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闽盾网络安全有限公司技术用房智能化工程方案征集公告
金额
65.6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6/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福建省贤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闽盾网络安全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闽盾网络安全有限公司技术用房智能化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闽盾网络安全有限公司技术用房智能化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福建省贤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296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闽盾网络安全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利达大厦A座8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叶工,180501381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贤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晓宏、林文哲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D区301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概况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福建闽盾网络安全有限公司技术用房智能化工程技术方案,对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新西河南侧、洪山园周边地块华润万象城四期TA#楼第二十八层局部进行智能化改造,使用性质为办公,装修面积为1735.06平方米。本次智能化主要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会议系统。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并提供项目技术方案,作为后续制定招标采购的参考依据。
1、征集单位:福建闽盾网络安全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福建闽盾网络安全有限公司技术用房智能化工程
3、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新西河南侧、洪山园周边地块华润万象城四期TA#楼第二十八层
4、预算价:656977元
5、装修面积:1735.06平方米
6、本次装修区域原使用功能:办公及配套用房
7、本次装修区域使用功能:办公
8、主体建筑工程概况:原建筑为一类高层公建,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新西河南侧、洪山园周边地块;原建筑建设单位为华润置地(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建筑名称华润万象城四期MIXC#楼、TA#楼及其地下室项目,本次装修范围为TA#楼第二十八层;本楼属于一类高层公建,耐火等级一级,层数为地上32层,地下0层;原主体建筑面积为4414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14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43.7米。使用性质为办公及配套用房,原建筑地上一至六层为餐饮、商业、影院、放映室、设备用房、七层、二十层均为避难层;八层~十九层、二十一层~三十二层为办公用房;原建筑设计单位为福建博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出图时间为2019年12月。
(二)项目基本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具体详见附件:审核书-福建闽盾网络安全有限公司技术用房智能化工程及图纸 二十八层家具定位图。
(三)供应商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需提供承诺函):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5、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本征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方案文件。
(四)方案文件相关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完整装订成册,且密封完好,否则方案文件无效。
2、方案文件一式五份及电子文档一份(U盘,与纸质方案文件材料相同内容,文本为DOC格式,若有效果图为JPG或PDF格式),其中:四份(不得体现公司名称)单独封存,不要做任何记号。一份有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U盘)一起封存,最后再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封袋处加盖公章。
3、本次方案征集为自愿原则,方案文件编制的相关费用自理,所有方案文件涉及的内容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所有参加征集的供应商提交的方案文件均不退回,本次方案征集所产生的结果仅供采购人作为本项目招标采购的参考依据,并非该项目成交的结果。
5、本次方案征集项目需满足3家及以上供应商提交征集方案,征集方案递交时间截止后,提交征集方案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本方案征集项目终止。
6、征集方案递交时间截止后,征集的方案将由招标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抽取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出最佳方案作为招标采购参考。
7、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单位。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预算金额提供相应的技术方案。
2.供应商需保证提交的内容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方案递交的方式及时间、地点:
方案递交截止时间:所有材料应于2023年06月16日17:3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送达(如材料以快件形式递交,应按规定密封后在截止时间前寄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
方案递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D区301福建省贤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人:小陈,联系电话:0591-87529626/13395085058。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5.6977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福建闽盾网络安全有限公司技术用房智能化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福建省贤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296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闽盾网络安全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利达大厦A座8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叶工,180501381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贤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晓宏、林文哲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D区301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概况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福建闽盾网络安全有限公司技术用房智能化工程技术方案,对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新西河南侧、洪山园周边地块华润万象城四期TA#楼第二十八层局部进行智能化改造,使用性质为办公,装修面积为1735.06平方米。本次智能化主要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会议系统。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并提供项目技术方案,作为后续制定招标采购的参考依据。
1、征集单位:福建闽盾网络安全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福建闽盾网络安全有限公司技术用房智能化工程
3、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新西河南侧、洪山园周边地块华润万象城四期TA#楼第二十八层
4、预算价:656977元
5、装修面积:1735.06平方米
6、本次装修区域原使用功能:办公及配套用房
7、本次装修区域使用功能:办公
8、主体建筑工程概况:原建筑为一类高层公建,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新西河南侧、洪山园周边地块;原建筑建设单位为华润置地(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建筑名称华润万象城四期MIXC#楼、TA#楼及其地下室项目,本次装修范围为TA#楼第二十八层;本楼属于一类高层公建,耐火等级一级,层数为地上32层,地下0层;原主体建筑面积为4414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14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43.7米。使用性质为办公及配套用房,原建筑地上一至六层为餐饮、商业、影院、放映室、设备用房、七层、二十层均为避难层;八层~十九层、二十一层~三十二层为办公用房;原建筑设计单位为福建博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出图时间为2019年12月。
(二)项目基本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具体详见附件:审核书-福建闽盾网络安全有限公司技术用房智能化工程及图纸 二十八层家具定位图。
(三)供应商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需提供承诺函):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5、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本征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方案文件。
(四)方案文件相关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完整装订成册,且密封完好,否则方案文件无效。
2、方案文件一式五份及电子文档一份(U盘,与纸质方案文件材料相同内容,文本为DOC格式,若有效果图为JPG或PDF格式),其中:四份(不得体现公司名称)单独封存,不要做任何记号。一份有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U盘)一起封存,最后再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封袋处加盖公章。
3、本次方案征集为自愿原则,方案文件编制的相关费用自理,所有方案文件涉及的内容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所有参加征集的供应商提交的方案文件均不退回,本次方案征集所产生的结果仅供采购人作为本项目招标采购的参考依据,并非该项目成交的结果。
5、本次方案征集项目需满足3家及以上供应商提交征集方案,征集方案递交时间截止后,提交征集方案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本方案征集项目终止。
6、征集方案递交时间截止后,征集的方案将由招标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抽取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出最佳方案作为招标采购参考。
7、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单位。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预算金额提供相应的技术方案。
2.供应商需保证提交的内容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方案递交的方式及时间、地点:
方案递交截止时间:所有材料应于2023年06月16日17:3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送达(如材料以快件形式递交,应按规定密封后在截止时间前寄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
方案递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D区301福建省贤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人:小陈,联系电话:0591-87529626/13395085058。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5.6977000 万元(人民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