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锋路、富锋路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金额
89.7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9.72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欢欢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骏清0513-6800266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7
公告正文
海锋路、富锋路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锋路、富锋路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经济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海锋路、富锋路维修工程,控制价897217.31元(包含暂列金80000元)。
2.1.3工期要求:确保中标后50日内完成(竣工交付使用,如不能完成,每延期一天缴纳违约金3000元)。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海锋路、富锋路维修工程施工范围内道路严重破损路面的维修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特别提醒:1、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2、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6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3﹞4号的要求,针对文件中被限制市场准入的126家企业以及42名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7拟派项目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无在建工程,全员到岗;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05 月 22日至 2024年 05月 27 日9时 30 分;
4.2报名: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专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4年 05 月 27 日9 时30分。逾期不可报名。
4.3网上报名路径: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4.4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05月 27 日9时 30 分。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中标后,一旦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指令、不接受变更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不配合发包人的行为的,后评价考核得分将一次性扣除20分,且暂停三年及以上在我单位承接业务的资格。
(5)本项目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而引起二次环境污染。如发现本项目中标单位因倾倒建筑垃圾产生环境的二次污染行为的,由中标单位自行按要求处理完成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不能按要求完成的,后评价考核得分将一次性扣除20分,且暂停三年及以上在我单位承接业务的资格。
(6)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人自行处理协调施工现场需要处理的多方关系,自行做好与供电部门的对接以及所有后续相关手续的办理;以上如不能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同时有权对承包人每出现一次罚款5000元并追加评价考核扣分5分。
(7)在南通开发区限额平台发布的项目,响应供应商需先在南通市区平台进行注册,然后返回南通开发区平台进行登录,诚信库信息提交后自动通过,无需审核。
(8)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之前请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点击本项目公告后附件(南通开发区限额平台使用必读(投标人)---持续实时更新)后按步骤操作。若有疑问请联系软件客服4009280095-5进行询问。
(9)关于报名:凡有意参加的交易响应人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开发区限额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网址详见附件),下载成功即视同报名完成。
(10)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用 CA 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同获取文件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磋商活动。
(11)投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对应端口。因电子投标文件端口选择错误,导致评标系统无法识别而造成的废标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一切后果。
9. 其他
(一)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只有两家时,开标继续进行,并按照以上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本次招标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招标人录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流程监察平台”。平台对招标人、中标人、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研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投标人抱团亲密度、投标价格偏离度、投标IP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中标方履约、招标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开发区创业外包服务中心A座6楼 地 址:南通市港闸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
联 系 人: 郭欢欢 联 系 人: 胡骏清
电 话: 0513-51082689 电 话: 0513-68002662、1826052065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534348839@qq.com
2024 年 0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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