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通和世纪之光(二期)项目智能化及三网共建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12gc2023zn9492
预算金额419.8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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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通和世纪之光(二期)项目智能化及三网共建工程


公示时间:
20230420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



项目名称

通和世纪之光(二期)项目智能化及三网共建工程

项目编号

WH12GC2023ZN9492

标段名称

通和世纪之光(二期)项目智能化及三网共建工程

标段编号

WH12GC2023ZN949201

招标人

名称

安徽省通和房地产集团芜湖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芜湖县湾石路伟业大厦七楼704室

联系人及电话

章工0553-852525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人及电话

王宁、江荟洁0551-63733826、1813037417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04月20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腾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4198512.47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虞秀云

证书编号:皖234161607027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90

质量承诺

合格;满足芜湖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和移交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扬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4198548.86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蒋平华

证书编号:皖234181895492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90

质量承诺

合格;满足芜湖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和移交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环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4198549.95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郭永玲

证书编号:皖1342018201902457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9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安徽星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机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芜湖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机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徽智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机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徽永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机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陕西宏基源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机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森丰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机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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