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A座18B层18B01A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T2411P74
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29.7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9.7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名称、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等: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对采购人所属维保范围内的所有消防系统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功能检测(包括可燃气体测爆仪检测、灶台灭火系统检测(含专用药剂更换))、应急维修服务,确保消防系统安全、正常、平稳运行。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规范要求执行。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投标人应按照各消防系统设施的运行标准,定期对其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维保后的消防设施完好、整洁,且安全正常运行。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对采购人所属维保范围内的消防系统设备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完善消防系统台账,并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投标人须保证管理制度完备,且应对维保人员进行定期内部(每季度一次)培训。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或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评审)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预算金额以实际批复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2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中可查(须提供页面截图,截图内容须能够体现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格)。(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至 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A座18B层18B01A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具体操作如下: (1)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至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A座18B层18B01A室,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交纳费用后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按标包获取,投标人有意参加多标包时,请按购买对应标包数交纳费用(售价为0时无需交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申领登记的发票将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提供纸质发票;采购代理机构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发票接收人邮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自行通过邮箱下载获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由于投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错误而导致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售价为0时不适用)。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A座18B层18B01A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是否为部门预算分年度安排但不宜按年度拆分的采购项目:否
3.本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上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除上述媒体外,本项目相关信息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报刊、杂志等媒体发布,其他任何媒体上转载的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4.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丽泽商务区支行
户名:国讯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109 3233 9510 101
5.免责声明:请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轻信其他任何媒体或者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其自身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首都机场T1航站楼东侧塔台
联系方式:林老师,010-645905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讯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A座18B层18B01A室
联系方式:严冬,010-88805800-8019/135203799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冬、肖锐、任仙、胡斌、张子克、张帆萍、肖广
电 话: 010-88805800-8019/13520379948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A座18B层18B01A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T2411P74
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29.7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9.7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名称、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等:
标包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时间/实施时间 | 服务地点/实施地点 |
1 | 1-01 | 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保 | 1 | 2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对采购人所属维保范围内的所有消防系统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功能检测(包括可燃气体测爆仪检测、灶台灭火系统检测(含专用药剂更换))、应急维修服务,确保消防系统安全、正常、平稳运行。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规范要求执行。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投标人应按照各消防系统设施的运行标准,定期对其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维保后的消防设施完好、整洁,且安全正常运行。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对采购人所属维保范围内的消防系统设备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完善消防系统台账,并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投标人须保证管理制度完备,且应对维保人员进行定期内部(每季度一次)培训。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或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评审)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预算金额以实际批复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2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中可查(须提供页面截图,截图内容须能够体现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格)。(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至 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A座18B层18B01A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具体操作如下: (1)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至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A座18B层18B01A室,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交纳费用后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按标包获取,投标人有意参加多标包时,请按购买对应标包数交纳费用(售价为0时无需交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申领登记的发票将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提供纸质发票;采购代理机构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发票接收人邮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自行通过邮箱下载获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由于投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错误而导致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售价为0时不适用)。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A座18B层18B01A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是否为部门预算分年度安排但不宜按年度拆分的采购项目:否
3.本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上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除上述媒体外,本项目相关信息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报刊、杂志等媒体发布,其他任何媒体上转载的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4.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丽泽商务区支行
户名:国讯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109 3233 9510 101
5.免责声明:请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轻信其他任何媒体或者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其自身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首都机场T1航站楼东侧塔台
联系方式:林老师,010-645905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讯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A座18B层18B01A室
联系方式:严冬,010-88805800-8019/135203799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冬、肖锐、任仙、胡斌、张子克、张帆萍、肖广
电 话: 010-88805800-8019/13520379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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