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二次遴选《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判法庭综合大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咨询评估机构的公告
金额
21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二次遴选《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判法庭综合大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咨询评估机构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公开遴选1家咨询机构承担《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判法庭综合大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估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需求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判法庭综合大楼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1栋5层法庭综合大楼(含地下室),1栋1层门卫室,1栋1层安检室以及道路、绿化、围墙、停车场、大门和室外水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0550.36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31350.89万元。
咨询评估内容为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招标总控制价为21万元。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列入公示名录)建筑专业或综合经济专业;资信等级为甲级或以上。
2.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
3.有与提供本咨询评估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经济负责人具有造价(或经济)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以及组成具备相关专业的专家团队;
4.投资咨询评估应当编评分离,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6.分事项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总控制价。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初始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信等级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在“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屏。
6.项目评估工作方案。
7.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至少5名参加项目评审的包含规划、设计、建筑、造价、环保等相关专业评估组专家组成团队,按顺序列出团队职务、姓名、专业、附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材料(参见下条)。
8.工作经验。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评估组专家每人参与同类或相似行业项目评估评审业绩表、评估评审报告编审人员签章页复印件、以及各人员签署个人承诺书。(业绩中列出的项目如为国家、省级重点项目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41室(材料封面上需注明“《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判法庭综合大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咨询评估评审投标文件。电子版(PDF和WORD)请刻录光盘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评估服务单位,并将申报文件中项目团队成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在成交供应商组织评估前,项目因不可抗力终止的,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因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价不能履行评估服务的,我方有权收回成交通知书,终止评审工作。
(六)遴选确定的评估机构要对评估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高估冒算、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等情况,将严肃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 海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联系人:陆嘉怡,电话:13807604363。
附件:1.遴选咨询评估机构评分表
2.投资咨询评估服务合同
3.投资咨询评估服务报价单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
关于二次遴选《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判法庭综合大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咨询评估机构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公开遴选1家咨询机构承担《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判法庭综合大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估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需求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判法庭综合大楼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1栋5层法庭综合大楼(含地下室),1栋1层门卫室,1栋1层安检室以及道路、绿化、围墙、停车场、大门和室外水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0550.36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31350.89万元。
咨询评估内容为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招标总控制价为21万元。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列入公示名录)建筑专业或综合经济专业;资信等级为甲级或以上。
2.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
3.有与提供本咨询评估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经济负责人具有造价(或经济)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以及组成具备相关专业的专家团队;
4.投资咨询评估应当编评分离,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6.分事项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总控制价。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初始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信等级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在“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屏。
6.项目评估工作方案。
7.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至少5名参加项目评审的包含规划、设计、建筑、造价、环保等相关专业评估组专家组成团队,按顺序列出团队职务、姓名、专业、附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材料(参见下条)。
8.工作经验。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评估组专家每人参与同类或相似行业项目评估评审业绩表、评估评审报告编审人员签章页复印件、以及各人员签署个人承诺书。(业绩中列出的项目如为国家、省级重点项目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41室(材料封面上需注明“《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判法庭综合大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咨询评估评审投标文件。电子版(PDF和WORD)请刻录光盘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评估服务单位,并将申报文件中项目团队成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在成交供应商组织评估前,项目因不可抗力终止的,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因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价不能履行评估服务的,我方有权收回成交通知书,终止评审工作。
(六)遴选确定的评估机构要对评估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高估冒算、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等情况,将严肃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 海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联系人:陆嘉怡,电话:13807604363。
附件:1.遴选咨询评估机构评分表
2.投资咨询评估服务合同
3.投资咨询评估服务报价单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