11 | 42432920.30 |
12 | 4741932.47 | 42432992.27 |
13 | 4742008.67 | 42433057.88 |
14 | 4742056.29 | 42433082.23 |
15 | 4742150.84 | 42433202.21 |
16 | 4742107.84 | 42433273.65 |
矿区面积:0.1547km2
资源储量:6200.73千立方米
开采标高:+411m至+319m
设计开采规模:100万立方米/年
资源量情况:矿区位于东辽县凌云乡富安村,拟出让矿种为建筑用安山岩。根据吉林省第三地质调查所编制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区范围内资源储量如下表:
资源量类型 | 保有量(千立方米) |
推断资源量 | 6200.73 |
采矿权出让期限:6.3年(含基建期6个月,具体服务年限依据开发利用方案),从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
四、挂牌出让原则
本次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
五、挂牌出让文件领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22日,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9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竞买人资格条件
1.参与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2.无因违法勘查、开采等行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的。
3.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
4.在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必须按要求提供竞买所需资料,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
七、交易保证金缴存方式
本次交易申请人需缴纳交易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缴存数额:100万元
2.交易保证金缴存账户:
收款单位: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辽源东方红支行营业室
账号:0803220229001004385
3.交易保证金须在2024年12月5日(挂牌截止日前一天)15:00时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达银行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时间的,报名无效)。竞买人填写保证金汇款凭证时,请在“附言”或“用途”处标注“项目名称”。
八、出让起始价及竞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651.15万元(大写陆佰伍拾壹万壹仟伍佰元整),加价幅度5万元。
九、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1.出让方式: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挂牌出让时间:2024年11月23日9时至2024年12月6日16时;
3.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8日9时至2024年11月22日16时;
4.领取挂牌文件时间:2024年11月9日9时至2024年11月22日16时(休息日除外);
5. 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11月23日9时至2024年12月5日15时(休息日除外);
6. 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2024年11月23日9时至2024年12月5日15时(休息日除外)。
5.报名及交易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源市齐宁路655号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9室)。
十、竞买资格取得
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3日9时至2024年12月5日15时到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携带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已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凭证等相关证件,填写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经审查,具备竞买条件的,将于2024年12月5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十一、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十二、风险提示
1.本次出让采矿权勘查程度为资源储量核实,除利用现有采坑及核实过程中布置的探槽揭露工程外,未实施其它勘查手段,局部块段存在一定风险。
2.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东辽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绿色矿山建设内容纳入采矿权出让合同,矿山须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建设,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内纳入绿色矿山项目库。
3.矿区300米范围内存在多处农民住宅和土地承包权,需要竞得人补偿后由相关部门组织拆迁。
4.本项目存在不确定性,如无法办理采矿权登记,除退还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外,出让人不承担其它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
交易过程中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处理。
十四、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等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3.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4.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5.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五、采矿权交易行为中止和终止
采矿权交易行为有《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中止或者终止交易情形的,由采矿权出让人提出采矿权交易中止或者终止,采矿权交易中止原因消除后,按规定程序恢复采矿权交易。
十六、竞得人须注意事项
1.竞得人须在《采矿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限和分期方式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办理采矿登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或者未办理采矿登记的,视为自行放弃采矿权,竞买保证金或者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返还,按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
2.开采矿产资源需要占用、使用土地的,由竞得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
3.开采矿产资源需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的,竞得人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批准手续方可进行开采。
4.开采矿产资源涉及道路、用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占地补偿等,竞得人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十七、联系方式
交易平台(被委托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9室
联系电话:0437—3338020
联系人:宋元明
出让人(委托人):东辽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辽县白泉镇安泉路20号
联系电话:0437-5558021
联系人:齐伟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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