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9 16:5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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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3.1.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人员)。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
3.1.7
(1)
近年(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处理规模不小于100吨
(2)
近年(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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