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06-08】
2022年度上溪镇垃圾收集清运采购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上溪镇垃圾收集清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 YCQ-2022-CG011GK
2、采购内容:2022年度上溪镇垃圾收集清运采购,承包期:1年。(详见《招标项目要求》)。
3、一年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489161元。一年投标报价高于一年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到中标候选人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由采购人、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成交)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符合《义乌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义乌综合信用等级为D、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3)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2名员工2022年2月(含)至2022年4月(含)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5)本项目不得以联合体形式参投,仅接受单一法人为投标体的投标;
6)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5.招标文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6个工作日24时止。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①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6日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截止前潜在供应商仍可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获取招标文件:免费)。联系人:毛小姐(0579-89906887)。
②地点及方式:供应商请自行登录义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且无需报名。
③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窗口联系方式: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国企采购窗口,咨询电话:0579-89906887,联系人:毛小姐(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招标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7、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8、答疑与澄清: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6个工作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以书面方式分别提交至采购方: 王威(13957918111)、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范小姐(0579-89902275)。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所有答疑内容(招标文件内容如有需修改的)和澄清文件均/仅会在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ywjypt.com)、义乌产权交易网(www.ywcq.com)上统一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充分关注该网上发布的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而导致的一切投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本项目所有纸质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指定EMS邮寄,不接收其他快递)或现场递交。快递邮寄面单(格式见附件)不得显示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人应于2022年6月24日-2022年7月1日上午10时将投标文件(快递材料)递交至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4055,收件人:吴先生;电话:15868947338。采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即交即走。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1日上午10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以北京时间为准,招标人(代理机构)、招标人监督人校准时间),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送达时间以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10、开标时间:2022年7月1日上午10时
11、地点: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4楼开标室
12、业务咨询:
采购人:义乌市云上之溪集体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王威;联系电话:13957918111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吴先生;联系电话:0579-89919880
传真:0579-89919161
义乌市财政局:0579-89915058;
13、投标保证金:无
义乌市云上之溪集体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2022年6月8日
附件: 2022上溪镇垃圾收集清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3(3).doc2022上溪镇垃圾收集清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3(3).doc
附件: 疫情防控期间采购评标现场防疫措施(7)(1).doc疫情防控期间采购评标现场防疫措施(7)(1).doc
序号 | 内容规定 | ||
1 | 项目综合 说明 | 项目名称:2022年度上溪镇垃圾收集清运采购 | |
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
4 | 进场时间 | 中标方应于收到招标方进场服务通知书后7日内安排工作人员入场,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准时到位;若人员、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准备中任何一项不能按时到位而影响正常的工作,在中标方承包款中扣10万元。 | |
5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6 | 招标答疑截止时间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国企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
7 | 投标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60天(日历天) | |
8 | 投标文件 邮寄地点与收件人 | 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4055,收件人:吴先生;电话:15868947338。 | |
9 | 投标文件 份数与包封 | 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投标人只需邮寄一个包裹,包裹不得体现单位名称及标识,快递邮寄面单按附件格式填写。寄件人与法定代表授权人为同一人。包裹内的技术标,商务标独立密封包装。 | |
10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1日上午10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以北京时间为准,招标人(代理机构)、招标人监督人校准时间),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送达时间以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 |
11 | 投标保证金 | 无 | |
12 | 履约保证金 | 无 | |
1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14 | 付款方式 | 采购方按实际年承包总费用,结合季度考核综合得分,计算每季度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季度下月10日前按季支付,须由承包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结算款项时,凭发票,备案后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国企采购验收单和国企采购资金结算单由义乌市云上之溪集体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直接支付。 | |
15 | 定标方式 | 评定分离 |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
15 | 定标方式 | 评定分离 | 由定标委员会按“价格竞争和择优”原则采取票决方式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人得票必须超过半数,如第一轮无单位得票超过半数,则淘汰得票最少的一家(若得票最少的投标人不止 1 个时,定标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选择一家),进行下一轮投票,以此类推,直至有一家得票超过半数。 |
16 | 中标候选人 公示媒介 | 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wjypt.yw.gov.cn)、义乌产权交易网(www.ywcq.com) | |
17 |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 定标委员会由采购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7人及以上单数,组长由采购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项目分管领导担任,其他成员从定标人员库中按不少于2:1的比例随机产生。 | |
18 | 现场勘察 | 投标前,投标人须自行到项目所在地予以踏勘,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期间,采购人不得留下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 |
19 | 其他 | 1、本项目设有预算价,预算价即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均为无效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 3、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人工成本增加等带来的一切可能存在风险,合同价按照中标价一次性包死。 | |
20 | 特别说明 | 特别说明: 1.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所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应满足财库〔2017〕141 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说明文件。 5) 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6)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
21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卫生和社会工作。 | |
22 | 信用记录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符合《义乌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D、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 |
23 |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文件要求,投标方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从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投标人所投的相应产品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清单查询目录(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或环保清单查询目录(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中可查询到,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2、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投标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 |
24 | 失信行为处理 | 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除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外,还将通报市信用管理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的; (2)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4)中标供应商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要求履约的。 (5)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擅自终止合同的。 (6)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招标代理费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失信行为。 | |
25 | 信用融资 |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国企采购功能,根据《义乌市国企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登陆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向各相关银行咨询服务方案 |
中标金额(万元)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00以下 | 1.5% | 招标服务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方单向收取。 例:中标金额为1000万。服务费=100万×1.5%+400万×0.8%+500万×0.45%=6.95万 |
100-500 | 0.8% | 招标服务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方单向收取。 例:中标金额为1000万。服务费=100万×1.5%+400万×0.8%+500万×0.45%=6.95万 |
500-1000 | 0.45% | 招标服务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方单向收取。 例:中标金额为1000万。服务费=100万×1.5%+400万×0.8%+500万×0.45%=6.95万 |
1000-5000 | 0.25% | 招标服务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方单向收取。 例:中标金额为1000万。服务费=100万×1.5%+400万×0.8%+500万×0.45%=6.95万 |
5000-10000 | 0.1% | 招标服务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方单向收取。 例:中标金额为1000万。服务费=100万×1.5%+400万×0.8%+500万×0.45%=6.95万 |
评分要点及说明 | 分值范围 | |
业绩 | 投标人自2017年起,承接过类似包含垃圾清运项目,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采购人联系电话, | 0-3分 |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员情况 | 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素质、技术能力、经验、资质等情况,得0-4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22年2月(含)至2022年4月(含)在职社保清单; | 0-4分 |
生活垃圾清运方案 | 根据投标人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安排及清运线路规划进行评分,得0-3分 | 0-5分 |
生活垃圾清运方案 | 根据投标人生活垃圾清运清运线路规划进行评分,得0-2分 | 0-5分 |
两定四分点位及周边保洁 | 根据投标人垃圾房及周边保洁工作安排进行评分 | 0-4分 |
迎接检查、考核方案 |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的迎接各级检查、考核的方案进行打分 | 0-4分 |
餐厨垃圾清运方案 | 根据投标人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安排及清运线路规划进行评分 | 0-4分 |
安全生产 | 企业有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管理台账、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员工档案管理、考核制度、培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得0-4分。 | 0-4分 |
总体方案 | 整体实施方案 项目整体方案的完整性评分,得0-3分 | 0-6分 |
总体方案 | 整体实施方案 项目整体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评分,得0-3分 | 0-6分 |
作业创新 | 具有突破传统运行模式的方案,根据是否创新并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得0-4分 | 0-4分 |
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 安全保证措施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得0-4分 | 0-4分 |
文明作业保障措施 | 文明作业保证措施,得0-4分 | 0-4分 |
作业安全措施 | 根据投标人对作业人员、现场管理员安全教育方案及劳动保护及安全作业措施进行评分 | 0-3分 |
组织架构及人员分工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定的运营和管理方案的组织架构、责任分工、人员排班方面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得0-4分 | 0-4分 |
应急保障 | 应急情况、特殊天气、防疫情况、突击性任务时人员、设备安排预案和应急方案内容全面、工作流程得当及其保障措施,得0-4分。 | 0-4分 |
垃圾分类宣传 | 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制定可行有效的垃圾分类宣传方案。 | 0-3分 |
项目名称 | 承包期 | 年承包金额(元) |
大写: 小写: 元 |
序号 | 考核项目内容 | 处罚标准 (直送按25%计) | 处罚款额 | 备注 |
1 | 车容车貌不整洁,不及时清洗消毒,车斗无覆盖 | 100元/次 | ||
2 | 配备清运人员每个车辆不少于1人(驾驶人员除外) | 100元/次 | ||
3 | 清运人员无劳动合同,年龄超过58周岁。 | 100元/次 | ||
4 | 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线或未按时支付。 | 100元/次 | ||
5 | 垃圾房周边卫生保持清洁,不符要求。 | 100元/次 | ||
6 | 定期科学、合理对病媒生物仿制和消毒,有四害现象存在较多的。 | 100元/次处 | ||
7 | 垃圾房外立面墙面保持整洁,不符要求。 | 100元/次 | ||
8 | 清运的垃圾沿途撒漏或偷偷排放(乱倒) | 200元/次 | ||
9 | 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 | 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
10 | 在中转站作业发生责任问题和纠纷 | 100元/次 | ||
11 | 在垃圾房作业发生责任问题和纠纷 | 100元/次 | ||
12 | 责任范围受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督查批评。 | 500元/次 | ||
13 | 清运车辆未安装GPS未提供轨迹记录的 | 1000元/辆 |
序号 | 设备、工具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品牌型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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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费用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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