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饶阳县五公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3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1301000205525746004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饶阳县五公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赵超0318-74612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联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寇占罗1508180875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3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5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饶阳县五公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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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5746004002 | ||||||||||||||||||||||||||||||||||||||||||||||
招标内容: | |||||||||||||||||||||||||||||||||||||||||||||||
饶阳县五公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五公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行审招核字﹝2024﹞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五公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饶阳县五公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是对饶阳县五公镇五公村主干街道及胡同、坑塘出水口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改造道路总长7101.87米,混凝土总硬化面积15921.11平方米、面包砖铺装23715.04平方米、路缘石安砌5280.40米、坑塘出水口改造40米。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5 09:00至2024-12-30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15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联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兴宁寺街5号 联系人:寇占罗 电话:15081808750 或“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饶阳县五公镇人民政府 电话:0318-7461212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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