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生产用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隐患整治项目择优选择监理单位公告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集宁车辆段零小工程监理择优选择结果公示
一、2024年10月15日在段召开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确定的拟中合作单位公示如下:
集宁车辆段生产用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隐患整治项目零小工程监理择优选择成交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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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日期 |
编号 |
包件号 |
类别 |
拟成交单位 |
2024.10.15 |
JCL-2024-GGDX-08 |
1 |
集宁车辆段生产用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隐患整治项目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
内蒙古沁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二、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8日16:00,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议结果有异议,请于2024年10月18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向段集体议价评议小组提出。
三、段集体议价评议小组办公室设在材料科。
四、联系部门:集宁车辆段材料科 联系电话 0474-42384
集宁车辆段集体议价采购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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