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城区排水(污、雨)治理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0 20:2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沧州市城区排水(污、雨)治理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城区排水(污、雨)治理项目已由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沧发改投资[2024]12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沧州市城区排水(污、雨)治理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2.2建设规模:(1)对市区的尚未分流的约194个老旧小区、57个企事业单位、24 个用水规模较大的酒店、餐饮及洗浴等场所进行雨污分流改造。(2)对主城区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清淤、错接混接的管道进行疏改、破损的管道进行修复,管网长度约201.9km, 同时对雨污水管道进行全面普查并建立数字化档案。(3)老旧管网新建改建部分:①长芦大道污水主管道复线工程:长芦大道(永济路-海河路) 段新建 d1200 污水管道875m,d1400污水管道2817m,原污水管道清淤2531m3, 原污水管道维修748m。②迎宾大道污水主管道复线工程:迎宾大道(永济路-海河路) 段原污水管道清淤4479m3,原污水管道维修1160m, 新建 d1200-d1400 污水管道6639m, 新建dn800压力出水管59m。③浮阳大道老旧管道改造工程:浮阳大道(永济路一新华路) 新建d1200 雨水管道1285m,d1400 雨水管道1641m,DN600污水管道2834m,DN800污水管道18m,机动车道拆除恢复1943m2,非机动车道拆除恢复14498m2, 人行道拆除恢复68m2。④求是大道临时污水泵站工程:新建临时污水泵站,流量2 万 m3/日 ,dn560出水管477.3m。(4)干渠治理及泵站建设部分:①排干一渠改造治理工程:运河-迎宾大道段打通7处阻水点 并对渠道整体清淤;开元大道、永安大道、朝阳大街、浮阳大道及富强大道雨水管道入渠处新建闸门;排干一渠过朝阳大街段新建2-4×3m 箱涵27m 。迎宾大道以西按照规划实施迎宾大道西侧边沟,长度约 300m, 边沟上口宽20m,深4.0m,设计采用梯形断面,边坡1:1.75, 边坡采用生态护坡;边沟连接海河路南边沟实施连接箱涵,新建 5m×3.5m箱涵,长度148m;绿化恢复6226m2 。排干一渠入运河处、小圈干渠入运河处、曹庄子干渠入运河处对现状闸门进行维修。②海河路南边沟改造治理工程:对海河路南边沟(小狄庄段) 进行拓宽,长度994.44m, 边沟上口宽24m,深3.5m,设计采用梯形断面,边坡1:1.75,边坡采用生态护坡。③南湖雨水调蓄改造工程:在南湖东侧新建排空泵站,设计规模1.0万m3/d, 强降雨前需将南湖水位降至安全警戒线以下,确保雨水调蓄及南川楼街区安全。④海河路污水泵站工程:新建一座海河路污水提升泵站,设计规模 3 万m3/d,d1200 进水管道46m,dn800压力出水管37m。
2.3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区内。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标准:合格
2.6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
2.7招标范围:沧州市城区排水(污、雨)治理项目,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包含各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含造价审核)、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建立信息平台、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8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本次招标,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分别为: 异议渠道:河北众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11-83990151;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0317-350101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其他人员配备要求:监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监理人员不得少于9人(含总监理工程师,专业配备齐全)。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4年 3月 9日 9 时00分至2024年 3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本项目一律通过“E招冀成”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录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2 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4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注:未下载正式文件及附件等全部资料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3 月 29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52号
联 系 人:赵一
电 话:0317-35010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众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祥泰路66号中冶盛世广场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311-83990151
电子邮件:hbzxzb12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