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园林博览会厦门园更正公告
金额
285.4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201]hxcg[cs]2023001
预算金额285.45万元
招标公司厦门市园林植物园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女士1315920157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6
公告正文
园林博览会厦门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01]HXCG[CS]202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园林博览会厦门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项目延期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08-14,更正为:2023-08-29。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8-21 13:30:00,更正为:2023-08-30 13: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8-21 13:30:00,更正为:2023-08-30 13: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本公告有不一致的均以此为准。)
2、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
3、请供应商在评审当天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报价,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4、请供应商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全部样品放置于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4楼A44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园林植物园
地址:厦门市园林植物园虎园路25号
联系方式:0592-2043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二十层
联系方式:13159201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13159201572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7日
园林博览会厦门园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01]HXCG[CS]202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园林博览会厦门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项目延期、修改采购文件、发布最高控制价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08-29,更正为:2023-09-05。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8-30 13:30:00,更正为:2023-09-06 13: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8-30 13:30:00,更正为:2023-09-06 13:30:00。
1、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 285.4543 万元;供应商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报价无效。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做调整,具体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3、 将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标的名称更改为“园林博览会厦门园”。
4、将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一览表中“养护期:9个月(暂定)”更改为“养护期:9个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5、在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其他商务要求中增加以下内容:
1.12 本项目远征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工程设备费)与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的4%计取。
1.13 价格调整
1.13.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13.1.1人工费价差调整
人工费调整方式: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人工费总额低于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1.05倍(含)的,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人工费为基数,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厦门市建设局施工期间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指数及调整原则进行调整。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人工费总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1.05倍(不含)的,招标控制价人工费总额的1.05倍以内的部分,按上述①原则调整;超出招标控制价人工费总额的1.05倍的部分,不作调整。
③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多个人工费指数时,按照人工费指数对应的已完工程量分别调整人工费价差。
④成交供应商按实际发生月份每月统计人工费,经监理、采购人确认后,作为人工费调差依据。当累计调差人工费高于可调人工费总额后,后续人工费不作调整。
1.13.1.2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
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
(1)材料价格调整按《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材料价格机制的通知》(厦建筑[2021]65号执行。具体方式如下:
①价格波动风险分担:可调材料价格在施工期间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以内(含)的,材料价差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或收益,超过5%的部分由采购人承担或收益。
②可调差的材料类别包括:钢(管)材(钢筋、钢板、型钢、钢管含镀锌钢管、焊接钢管、无缝钢管等)、铝合金型材、铝单板、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凝土、砂石、玻璃、电线电缆、铜管、铸铁管等,以及单项材料占单位合同总价1%(含)以上的材料价格变化,且变化超过材料基期价的±5%的部分。
③材料价格调整方式: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报告期价
合同履行期间,材料报告期价变化超过材料基期价的±5%的部分。该部分的材料价差调整和计取方法如下:
①当主要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超过5%时,可调价差的计算规则:价差调整费用=可调价差材料用量×[报告期价-基期价×(1+5%)]×(1+税率)。
②当主要材料价格下降幅度超过5%时,可调价差的计算规则:价差调整费用=可调价差材料用量×[报告期价-基期价×(1-5%)]×(1+税率)。
其中:“可调价差材料用量”为当月经核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用量;“报告期价”为施工当月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综合价;“基期价”为招标控制价编制期对应的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综合价。
(2)成交供应商对可调差的材料,按材料实际使用月份逐月统计材料用量,经监理、采购人确认,作为材料调差的依据。当累计调差材料用量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材料用量的1.05倍(不含),后续材料用量不作调整。
(3)招标控制价中没有的材料,材料价差不作调整。
(4)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未发布信息价的材料,参考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发布的同类型材料信息价确定材料价差幅度。
1.13.1.3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
(1)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变化不予调整(不含燃料动力材料价格变动在本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
1.14. 合同价格
1.14.1 合同价格形式
1.14.1.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
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
1.14.1.2总价合同。
(1)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①因工程量清单有错、漏影响工程造价在±3%(含±3%)以内的;
②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变化;
③可调材料价格变动在本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
④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
(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综合上述风险因素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采购人按规定已考虑3%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在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成交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已考虑了上述风险因素并计取了风险包干费用。在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将不再调整。
(3)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合同价款可进行调整:
①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变更,且变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②采购人提供的地质勘察结果与实际不符,导致基础工程发生变更的;
③在施工期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厦门市建设局发布了人工费调整指数的;
④可调材料价格变动在本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
⑤合同执行期间,税率若发生政策性调整,税金不作调整;计税方式若发生政策性调整,政策文件明确合同价款调整原则的,按政策文执行;政策文件未明确合同价款调整原则的,税金不作调整。
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 。
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 。
1.14.1.3其他价格方式:/。
1.15本工程合同价款可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
①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a.增减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在采购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上下10%幅度范围以内(含10%)的,按成交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计算所增减的工程造价;
b.增加的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但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高于采购控制价中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0%幅度范围以外的,按采购控制价中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成交价与控制价相比降幅系数计算所增加的工程造价;
c.减少的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但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低于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0%幅度范围以外的,按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成交价与控制价相比降幅系数计算所调减的工程造价;
d.增减工程量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定额、费用标准、价格信息,并按照成交价编制原则计算后乘以成交价降幅系数。成交价降幅系数=成交价/采购控制价×100%;若定额缺项的,由成交供应商提出适当的单价,经采购人会同市造价管理机构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后确定。
②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
a.成交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且其材料单价在采购控制价相应材料单价上下10%幅度范围以内(含10%)的,根据成交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
b.虽然成交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已有,但材料单价在采购控制价相应材料单价上下10%幅度范围以外的,根据采购控制价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乘以成交价降幅系数计算;
c.成交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厦门建设工程信息》施工期间公布的材料单价乘以成交价降幅系数计算,如《厦门建设工程信息》没有公布的材料,由成交供应商提出适当的价格,采购人会同市造价管理机构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后确定。
d.施工图中包含的项目实际施工时没有发生的或部分没有发生的,在工程结算时扣减相应价款。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本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本公告有不一致的均以此为准。)
2、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
3、请供应商在评审当天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报价,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4、请供应商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全部样品放置于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4楼A44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园林植物园
地址:厦门市园林植物园虎园路25号
联系方式:0592-2043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二十层
联系方式:13159201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13159201572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5日
相关附件:
工程量清单8.25.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01]HXCG[CS]202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园林博览会厦门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项目延期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08-14,更正为:2023-08-29。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8-21 13:30:00,更正为:2023-08-30 13: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8-21 13:30:00,更正为:2023-08-30 13: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本公告有不一致的均以此为准。)
2、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
3、请供应商在评审当天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报价,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4、请供应商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全部样品放置于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4楼A44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园林植物园
地址:厦门市园林植物园虎园路25号
联系方式:0592-2043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二十层
联系方式:13159201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13159201572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7日
园林博览会厦门园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01]HXCG[CS]202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园林博览会厦门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项目延期、修改采购文件、发布最高控制价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08-29,更正为:2023-09-05。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8-30 13:30:00,更正为:2023-09-06 13: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8-30 13:30:00,更正为:2023-09-06 13:30:00。
1、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 285.4543 万元;供应商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报价无效。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做调整,具体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3、 将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标的名称更改为“园林博览会厦门园”。
4、将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一览表中“养护期:9个月(暂定)”更改为“养护期:9个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5、在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其他商务要求中增加以下内容:
1.12 本项目远征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工程设备费)与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的4%计取。
1.13 价格调整
1.13.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13.1.1人工费价差调整
人工费调整方式: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人工费总额低于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1.05倍(含)的,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人工费为基数,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厦门市建设局施工期间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指数及调整原则进行调整。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人工费总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1.05倍(不含)的,招标控制价人工费总额的1.05倍以内的部分,按上述①原则调整;超出招标控制价人工费总额的1.05倍的部分,不作调整。
③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多个人工费指数时,按照人工费指数对应的已完工程量分别调整人工费价差。
④成交供应商按实际发生月份每月统计人工费,经监理、采购人确认后,作为人工费调差依据。当累计调差人工费高于可调人工费总额后,后续人工费不作调整。
1.13.1.2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
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
(1)材料价格调整按《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材料价格机制的通知》(厦建筑[2021]65号执行。具体方式如下:
①价格波动风险分担:可调材料价格在施工期间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以内(含)的,材料价差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或收益,超过5%的部分由采购人承担或收益。
②可调差的材料类别包括:钢(管)材(钢筋、钢板、型钢、钢管含镀锌钢管、焊接钢管、无缝钢管等)、铝合金型材、铝单板、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凝土、砂石、玻璃、电线电缆、铜管、铸铁管等,以及单项材料占单位合同总价1%(含)以上的材料价格变化,且变化超过材料基期价的±5%的部分。
③材料价格调整方式: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报告期价
合同履行期间,材料报告期价变化超过材料基期价的±5%的部分。该部分的材料价差调整和计取方法如下:
①当主要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超过5%时,可调价差的计算规则:价差调整费用=可调价差材料用量×[报告期价-基期价×(1+5%)]×(1+税率)。
②当主要材料价格下降幅度超过5%时,可调价差的计算规则:价差调整费用=可调价差材料用量×[报告期价-基期价×(1-5%)]×(1+税率)。
其中:“可调价差材料用量”为当月经核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用量;“报告期价”为施工当月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综合价;“基期价”为招标控制价编制期对应的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综合价。
(2)成交供应商对可调差的材料,按材料实际使用月份逐月统计材料用量,经监理、采购人确认,作为材料调差的依据。当累计调差材料用量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材料用量的1.05倍(不含),后续材料用量不作调整。
(3)招标控制价中没有的材料,材料价差不作调整。
(4)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未发布信息价的材料,参考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发布的同类型材料信息价确定材料价差幅度。
1.13.1.3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
(1)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变化不予调整(不含燃料动力材料价格变动在本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
1.14. 合同价格
1.14.1 合同价格形式
1.14.1.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
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
1.14.1.2总价合同。
(1)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①因工程量清单有错、漏影响工程造价在±3%(含±3%)以内的;
②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变化;
③可调材料价格变动在本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
④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
(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综合上述风险因素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采购人按规定已考虑3%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在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成交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已考虑了上述风险因素并计取了风险包干费用。在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将不再调整。
(3)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合同价款可进行调整:
①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变更,且变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②采购人提供的地质勘察结果与实际不符,导致基础工程发生变更的;
③在施工期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厦门市建设局发布了人工费调整指数的;
④可调材料价格变动在本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
⑤合同执行期间,税率若发生政策性调整,税金不作调整;计税方式若发生政策性调整,政策文件明确合同价款调整原则的,按政策文执行;政策文件未明确合同价款调整原则的,税金不作调整。
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 。
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 。
1.14.1.3其他价格方式:/。
1.15本工程合同价款可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
①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a.增减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在采购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上下10%幅度范围以内(含10%)的,按成交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计算所增减的工程造价;
b.增加的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但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高于采购控制价中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0%幅度范围以外的,按采购控制价中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成交价与控制价相比降幅系数计算所增加的工程造价;
c.减少的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但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低于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0%幅度范围以外的,按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成交价与控制价相比降幅系数计算所调减的工程造价;
d.增减工程量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定额、费用标准、价格信息,并按照成交价编制原则计算后乘以成交价降幅系数。成交价降幅系数=成交价/采购控制价×100%;若定额缺项的,由成交供应商提出适当的单价,经采购人会同市造价管理机构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后确定。
②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
a.成交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且其材料单价在采购控制价相应材料单价上下10%幅度范围以内(含10%)的,根据成交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
b.虽然成交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已有,但材料单价在采购控制价相应材料单价上下10%幅度范围以外的,根据采购控制价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乘以成交价降幅系数计算;
c.成交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厦门建设工程信息》施工期间公布的材料单价乘以成交价降幅系数计算,如《厦门建设工程信息》没有公布的材料,由成交供应商提出适当的价格,采购人会同市造价管理机构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后确定。
d.施工图中包含的项目实际施工时没有发生的或部分没有发生的,在工程结算时扣减相应价款。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本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本公告有不一致的均以此为准。)
2、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
3、请供应商在评审当天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报价,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4、请供应商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全部样品放置于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4楼A44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园林植物园
地址:厦门市园林植物园虎园路25号
联系方式:0592-2043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二十层
联系方式:13159201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13159201572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5日
相关附件:
工程量清单8.25.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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