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安市江淮路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5/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3206210336001343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公司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刘若琛0513-88869670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付萌萌0513-88962600
标书截止时间2025/02/17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17
公告正文
[0]海安市江淮路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06210336001343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江淮路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B3206210336001343001001 | 标段名称 | 海安市江淮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 ||||||||||||||||||||||||||||||||||||
海安市江淮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江淮路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位于海安市城区范围内,整体沿通扬运河,西起通榆路,南至328国道;2.2项目规模及内容:海安市江淮路改造工程,江淮路西起通榆路,南至328国道。道路全长约 4000米,规划道路宽度为24米。道路整体沿通扬运河设置,道路等级为次干路。以单幅路、三幅路为主,机动车道宜设置为双向4车道或双向6车道。项目总投资约135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建设费用约为9000万元。2.3 招标范围:海安市江淮路改造工程的勘察、设计以及项目实施各阶段与设计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勘察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开展满足工程设计要求的工程勘察,并提供相关勘察报告;提供各类勘测定界图、拐点坐标表、地形电子数据;提供施工图设计及编制预算工程量所涉及的所有数据等。②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效果图、PPT等)、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防洪影响评价等报告、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建设全过程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道路设计含道路、桥涵、雨污水管道、绿化、交安设施、强弱电(由设计单位统稿出图)、照明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涉及所有专业工程的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技术服务,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技术资料及各阶段评审费用等。后续技术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安排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2.4合同估算价:180.00万元。2.5质量标准:提供符合现行最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成果文件。 2.6服务期限:自本项目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止。勘察设计总周期:125日历天。签订委托合同后15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含效果图、PPT等);方案设计文件通过招标人确认后15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通过评审后2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和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可行报告通过评审后3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文件通过评审后45日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他任务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各阶段文本形成之前,须充分与发包人进行沟通、会商,设计单位需留足修改、完善的时间。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需同时具备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项: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工程师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注:市政专业工程师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须为道路),职称证上无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所学专业须为道路。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1)2023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2)2024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以开标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4)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如有);b、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投标人承诺函;d、投标人承诺书;e、关于本项目的承诺函。(5)合同签订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须另带授权书)、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约定时间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共同参加合同签订。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需同时具备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17日到2025年02月17日09时00分;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8.评标办法8.1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票决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2详细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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