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镇巴县碾子镇农副产品加工厂房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60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dzb-2023-0025
预算金额160万元
招标公司镇巴县碾子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先生133354485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5
公告正文
镇巴县碾子镇农副产品加工厂房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 【信息时间:2023-09-07】
项目概况
镇巴县碾子镇农副产品加工厂房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巴县泾洋街道办龙首融景城6号楼门面房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1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DZB-2023-0025
项目名称:镇巴县碾子镇农副产品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红茶加工厂):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49,976.5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房屋施工 | 红茶加工厂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 | 1,149,976.5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合同包2(腊肉加工厂):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99,120.3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房屋施工 | 腊肉加工厂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399,120.3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红茶加工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⑨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腊肉加工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⑨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红茶加工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项目。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②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人(投标函签署人)和项目经理自2023年1月1日起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5、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腊肉加工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项目。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②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人(投标函签署人)和项目经理自2023年1月1日起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5、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07日 至 2023年09月1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镇巴县泾洋街道办龙首融景城6号楼门面房2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15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龙首融景城6号楼门面房2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9月15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龙首融景城6号楼门面房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企业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巴县碾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镇巴县碾子镇中坝街
联系方式:13659169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七里街道盛世国际写字楼24层
联系方式:13335448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3335448555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7日
相关附件:
采购内容及要求-镇巴县碾子镇农副产品加工厂房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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