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补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4-440116-16-01-5756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1852078847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7
公告正文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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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孓程咨
所(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 号(东区)/广州市天河区员村
研究所)西街七号大院(西区)
招标人联
于小姐 联系电话 020-29119669
系人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
招标代理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秀区环市路 316 号金鹰大厦 11
机构
楼
招标代理
陈工 联系电话 18520788470
联系人
招标监督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
联系电话 020-28866214
机构 室
发布责任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
人
其他依法
应当载明 详见招标公告
的内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
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4 年 04 月 16 日
投资项目 代码 | 2304-440116-16-01-575602 | |||||||
投资项目 名称 | 华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 名称 | 华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
标段 (包)名 称 | 华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 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补充公告 | |||||
资格审查 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 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 构成 | 全部来源于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 及规模 |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华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投资〔2024〕78 号)、《关于转发〈国家发改 委关于华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批复〉》(科财函〔2024〕26 号)、《华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 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规划用地批文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范 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 | |||||||
招标内容 | 华南区域危 华南区域危险 号:JG2024-1468)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文件,现对原 一、招标公告修改如下: | 险废物环境 废物环境风险 于 2024 年 4 、中国招标投 招标文件的相 如下: | 风险防 补充 防控技 月 3 日 标公共 关内容 | 控技术 公告 术中 在广州 服务平 修改如 | 中心建设项 心建设项目勘 公共资源中心 台等法定媒 下: | 目勘察设计 察设计(项目编 交易网站、广东 体发布招标公告及 | ||
序号 |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
1 | 2.1 招标项 况 | 目概 | 2.1. 规模 下 2 层, 79.1 勘察 级, 计等 Ⅲ等 | 3 工程建设:本工程地 层,地上 17 建筑高度 米,本工程 等级为甲 地基基础设 级为甲级,水准测量。 | 2.1.3 工程建设 规模:本工程地 下 2 层,地上 17 层,建筑高度 79.1 米,本工程 勘察等级为甲 级,地基基础设 计等级为甲级,三等水准测量。 | |||
2 | 2.项目概况 | 与招 | 2.2. | 2 勘察(含 | 2.2.2 勘察、测 |
标范围 | 物探)、测绘服 务范围:根据基 础资料、勘察任 务书,完成项目 范围内所有建设 内容的勘察工 作,具体工作内 容及要求详见本 项目勘察任务书 及合同条款的有 关约定。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内 容:完成本项目 工程勘察(包 括:岩土工程勘 察,包括初步勘 察、详细勘察阶 段勘察;地下管 线探测; 地形 测绘(含控制点 移交);规划条 件核实测量;房 产测量;工程测 量;氡浓度检 测;剪切波速;抽水试验)。 | 量服务范围:根 据基础资料、勘 察任务书,完成 项目范围内所有 建设内容的勘察 工作,具体工作 内容及要求详见 本项目勘察任务 书及合同条款的 有关约定。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完成本项目 工程勘察(包 括:岩土工程勘 察,包括初步勘 察、详细勘察阶 段勘察;地下管 线探测; 地形 测量(含控制点 移交);工程测 量;氡浓度检 测;剪切波速;抽水试验)。 | ||||
3 | 2.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 2.2.3 设计工作 范围根据国家对 初步设计、施工 图编制相关要求 及国家发改委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复,完成方案 设计、初步设 计、施工图设计 编制并协助建设 单位完成项目报 建报审工作,确 保项目初步设计 和投资概算报告 顺利批复、施工 图顺利审批和项 目尽早开工。工 | 2.2.3 设计工作 范围根据国家对 初步设计、施工 图编制相关要求 及国家发改委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复,完成方案 设计、初步设 计、施工图设计 编制并协助建设 单位完成项目报 建报审工作,确 保项目初步设计 和投资概算报告 顺利批复、施工 图顺利审批和项 目尽早开工。工 |
作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1)方 案深化文本编 制;(2)规划 报建图纸编制;(3)初步设计 方案及投资概算 报告编制;初步 设计报审过程相 关文件编制、根 据评审意见修改 完成专家意见响 应说明和初步设 计方案完善工 作,以及批复后 方案修改备份 等;(4)施工 图图纸资料编 制,各阶段用户 评审意见及修改 说明编制,以及 相关主管部门意 见及修改说明;(5)施工配合 等其他与本项目 设计有关的工 作。 | 作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1)方 案深化文本编 制;(2)规划 报建图纸编制;(3)初步设计 方案及投资概算 报告编制;初步 设计报审过程相 关文件编制、根 据评审意见修改 完成专家意见响 应说明和初步设 计方案完善工 作,以及批复后 方案修改备份 等;(4)施工 图图纸资料编 制,各阶段用户 评审意见及修改 说明编制,以及 相关主管部门意 见及修改说明;(5)施工配合 等其他与本项目 设计有关的工 作。(6)提供 BIM 设计咨询服 务,包括不限于 通过制定 BIM 技 术应用标准与实 施计划,对设计 阶段 BIM 模型与 应用进行审核与 质量管控,以满 足设计质量提 升,工程造价控 制措施、成本分 析措施等 BIM 技 术应用。 | |||||
4 | 3.勘察设计服务 期、工作目标 | 3.1 勘察(含物 探)、测绘工 期:3.1.1、岩 | 3.1 勘察、测量 服务工期: 3.1.1、岩土工 |
土工程勘察:承 包人应在发包人 通知进场后 15 日内提交中间成 果资料,30 日内 提交正式成果文 件;结合项目建 设计划,存在前 后分批次进场勘 察的可能,分批 次勘察工作工期 累计计算,总工 期不超过 30 日。3.1.2、地 形测量:承包人 应在发包人通知 进场后 15 日内 提交正式成果文 件。3.1.3、规 划条件核实测 量、房产测量成 果:按本工程进 度要求提供,不 得耽误项目推进 工期。3.1.4、其它勘察成果:按本工程进度要 求提供,不得耽 误项目推进工 期。 | 程勘察:承包人 应在发包人通知 进场后 15 日内 提交中间成果资 料,30 日内提交 正式成果文件;结合项目建设计 划,存在前后分 批次进场勘察的 可能,分批次勘 察工作工期累计 计算,总工期不 超过 30 日。3.1.2、地 形测量:承包人 应在发包人通知 进场后 15 日内 提交正式成果文 件。3.1.3、其 它勘察成果:按 本工程进度要求 提供,不得耽误 项目推进工期。 | |||||
5 | 3.勘察设计服务 期、工作目标 | 3.3 工作目标:本项目绿色建筑 目标为绿色建筑 三星标准设计。中标人各阶段设 计工作及所提交 的设计成果应满 足上述目标的申 报条件,同时中 标人应配合上述 目标的申报,为 申报工作提供相 关基础资料。相 | 3.3 工作目标:本项目绿色建筑 目标为绿色建筑 三星标准设计。本项目超低能耗 目标按广州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政府投资公 共建筑项目全面 执行《近零能耗 建筑技术标准》的通知(穗建技〔2024〕208 号 |
关费用已包含在 投标报价中,招 标人不再另行支 付费用。 | 执行)。中标人 各阶段设计工作 及所提交的设计 成果应满足上述 目标的申报条 件,同时中标人 应配合上述目标 的申报,为申报 工作提供相关基 础资料。相关费 用已包含在投标 报价中,招标人 不再另行支付费 用。 | |||||
6 | 4.投标限价 | 4.1 本项目工程 勘察设计费最高 投标限价总价为 1152.04 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 最高投标限价为 1072.04 万元;勘察费最高投标 限价(含竣工测 绘)为 80 万 元。 | 4.1 本项目工程 勘察设计费最高 投标限价总价为 1132.04 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 最高投标限价为 1072.04 万元;勘察费最高投标 限价为 60 万 元。 | |||
7 | 5.投标人资格要 求 | 5.2 投标人应同 时具备须具备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以下①、②、③资质证 书:①工程勘察 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 土工程)专业类 甲级资质和工程 勘察(工程测 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 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 业类(分项)岩 土工程勘察甲级 资质及(分项) | 5.2 投标人应同 时具备须具备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证书:① 工程勘察综合甲 级资质,或工程 勘察(岩土工 程)专业类甲级 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 业类乙级(或以 上)资质。②工 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或工程设 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 筑行业(建筑工 |
岩土工程物探测 试检测监测甲级 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 业类乙级(或以 上)资质。②工 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或工程设 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 筑行业(建筑工 程)专业设计甲 级资质,或建筑 设计事务所资 质。③行政管理 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 资质,专业范围 含工程测量、界 线与不动产测 绘。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 资质要求按照 《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资质管理规 定》(建设部令 第 160 号)、 《工程勘察资质 分级标准》(建 设<2001>22 号)、《工程勘 察、工程设计资 质分级标准补充 规定》(建设 <2001>178 号)、《工程勘 察资质标准》 (建市<2013>9 号)、《工程设 计资质标准》 (建市 〔2007〕86 号)、《建设工 | 程)专业设计甲 级资质,或建筑 设计事务所资 质。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 资质要求按照 《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资质管理规 定》(建设部令 第 160 号)、 《工程勘察资质 分级标准》(建 设<2001>22 号)、《工程勘 察、工程设计资 质分级标准补充 规定》(建设 <2001>178 号)、《工程勘 察资质标准》 (建市<2013>9 号)、《工程设 计资质标准》 (建市 〔2007〕86 号)、《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资质 管理规定实施意 见》(建市 <2007>202 号)、《住房城 乡建设部关于促 进建筑工程设计 事务所发展有关 事项的通知》 (建市 (2016)261 号)填写。要求 同时具备 2 项或 以上资质证书 的,申请人可以 组成联合体投 标。 |
程勘察设计资质 管理规定实施意 见》(建市 <2007>202 号)、《住房城 乡建设部关于促 进建筑工程设计 事务所发展有关 事项的通知》 (建市 (2016)261 号)、《自然资 源部办公厅关于 印发测绘资质管 理办法和测绘资 质分类分级标准 的通知》(自然 资办发<2021>43 号)填写。要求 同时具备 2 项或 以上资质证书 的,申请人可以 组成联合体投 标。 | ||||||
8 | 5.投标人资格要 求 | 5.5 投标人(若 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 方)委派的项目 负责人须具备一 级注册建筑师资 格或备案的业务 范围相当于一级 注册建筑师的香 港专业人士。 注:1)香港专 业人士的备案业 务范围依据《广 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印发 香港工程建设咨 询企业和专业人 士在粤港澳大湾 区内地城市开业 | 5.5 投标人(若 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 方)委派的项目 负责人须具备一 级注册建筑师资 格或备案的业务 范围相当于一级 注册建筑师的香 港专业人士。 注:1)香港专 业人士的备案业 务范围依据《广 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印发 香港工程建设咨 询企业和专业人 士在粤港澳大湾 区内地城市开业 |
执业试点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1〕1 号)确定)。香港专 业人士须提供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 的相应执业证书 及备案证明资料 扫描件。2)根 据《全国注册建 筑师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使用一 级注册建筑师电 子注册证书工作 的通知》(注建 <2021>2 号)要 求,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一级 注册建筑师统一 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 废。若投标人提 供的一级注册建 筑师电子证书未 在个人签名处手 写签名或手写签 名应与签名图像 笔迹存在差异 的,资格审查时 应通过“全国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查询 渠道查询持证人 注册建筑师注册 信息,注册信息 与投标文件所附 电子证书一致 的,上述情形不 影响投标人通过 资格审查。评标 结束后,若该投 标人为中标候选 | 执业试点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1〕1 号)确定)。香港专 业人士须提供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 的相应执业证书 及备案证明资料 扫描件。2)根 据《全国注册建 筑师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使用一 级注册建筑师电 子注册证书工作 的通知》(注建 <2021>2 号)要 求,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一级 注册建筑师统一 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 废。若投标人提 供的一级注册建 筑师电子证书未 在个人签名处手 写签名或手写签 名与签名图像笔 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 过“全国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查询渠道 查询持证人注册 建筑师注册信 息,注册信息与 投标文件所附电 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 投标人通过资格 审查。评标结束 后,若该投标人 为中标候选人 |
人的,投标人应 在招标人规定的 时限内提交符合 要求的电子证书 打印件和持证人 出具的知情承 诺。投标人未按 时提交或提交资 料不符合上述要 求的,视为放弃 中标资格。投标 人提供一级注册 建筑师证书电子 证书的注册有效 期或使用有效期 内未在有效期 内,该电子证书 无效,投标人将 自行承担资格审 查不通过相应后 果。 | 的,投标人应在 招标人规定的时 限内提交符合要 求的电子证书打 印件和持证人出 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 交或提交资料不 符合上述要求 的,视为放弃中 标资格。投标人 提供一级注册建 筑师证书电子证 书的注册有效期 或使用有效期内 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 效,投标人将自 行承担资格审查 不通过相应后 果。 | |||||
9 | 5.投标人资格要 求 | 5.6 本次招标接 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投标人可以 组成联合体投 标,但只接受最 多由 3 家单位组 成的联合体,组 成联合体投标的 须由负责设计工 作的单位作为联 合体投标主办 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 联合体成员)不 得再单独或与其 他单位组成联合 体参与本项目投 标。出现上述情 况者,其投标和 与此有关的联合 | 5.6 本次招标接 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投标人可以 组成联合体投 标,但只接受最 多由 3 家单位 (即承担设计工 作的单位不超过 1 家,承担勘察 工作的单位不超 过 2 家)组成的 联合体,组成联 合体投标的须由 负责设计工作的 单位作为联合体 投标主办方。联 合体各方(包括 主办方及联合体 成员)不得再单 独或与其他单位 |
书》未加盖投标 人公章,也未经 法定代表人、委 托代理人及项目 负责人签名(或 盖章);(2)《投标书》包含 有招标人不能接 受的偏差,并且 投标人拒绝书面 撤回偏差; (3)《投标人 声明》未按规定 格式填写或未加 盖投标人公章;10.8.3 投标文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 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否决其投 标:(1)投标 人与其他投标人 加密打包投标文 件电脑机器特征 码一致的; (2)投标人在 设计方案(规定 为暗标部分)内 标注名称、印 章、商标、图形 等记认符号,使 人辨认出投标人 或其专业技术人 员的身份; (3)投标人之 间存在《广东省 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办法(2018 修订)》第十六 条所禁止的情形 的;(4)投标 报价高于最高投 标限价的; | 书》未加盖投标 人公章,也未经 法定代表人、委 托代理人及项目 负责人签名(或 盖章);(2)《投标书》包含 有招标人不能接 受的偏差,并且 投标人拒绝书面 撤回偏差; (3)《投标人 声明》未按规定 格式填写或未加 盖投标人公章;10.8.3 投标文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 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否决其投 标:(1)投标 人与其他投标人 加密打包投标文 件电脑机器特征 码一致的; (2)投标人在 设计方案(规定 为暗标部分)内 标注名称、印 章、商标、图形 等记认符号,使 人辨认出投标人 或其专业技术人 员的身份; (3)投标人之 间存在《广东省 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办法(2018 修订)》第十六 条所禁止的情形 的;(4)投标 报价高于最高投 标限价的; |
(5)投标人未 递交投标保证金 的。10.8.4 投标 人有下列情况之 一的,视为串通 投标:(1)递 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私下向招 标人或其雇员出 示或告知投标文 件内容;(2)评标表决结束 前,投标人私下 向评标委员会成 员出示或告知投 标文件内容; (3)评标结果 揭晓前,投标人 与招标人就投标 价格、投标方案 等实质性内容进 行谈判。10.8.5 发生下列情形之 一的,招标人应 当重新组织招 标:(1)递交 投标文件或通过 资格审查的投标 人不足三人; (2)所有投标 被否决,或者经 评议有效投标的 投标人少于三 人;(3)经项 目审批部门会同 行业主管部门裁 定招标投标结果 无效;10.8.6 否 决投标的决定由 评标委员会作 出,其他投标人 无权干 涉。10.8.7 投标 | (5)投标人未 递交投标保证金 的。10.8.4 否决 投标的决定由评 标委员会作出,其他投标人无权 干涉。10.8.5 投 标文件如果隐瞒 不符合评审标准 的事实,一切法 律责任由投标人 承担。 |
文件如果隐瞒不 符合评审标准的 事实,一切法律 责任由投标人承 担。 | ||||||
2 | 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0.9-串通投标与重新 组织招标 | 新增 | 10.9.1 投标人有 下列情况之一 的,视为串通投 标:(1)递交 投标文件前,投 标人私下向招标 人或其雇员出示 或告知投标文件 内容;(2)评 标表决结束前,投标人私下向评 标委员会成员出 示或告知投标文 件内容;(3)评标结果揭晓 前,投标人与招 标人就投标价 格、投标方案等 实质性内容进行 谈判。10.9.2 发 生下列情形之一 的,招标人应当 重新组织招标:(1)递交投标 文件或通过资格 审查的投标人不 足三人;(2)所有投标被否 决,或者经评议 有效投标的投标 人少于三人; (3)经项目审 批部门会同行业 主管部门裁定招 标投标结果无 效; | |||
3 | 第三章 评标办 法(综合评估 | 本次招标接受联 合体投标。联合 | 本次招标接受联 合体投标。联合 |
法)评标办法前 附表 2.1.2 资格 评审标准 联合 体投标人 | 体投标的,应满 足下列要求:投 标人可以组成联 合体投标,但只 接受最多由 3 家 单位组成的联合 体,组成联合体 投标的须由负责 设计工作的单位 作为联合体投标 主办方。联合体 各方(包括主办 方及联合体成 员)不得再单独 或与其他单位组 成联合体参与本 项目投标。出现 上述情况者,其 投标和与此有关 的联合体的投标 将被拒绝。若联 合体投标的应签 订联合体协议 书,明确约定联 合体各方拟承担 的工作和责任,除联合体协议书 须联合体各方均 签字盖章外,其 余文件均可由联 合体主办方签字 盖章。 | 体投标的,应满 足下列要求:投 标人可以组成联 合体投标,但只 接受最多由 3 家 单位(即承担设 计工作的单位不 超过 1 家,承担 勘察工作的单位 不超过 2 家)组 成的联合体,组 成联合体投标的 须由负责设计工 作的单位作为联 合体投标主办 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 联合体成员)不 得再单独或与其 他单位组成联合 体参与本项目投 标。出现上述情 况者,其投标和 与此有关的联合 体的投标将被拒 绝。若联合体投 标的应签订联合 体协议书,明确 约定联合体各方 拟承担的工作和 责任,除联合体 协议书须联合体 各方均签字盖章 外,其余文件均 可由联合体主办 方签字盖章。 | ||||
4 | 招标文件附件 | 《华南区域危险 废物环境风险防 控技术中心建设 项目勘察任务 书》原文详见原 招标公告。 | 《华南区域危险 废物环境风险防 控技术中心建设 项目勘察任务 书》现文详见本 补充公告附件。 | |||
5 | 招标文件附件 | 二、《建设工程 | 二、《建设工程 |
勘察合同》-第 一部分合同协议 书:二、勘察范 围和阶段、技术 要求及工作量 1. 勘察范围和阶 段:勘察(含物 探)、测绘服务 范围:根据基础 资料、勘察任务 书,完成项目范 围内所有建设内 容的勘察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 要求详见本项目 勘察任务书及合 同条款的有关约 定。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完 成本项目工程勘 察(包括:岩土 工程勘察,包括 初步勘察、详细 勘察阶段勘察;地下管线探测;地形测绘(含控 制点移交);规 划条件核实测 量;房产测量;工程测量;氡浓 度检测;剪切波 速;抽水试验) | 勘察合同》-第 一部分合同协议 书:二、勘察范 围和阶段、技术 要求及工作量 1. 勘察范围和阶 段:勘察、测量 服务范围:根据 基础资料、勘察 任务书,完成项 目范围内所有建 设内容的勘察工 作,具体工作内 容及要求详见本 项目勘察任务书 及合同条款的有 关约定。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内 容:完成本项目 工程勘察(包 括:岩土工程勘 察,包括初步勘 察、详细勘察阶 段勘察;地下管 线探测; 地形 测量(含控制点 移交);工程测 量;氡浓度检 测;剪切波速;抽水试验)。 | |||||
6 | 招标文件附件 | 二、《建设工程 设计合同》-第 一部分合同协议 书:根据国家对 初步设计、施工 图编制相关要求 及国家发改委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复,完成方案 设计、初步设 计、施工图设计 | 二、《建设工程 设计合同》-第 一部分合同协议 书:根据国家对 初步设计、施工 图编制相关要求 及国家发改委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复,完成方案 设计、初步设 计、施工图设计 |
编制并协助建设 单位完成项目报 建报审工作,确 保项目初步设计 和投资概算报告 顺利批复、施工 图顺利审批和项 目尽早开工。工 作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1)方 案深化文本编 制;(2)规划 报建图纸编制;(3)初步设计 方案及投资概算 报告编制;初步 设计报审过程相 关文件编制、根 据评审意见修改 完成专家意见响 应说明和初步设 计方案完善工 作,以及批复后 方案修改备份 等;(4)施工 图图纸资料编 制,各阶段用户 评审意见及修改 说明编制,以及 相关主管部门意 见及修改说明;(5)施工配合 等其他与本项目 设计有关的工 作。 | 编制并协助建设 单位完成项目报 建报审工作,确 保项目初步设计 和投资概算报告 顺利批复、施工 图顺利审批和项 目尽早开工。工 作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1)方 案深化文本编 制;(2)规划 报建图纸编制;(3)初步设计 方案及投资概算 报告编制;初步 设计报审过程相 关文件编制、根 据评审意见修改 完成专家意见响 应说明和初步设 计方案完善工 作,以及批复后 方案修改备份 等;(4)施工 图图纸资料编 制,各阶段用户 评审意见及修改 说明编制,以及 相关主管部门意 见及修改说明;(5)施工配合 等其他与本项目 设计有关的工 作。(6)提供 BIM 设计咨询服 务,包括不限于 通过制定 BIM 技 术应用标准与实 施计划,对设计 阶段 BIM 模型与 应用进行审核与 质量管控,以满 |
得 0.5 分,最高 得 1 分;注: 1、设计业绩要 求:(1)设计 业绩须提供中标 通知书(或免招 标证明)或合同 关键页扫描件作 为证明文件。 (2)业绩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 或中标通知书时 间为准。(3)上述提供的证明 材料须加盖投标 人电子印章,不 符合上述条件或 未提供上述资料 的不得分。2、勘察业绩要求:(1)勘察业绩 须提供中标通知 书(或免招标证 明)或合同关键 页扫描件作为证 明文件。(2)业绩时间以合同 签订时间或中标 通知书时间为 准。(3)上述 提供的证明材料 须加盖投标人电 子印章,不符合 上述条件或未提 供上述资料的不 得分。 | ||||||
获奖情况(10 分) | 1、投标人(若 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 工程设计工作的 单位)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获 奖时间以颁发奖 |
状时间为准)至 投标截止时间,根据所承接的公 共建筑工程设计 项目获得的设计 类奖项进行评 审:(1)获得 过国家级奖项的 每个得 1 分,最 高得 2 分; (2)获得过省 级(或直辖市)奖项的,每个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本小项最 高得分为 3 分。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 标,指联合体中 承担工程设计工 作的单位)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获奖时间以颁 发奖状时间为 准)至投标截止 时间,根据所承 接的公共建筑工 程设计项目获得“超低能耗建 筑”认定得 3 分,否则不得 分。本小项最高 得分为 3 分。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 标,指联合体中 承担工程设计工 作的单位)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获奖时间以颁 发奖状时间为 准)至投标截止 时间,根据所承 |
接的公共建筑工 程设计项目获得 过中国勘察设计 协会“创新杯”建筑信息模型应 用大赛特等成果 得 3 分,一等成 果得 2 分,二等 成果得 1 分,三 等成果得 0.5 分,同时获得多 个不同等级奖项 按最高等级奖项 计算,不重复计 分。本小项最高 得分为 3 分。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 标,指联合体中 承担工程勘察工 作的单位)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获奖时间以颁 发奖状时间为 准)至投标截止 时间,根据所承 接的项目获得的 勘察类奖项进行 评审:获得过国 家级奖项的每个 得 1 分,最高得 1 分;获得过省 级(或直辖市)奖项的,每个得 0.3 分,最高得 0.3 分;本小项 最高得分为 1 分。注 1:证明 材料:获奖证书 扫描件并加盖投 标单位电子印 章。未提供的不 得分。注 2:获 |
奖奖项是指与本 次招标专业内容 相对应的公共建 筑项目由住建部 颁发的全国优秀 工程勘察设计 奖、中国勘察设 计协会颁发的全 国优秀工程勘察 设计行业奖、省 级工程勘察设计 行业协会颁发的 优秀勘察设计 奖;由国务院颁 发的国家科学技 术奖、住建部的 华夏建设科学技 术奖励委员会颁 发的华夏建设科 学技术奖、省级 人民政府颁发的 科学技术奖。国 家级(国家科学 技术奖、全国优 秀工程勘察设计 奖、华夏建设科 学技术奖、全国 优秀工程勘察设 计行业奖)分值>省级(省科学 技术奖、省优秀 工程勘察设计 奖)分值,各级 奖项的一等 (金)奖、二等(银)奖、三等(铜)奖具体分 值可不再细分。注 3:业绩获奖 的按最高奖项只 计算一次,不重 复计算。 | ||||||
科技创新成果 | 投标人(若为联 |
(3 分) | 合体投标,指联 合体中承担工程 设计工作的单 位)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获奖时 间以颁发奖状时 间为准)至投标 截止时间,获得 过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 进步奖”的每个 得 3 分,最高得 3 分;获得过省 级人民政府颁发 的“科学技术 奖”的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2 分;获得过市级 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的得每个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其他情况不 得分。本项最高 得分为 3 分。 | |||||
项目配备人员(10 分) | 1、项目负责人(2 分)投标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 标,指联合体中 承担工程设计工 作的单位拟 派),具备建筑 专业正高级工程 师或以上职称;得 2 分,本项最 高得分为 2 分。 | |||||
2、勘察负责人(1 分)投标人 拟派工程勘察负 责人(若为联合 体投标,指联合 体中承担工程勘 |
察工作的单位拟 派),在满足附 表 1《项目管理 机构基本人员要 求表》中勘察负 责人的要求基础 上,具备在本单 位注册的注册测 绘师资格证书和 工程勘察或岩土 或测绘(量)类 高级工程师或以 上职称,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分为 1 分。 | ||||||
3、拟派其他专 业负责人员(7 分)项目管理机 构人员配备健 全,在满足附表 1《项目管理机 构基本人员要求 表》各个专业负 责人要求的基础 上:建筑专业负 责人 1 名,具备 相应专业正高级 工程师或以上职 称,得 1.5 分;结构专业负责人 1 名,具备相应 专业正高级工程 师或以上职称,得 1.5 分;给排 水专业负责人 1 名,具备相应专 业高级工程师或 以上职称,得 1 分;暖通专业负 责人 1 名,具备 相应专业高级工 程师或以上职 称,得 1 分;电 |
分) | 指联合体中承担 工程设计工作的 单位)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 之日,投标人完 成过面积≥3 万 平方米的公共建 筑工程设计项目 业绩的,每提供 一个得 1 分,最 高得 6 分。注 1:设计业绩须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 明)或合同关键 页、初步设计批 复或施工图审査 合格证书证明材 料扫描件作为证 明文件。注 2:业绩时间以初步 设计批复或施工 图审査合格证书 载明的时间为 准。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 明)或合同关键 页或初步设计批 复或施工图审査 合格证书证明材 料须提供能证明 业绩项目类型、规模的关键页,如以上资料不能 证明,须另提供 业主证明资料。注 3:上述提供 的证明材料须加 盖投标人电子印 章,不符合上述 条件或未提供上 述资料的不得 |
分。 | ||||||
2、投标人(若 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 工程勘察工作的 单位)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 之日,投标人完 成过公共建筑工 程(含工程测量 或岩土勘察)勘 察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注 1:勘 察业绩须提供中 标通知书(或免 招标证明)或合 同关键页和勘察 成果审查合格证 明材料扫描件作 为证明文件。注 2:业绩时间以 勘察报告载明的 时间为准。中标 通知书(或免招 标证明)或合同 关键页或勘察报 告证明材料须提 供能证明业绩项 目类型、规模的 关键页,如以上 资料不能证明,须另提供业主证 明资料。注 3:上述提供的证明 材料须加盖投标 人电子印章,不 符合上述条件或 未提供上述资料 的不得分。 | ||||||
获奖情况(10 | 1、投标人(若 |
分) | 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 工程设计工作的 单位)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获 奖时间以获奖证 书为准)至投标 截止时间,根据 所承接的公共建 筑工程设计项目 获得的设计类奖 项进行评审: (1)获得过国 家级奖项的每个 得 1 分,最高得 3 分;(2)获得 过省级(或直辖 市)奖项的,每 个得 0.3 分,最 高得 0.9 分;本 小项最高得分为 3 分。注 1:证 明材料:获奖证 书扫描件并加盖 投标单位电子印 章。未提供的不 得分。注 2:获 奖奖项是指公共 建筑项目由住建 部颁发的全国优 秀工程勘察设计 奖、中国勘察设 计协会颁发的全 国优秀工程勘察 设计行业奖、省 级人民政府或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省级工程勘察 设计行业协会颁 发的优秀勘察设 计奖;国家级 (全国优秀工程 勘察设计奖、全 |
国优秀工程勘察 设计行业奖)分 值>省级(省优 秀工程勘察设计 奖)分值,各级 奖项的一等 (金)奖、二等(银)奖、三等(铜)奖具体分 值可不再细分。注 3:同一业绩 如同时获得国家 级和省级(或直 辖市)奖项的,则按最高奖项只 计算一次,不重 复计算。注 4:若颁发机构为行 业协会,还需要 提供组织在中国 社会组织政务服 务平台(网址:https:// chinanpo.mca.g ov.cn/)“全国 社会组织信用信 息公示平台”栏 查询结果截图,证明其登记备 案。 | ||||||
2、投标人(若 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 工程勘察工作的 单位)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获 奖时间以获奖证 书时间为准)至 投标截止时间,根据所承接公共 建筑工程勘察项 目获得的勘察类 奖项进行评审: |
(1)获得过国 家级奖项的每个 得 1 分,最高得 1 分;(2)获得 过省级(或直辖 市)奖项的,每 个得 0.3 分,最 高得 0.3 分;本 小项最高得分为 1 分。注 1:证 明材料:获奖证 书扫描件并加盖 投标单位电子印 章。未提供的不 得分。注 2:获 奖奖项是指公共 建筑项目由住建 部颁发的全国优 秀工程勘察设计 奖、中国勘察设 计协会颁发的全 国优秀工程勘察 设计行业奖、省 级人民政府或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省级工程勘察 设计行业协会颁 发的优秀勘察设 计奖;国家级 (全国优秀工程 勘察设计奖、全 国优秀工程勘察 设计行业奖)分 值>省级(省优 秀工程勘察设计 奖)分值,各级 奖项的一等 (金)奖、二等(银)奖、三等(铜)奖具体分 值可不再细分。注 3:同一业绩 如同时获得国家 |
级和省级(或直 辖市)奖项的,则按最高奖项只 计算一次,不重 复计算。注 4:若颁发机构为行 业协会,还需要 提供组织在中国 社会组织政务服 务平台(网址:https:// chinanpo.mca.g ov.cn/)“全国 社会组织信用信 息公示平台”栏 查询结果截图,证明其登记备 案。 | ||||||
3、投标人(若 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 工程设计工作的 单位)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认 定时间以认定证 书时间为准)至 投标截止时间,根据所承接的公 共建筑工程设计 项目获得的认证 进行评审: (1)获得国家 级“超低能耗建 筑或近零能耗建 筑”认定每个得 3 分,最高得 3 分:(2)获得 省级(或直辖 市)“超低能耗 建筑或近零能耗 建筑”认定每个 得 1 分,最高得 1 分;本小项最 |
高得分为 3 分。 注 1:证明材 料:提供认证证 书或相关证明材 料扫描件加盖投 标单位电子印 章。未提供的不 得分。注 2:国 家级“超低能耗 建筑或近零能耗 建筑”认定是指 由国家部级或以 上相关政府部门 认定或经国家民 政部备案的相关 行业协会认定;省级(或直辖 市)“超低能耗 建筑或近零能耗 建筑”认定是指 由省级(或直辖 市)人民政府相 关部门认定或经 省级(或直辖 市)民政厅备案 的相关行业协会 认定。注 3:同 一业绩如同时获 得国家级和省级(或直辖市)认 定的,则按最高 认定等级只计算 一次,不重复计 算。注 4:若认 定机构为行业协 会,还需要提供 组织在中国社会 组织政务服务平 台(网址: https:// chinanpo.mca.g ov.cn/)“全国 社会组织信用信 |
息公示平台”栏 查询结果截图,证明其登记备 案。 | ||||||
4、投标人(若 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 工程设计工作的 单位)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获 奖时间以获奖证 书时间为准)至 投标截止时间,根据所承接的公 共建筑工程设计 项目获得的建筑 信息模型类奖项 进行评审: (1)获得国家 级特等或金奖或 一等或一类成果 的每个得 3 分,最高得 3 分; (2)获得国家 级其他级别奖项 成果(除(1)以外的级别,包 括不限于二等成 果、银奖成果、二类成果、铜奖 成果、优秀成果 等)每个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本小项最高 得分为 3 分。注 1:证明材料:提供获奖证书或 相关证明材料扫 描件加盖投标单 位电子印章。未 提供的不得分。注 2:国家级奖 项是指由中国勘 |
察设计协会主办 的“创新杯”建 筑模型(BIM)应用大赛、中国 图学学会主办的“龙图杯”全国 BIM(建筑信息 模型)大赛、中 国建筑业协会颁 发的 BIM 项目奖 项、国家工业和 信息化部人才交 流中心颁发的 “优路杯”全国 BIM 技术大赛奖 项。注 3:同一 业绩如同时获得 国家级多个级别 的,获奖的按最 高奖项级别只计 算一次,不重复 计算。注 4:若 颁发机构为行业 协会,还需要提 供组织在中国社 会组织政务服务 平台(网址: https:// chinanpo.mca.g ov.cn/)“全国 社会组织信用信 息公示平台”栏 查询结果截图,证明其登记备 案。 | ||||||
科技创新成果(3 分 | 投标人(若为联 合体投标,指联 合体中承担工程 设计工作的单 位)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获奖时 间以获奖证书时 间为准)至投标 |
截止时间,根据 提供的技术成果 获奖情况进行评 审:(1)获得 过国务院或国家 级相关行业协会 颁发的科学技术 类奖项,每个得 3 分,最高得 3 分;(2)获得 过省级(或直辖 市)人民政府或 省级(或直辖 市)相关行业协 会颁发的科学技 术类奖项,每个 得 1 分,最高得 2 分;(3)获得 过市级人民政府 或市级相关行业 协会颁发的科学 技术类奖项,每 个得 0.5 分,最 高得 1 分;本项 最高得分为 3 分。注 1:科学 技术奖是指政府 部门或中国社会 组织依法依规设 立的“科学技术 进步奖”或“科 技进步奖”或 “科学技术 奖”。获奖时间 以获奖证书颁发 时间为准,同一 获奖项目只计算 一次。①发证机 构须为政府部 门,或在国家科 学技术奖励工作 办公室网站 (http:// |
www.nosta.gov. cn/web/ detail1.aspx? menuID=174&con tentID=2863)可查询到的中国 社会组织,或按 照《国家科学技 术奖励条例》及《科技部关于进 一步鼓励和规范 社会力量设立科 学技术奖的指导 意见》的相关规 定设立“科学技 术奖”的中国社 会组织;②如发 证机构为中国社 会组织(如协 会、学会等),须提供其在国家 科学技术奖励工 作办公室网页查 询信息页截图及 查询路径,或提 供发证机构符合 科技行政部门要 求具有设奖资格 等相关证明材 料,同时须提供 其在“全国社会 组织信用信息公 示平台(试运 行)”登记备案 的网页查询截 图。注 2:证明 材料:获奖证书 扫描件并加盖投 标单位电子印 章。未提供的不 得分。注 3:同 一技术成果如同 时获得国家级或 |
省级(或直辖 市)或市级奖项 的,获奖的按最 高奖项只计算一 次,不重复计 算。 | ||||||
项目配备人员(10 分) | 1、项目负责人(2 分)投标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 标,指联合体中 承担工程设计工 作的单位拟 派),具备建筑 类专业正高级工 程师或以上职 称;得 2 分,本 项最高得分为 2 分。 | |||||
2、勘察负责人(1 分)投标人 拟派工程勘察负 责人(若为联合 体投标,指联合 体中承担工程勘 察工作的单位拟 派),在满足附 表 1《项目管理 机构基本人员要 求表》中勘察负 责人的要求基础 上,具备工程勘 察类或岩土类高 级工程师或以上 职称,得 1 分;本项最高得分为 1 分。 | ||||||
3、拟派其他专 业负责人员(7 分)项目管理机 构人员配备健 全,在满足附表 1《项目管理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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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分标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 准 | 报价得分(10 分) | 报价得分计算方 法:报价等于评 标基准价的得满 分 10 分,报价 每高于基准价 1%,扣 0.2 分,每低于基准价 1%,扣 0.1 分,中间用内插值法 计算(精确到小 数点后两位数) |
工期(交 货期) | 150 |
最高投标 限价 | 11320400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 标 | 是 |
投标资格 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5.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 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曾与投标 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条。 5.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证书: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 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 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 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 令第 160 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 号)、《工程勘 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 号)、《工程勘察 资质标准》(建市<2013>9 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 知》(建市(2016)261 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 2 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 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 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 号)、《广州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 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1>51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 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 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 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 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 规范〔2021〕1 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 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 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 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 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5.4 投标人已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 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 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 |
t_8077254.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 t_8077285.html) 5.5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委派 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 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 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 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 证明资料扫描件。 2)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 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要求,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 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 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 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 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 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 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 书的注册有效期或使用有效期内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 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 5.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 电子招标 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 文件的方 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登 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 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 文件开始 时间 | 2024-04-03 00:00:00 | 获取招标 文件截止 时间 | 2024-05-07 14:30:00 |
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 时间 | 2024-05-07 14:30:00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7 日 14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 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 投标文件。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开标时 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05-07 14:30:0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第 5 开标室。 |
公告发布 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 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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