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志镇寺里田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HYYG2023-0612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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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董志镇寺里田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孙永华 | 联系电话 | 18193480135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6-20 17: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6-22 12: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环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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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董志镇寺里田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 | GSHYYG2023-0612 | 工程-施工 | 232371.27(元) |
公告内容
董志镇寺里田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董志镇寺里田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已由庆阳市西峰区民政局区民发【2023】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环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HYYG2023-0612
2、项目名称:董志镇寺里田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寺里田村
4、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5、计划总工期: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2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7月17日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招标控制价:232371.27元
9、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0日17时30分至 2023年6月21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 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6月22日12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环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
联 系 人:孙永华
电 话:18193480135
代理公司:甘肃环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石家庄小区1号楼3单元302
联 系 人:禄女士
电 话:18993480998
附件信息
- 附件1: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