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国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轩东
标书截止时间2021/05/24
投标截止时间2021/06/21
公告正文
[WXXS202105006-X01]厂房扩建项目江苏新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厂房(三期)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厂房扩建项目(项目名称)江苏新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厂房(三期)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厂房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山开发区备[2020]17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新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94.87%、私有资金:5.13%、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江苏新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山开发区团结北路18号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无锡市锡山区经济开发区团结北路18号,公司自有土地面积39849.7平方米,自有厂房36805.69平方米,现利用存量土地扩建厂房,用地面积73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为机械类三层厂房,跨度13m*12.2m 。
2.1.3合同估算价:410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8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7月03日 00:00,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8月02日 00:00,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 00:00
2.1.5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注: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单位报名时同时插两把CA,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点击保存按钮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2.1.6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3)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工程总承包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和概算编制)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相关备案资料的办理等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1)设计部分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和概算编制)、设计概算、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包括建筑、结构、人防及人防标识、水、暖、电、消防、防雷接地、智能化、幕墙、建筑节能及二星绿建标识、室外配套、停车位、雨污水、门卫及围墙、景观绿化、海绵城市、道路照明、综合管网总体协调、标识标牌)、各专业设计,以及各类二次专业深化设计(新三板预制深化设计、钢结构深化设计、门窗栏杆百叶雨棚深化设计、外立面深化设计、雨水回收深化设计)、防雷设计以及一、二、三期厂房间连廊设计。(2)施工部分内容:本项目图纸范围内涉及到的所有建筑结构工程(包括建筑、结构、新三板、桩基、降水、水电安装、暖通、消防、弱电智能化、电梯、门窗、栏杆、钢结构、变电所土建),所有装饰工程、外立面幕墙、保温涂料线条、石材、铝板、外墙砖、雨棚、泛光照明等),室外市政、道路、景观绿化、雨污水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广场、停车场、门卫及围墙、水池、配电间、路灯、雨水回收)防雷网安装以及一、二、三期厂房连廊连接点预留。(3)项目材料及设备的材料报检报验、采购、安装、调试。(4)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5)缺陷责任期服务范围: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包括培训、技术指导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整改。(6)技术服务:本项目设计年限为 50 年,设计年限内无条件提供技术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企业应具备下列资质:(A)设计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2017 2019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B)设计业绩要求:
(C)施工业绩要求: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三年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承担过工程造价2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者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业绩有效期以交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交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推)来承担过单项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注: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或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提供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或者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或设计合同。
(C)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推)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层数≧3层的房屋建筑工程。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类似工程层数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所注为准。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 0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以上,若为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2)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以上;(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无在建项目。注:①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②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③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④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不得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19年05月17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0年05月17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1年02月17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17日 9:00 时至2021年05月24日 17:3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21日 9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锡山区迎宾南路19号4楼407室)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新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团结路18号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荣巷街道蓓蕾新村21号
邮编:
邮编:
214062
联系人:
朱国栋
联系人:
马轩东
电话:
13400011972
电话:
0510-8581915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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